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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08-12-19 15: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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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古典吉他及相关风格的界定我也谈点自己的看法:如你所说纯粹地纠缠于乐器或其演奏的作品风格是没有什么意义的,但是,古典吉他的基本特点也是大家都明白的,可能不是集中于使用尼龙弦或指板更宽或者外形的传统或者实际演奏中的各方面区别于其它如民谣或电吉他的具体方面,某些古典吉他作品的特点也是非常鲜明的,古典派、浪漫派、现代派等的划分就某些具体的作品来说也往往不会有争议;但是,总会存在些不那么容易区分的作品风格或乐器特性,纠缠于它们也是没有意义的。
之所以有这些风格的定义与区分,至少可能会有助于人们在日常交流中比较容易沟通或者有更明显的指代性,继承和发展的意思就是要坚持其既有的一些人们所喜爱的特点与风格,又要兼收并蓄善于创新,在原有的基础上拓展乐器的表现性能或者拓宽它的适于表现的作品范围;当变化小一些时,可能就属于风格不好界定的时候,当变化很大时,可能一种新的风格就会形成了,不囿于已有的一切敢于创新与发展,无论是技巧还是各种风格的音乐创作,应该说都是必要的,只是象古典吉他的某些所谓严谨性的要求不是那么容易即兴或者很快形成具有自己特点的音乐。
[To 吉他-春蚕]
从你的发贴内容来看,你对现代吉他(姑且这么称呼,具体的定义不仔细追究)的了解要比古典吉他更多些,请你就现代吉他的风格特性比较明显的一些类型谈谈你的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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