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jy5693188 发表于 2010-4-21 07:44:46

精彩啊,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knufos 发表于 2010-4-21 07:58:27

我支持楼主

海盗苗苗 发表于 2010-4-21 08:58:12

lonelykiss 发表于 2010-4-21 08:58:55

不管谁是谁非,都要让双方充分发言,有一个平等的平台。吉他中国屏蔽黑山的发言是什么意思???

什么琴 发表于 2010-4-21 09:04:31

只有都诚实守信,这个社会才会和谐.

maocheng0000 发表于 2010-4-21 09:08:44

原帖由 lonelykiss 于 2010-4-21 08:58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管谁是谁非,都要让双方充分发言,有一个平等的平台。吉他中国屏蔽黑山的发言是什么意思???


这个道理很简单,一只狗在狂吠,但是人们却不应该打骂它,因为这个是狗的权利和自由
但是如果是一个疯狗在咬人,这个时候最有效的方式,就是一棒子打死~~这个方法,也无可厚非~
只是有的人,喜欢看疯狗咬人罢了~

[ 本帖最后由 maocheng0000 于 2010-4-21 09:32 编辑 ]

lonelykiss 发表于 2010-4-21 09:46:27

楼上的,你说“有人喜欢看疯狗咬人”,这恐怕是你的阴暗心理作怪!

我跟双方谁都不认识,但我看到,后面几页,凡是黑山的话,全都屏蔽,这种只显示一方观点隐藏另一方观点的做法,我非常反感。如果黑山是对的,这是有人心虚采取不光明的手段;如果黑山是错的,我相信事实会越来越清楚,没必要采取这种屏蔽发言的方式。

z274857801 发表于 2010-4-21 09:54:36

好像被封了

淡忘了吉他 发表于 2010-4-21 10:01:55

围观~围观~继续围观~

不得不123 发表于 2010-4-21 10:08:20

事情没明白就封嘴不对吧,QQ聊天记录肯定不能证明卖假,应该看看还没有别的证据,如果没有杀无赦。也同时证明了商家的清白。这样有点糊涂帐了。

maocheng0000 发表于 2010-4-21 10:08:51

原帖由 lonelykiss 于 2010-4-21 09:46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上的,你说“有人喜欢看疯狗咬人”,这恐怕是你的阴暗心理作怪!

我跟双方谁都不认识,但我看到,后面几页,凡是黑山的话,全都屏蔽,这种只显示一方观点隐藏另一方观点的做法,我非常反感。如果黑山是对的,这 ...

你看懂了吉他中国的版规吗?
你知道吉他中国的屏蔽发言的方法吗?
你看清楚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吗?
你明白我说话的意思吗?

如果这些东西,你都没有搞清楚
你怎么可能辨别事情的对错呢?
你反感的出发点是什么呢?
你反感
人家也可以反感
帖子又不是为你开的
不好意思,我也双方都不认识
但是同样有发表言论的权利
这点权利,也谈不上你所说的阴暗~
不是吗?

洒家自认比你注册时间比你早半年,见到吉他中国的风风雨雨也不会比你少
时间久了,对这个版块多少还有点感情
对目前这个版块的商业氛围也失望至极~
这种东西 谁先挑事 就 封谁的号
我觉得这种帖子就没有存在的必要~
封号 绝对是可行的~

[ 本帖最后由 maocheng0000 于 2010-4-21 10:15 编辑 ]

fusion_gt 发表于 2010-4-21 10:36:30

我真是无语了,严重怀疑很多人的智商,我来说说
1我一再强调不希望管理员封楼主的号,因为死无对证,可能封ID的原因是因为楼主无任何证据的攻击,并且在4,5个小时之内不拿出任何证据,不提供任何自己的有效信息,这能让人相信么?
2作为很多我们的朋友,只是帮我们澄清事实而已,这就比如你和你妈出门,你妈被打了,你却要在旁边不帮着,而是在喊,我先让你们俩个把事情扯清楚再说,没必要出手帮忙! 好,如果你做到这样,我佩服,并且承认我们都是错的!
3 象某位网友说的一样,既然能发帖就说明有证据   那好,我发个帖,说吉他中国是我家的。说明我有证据??再说难听点的,我说你不是人,难道因为我发帖了,我就有证据????
本来不想说任何话,但对坏人的纵容是对自己的不公平,而且让坏人得到报应是应该的!!!

