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中国二手论坛全面改革 绝对为个人二手服务!
吉他中国二手论坛全面改革,主要措施如下:1、在为个人二手服务的 电吉他、效果器等论坛,原来的“我要转让”,改为“个人诚意转让”,更强调个人用户!
2、个人诚意转让,采用填写表格的形式!
转让人必须标明 品牌,型号,价格,成色等基本信息! 信息不全,无法发布!
见图:
https://img.guitarschina.com/img2010/0809hm/2.jpg
*虽然这样可能增加发帖的麻烦程度,但对于真正的个人转让,因为不是经常转让,将会很方便!只有对那些经常发2手的才是问题
*信息填写不全,斑竹有权随时删除而不做任何解释
3、即日起吉他中国论坛所有2手设备必须明码标价,标价高低没所谓,可以讲价,但不标价的斑竹有权直接删