附黑山淘宝店评价,大家不信的直接去他大淘宝看。。。我不信他还能把淘宝记录PS了!!!

lonelykiss 发表于 2010-4-21 10:37:49

楼上的,我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所以才希望双方都能平等拿出自己的观点和凭证,这样大家才能了解你所说的“来龙去脉”。还有,既然你承认“同样有发表言论的权利”,为什么要屏蔽人家发表言论?

最后,注册时间的问题,跟这个话题有关系吗?你比我早半年又能怎么样?早半年你就能站在制高点上倚老卖老了吗?

再补充一句,你看我注册时间,无非是想确认下是不是黑山的马甲之类的,我要是猜错了立马从5楼跳下去,我说你心理阴暗绝对是事实!

[ 本帖最后由 lonelykiss 于 2010-4-21 10:43 编辑 ]

吉他老妖 发表于 2010-4-21 10:40:56

fusion_gt 发表于 2010-4-21 10:44:32

原帖由 吉他老妖 于 2010-4-21 10:40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会再做任何解释了!因为解释一个号,就要被封一个号!所以我选择沉默!

从这么多马甲可见人品了?

已经被封了几个马甲了,注册这么多马甲什么用途???!!!!!

fusion_gt 发表于 2010-4-21 10:48:38

原帖由 lonelykiss 于 2010-4-21 10:37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楼上的,我不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所以才希望双方都能平等拿出自己的观点和凭证,这样大家才能了解你所说的“来龙去脉”。还有,既然你承认“同样有发表言论的权利”,为什么要屏蔽人家发表言论?

最后,注册时间 ...

你看是我封的号么?我能封他么?我能解封么?我说你什么好呢?他被封是昨天12点的事了,诽谤他人没证据,属于人身攻击了吧,你去看看版规定!该不该封!!!

吉他老妖 发表于 2010-4-21 10:49:05

yaha007 发表于 2010-4-21 10:51:15

原帖由 吉他老妖 于 2010-4-21 10:40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不会再做任何解释了!因为解释一个号,就要被封一个号!所以我选择沉默!至于你现在攻击我的店铺!我想你大可不必了!买过我东西的哥们,都知道我的人品!我在论坛也蛮长时间了!今天我选择沉默!你爱怎么说就怎 ...
笑而不语

fusion_gt 发表于 2010-4-21 10:53:17

另外,133楼所谓“倚老卖老”,“心理阴暗”不知道建立在什么素质上对人评价!

吉他老妖 发表于 2010-4-21 10:53:44

fusion_gt 发表于 2010-4-21 10:55:15

另外,原来黑山加的是106534492这个群,欢迎大家进群验证有多么不可告人的秘密!

吉他老妖 发表于 2010-4-21 10:56:43

fusion_gt 发表于 2010-4-21 11:01:53

原帖由 吉他老妖 于 2010-4-21 10:56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继续!继续!由于怕再次被封号我不做解释!

法律上是谁主张,谁举证,你举证吧,有证据我自己给管理员发消息,申请被封~

lonelykiss 发表于 2010-4-21 11:06:28

原帖由 fusion_gt 于 2010-4-21 10:53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另外,133楼所谓“倚老卖老”,“心理阴暗”不知道建立在什么素质上对人评价!


我的一切观点,都是建立在事实上的逻辑,“倚老卖老”针对他比较我们的注册时间产生的优越感;“心里阴暗”针对他说“有人喜欢看疯狗咬人”和看我注册时间,而怀疑我是黑山马甲等类似的。

有没有说过这种话,你稍微往上面看看几个帖子自然看到。

fusion_gt 发表于 2010-4-21 11:09:49

原帖由 lonelykiss 于 2010-4-21 11:06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一切观点,都是建立在事实上的逻辑,“倚老卖老”针对他比较我们的注册时间产生的优越感;“心里阴暗”针对他说“有人喜欢看疯狗咬人”和看我注册时间,而怀疑我是黑山马甲等类似的。

有没有说过这种话 ...

那位朋友我也不认识,另外,你倚老卖老是说的我,你看看!

我也在不断的顶这个帖子,黑山的目的达到了,扩大影响范围。。。
我本来想申请锁帖,但一锁更说不清楚了!

吉他老妖 发表于 2010-4-21 11:15:43

fusion_gt 发表于 2010-4-21 11:20:25

146楼!!!

智商!!!!! 首先,卖假琴到处吹嘘的我没见过! 2正义是自己封的? 3你说的聊天记录能拿DV直接拍一个QQ的视频么??直接对着显示器拍一个,别拿PS的出来 4我从没说过我是最正直最好的老板,这个东西也不是自己能封的,不敢学你自己说自己正义!

吉他老妖 发表于 2010-4-21 11:24:25

fusion_gt 发表于 2010-4-21 11:26:10

原帖由 吉他老妖 于 2010-4-21 11:24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现在我认为你是最正直素质最高的人!你善良勇敢有激情!更总要的是你足智多谋!我们这种脑袋一根筋的人和你比不了的!你太有谋略了!我现在开始崇拜你了!


我叫你拿个DV拍我们聊天记录叫有谋略??????????
头一回听说!!!!!!!!!!!!!!!!!!!!!!
你能PS照片,看看你能不能把视频编辑了!!!!!!!!!

吉他老妖 发表于 2010-4-21 11:34:47

383495563 发表于 2010-4-21 11:37:39

具体琴行的事情我不清楚,甚至懒得翻阅该帖子的内容...
但黑山你的行为实在很让人厌恶...我不知道琴行的事情是你错还是人家错,但你的倒卖行为,刷帖行为,说话一时一句,没料又要装高手的行为实在是让我多次笑而不语...
不想骂你,希望你以后能注意点,你这样实在让好多人当你小丑

毛毛猪毛毛 发表于 2010-4-21 11:42:43

LZ词穷了 如果你有充分证据 请拿出来 顶这里所有人说一万句
如果没有 请道个歉
不然很可能会有法律介入 玩大了可不好

吉他老妖 发表于 2010-4-21 11:47:02

fusion_gt 发表于 2010-4-21 11:50:01

原帖由 吉他老妖 于 2010-4-21 11:47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希望他尽快法律介入,搞的这件事情是我错了一样!莫名奇妙!我没有充分证据,我只有聊天记录,我发的聊天记录你们也不相信,号也被封了!我发一次被封一次!我是不会发了!但是你们觉得这对我公平吗?我一个人说得 ...

拜托,人别这么无敌,你拿出个证据,你直接大DV或者手机拍一个聊天记录出来,证明你说的是真的就OK了,你证明了我找管理员封了我不就完了,自杀式封ID!
OK????????

ldz2046 发表于 2010-4-21 11:52:40

谁闲的没事和一个刚认识的人说自己琴行卖假琴。这不是有病吗。

maocheng0000 发表于 2010-4-21 11:54:26

原帖由 lonelykiss 于 2010-4-21 11:06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的一切观点,都是建立在事实上的逻辑,“倚老卖老”针对他比较我们的注册时间产生的优越感;“心里阴暗”针对他说“有人喜欢看疯狗咬人”和看我注册时间,而怀疑我是黑山马甲等类似的。

有没有说过这种话 ...

我倚老卖老,看的比你多,想的比你多,那倚老卖老又怎么了,优越感又怎么样?谁规定不允许
我心里黑暗的依据是什么
我说 有人喜欢看疯狗咬人难道不对吗?难道没有一帮子人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吗?我说你了吗?你干嘛暴跳起来,你想对号入座?
我管你注册时间
你就算公元前注册的
没有思考
都是白费

fusion_gt 发表于 2010-4-21 11:55:42

得,别因为我大家吵架了。。。我也不冷静,MAOCHENG0000和LONELYKISS朋友,不好意思了。。

吉他老妖 发表于 2010-4-21 11:58:06

fusion_gt 发表于 2010-4-21 11:59:16

做为民谣版最近最火的帖,楼主“宋祖德”似的抄作方式得到了不错的效应,签名大红字,大大的广告帖。。。。。。。。。。。。。

信誉是建立在长时间做人端正上的,楼主好自为知,另外只要你在这圈混一天,早晚会知道你的真实信息,一张传票是不可避免的,虽然你一再隐藏,但纸是包不住火的。。。。。。
知道你信息那天一张传票就过去了。。。。

吉他老妖 发表于 2010-4-21 11:5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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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揭露成都彤斯乐器真面目(此帖经查明是上海锐声行用马甲攻击同行,留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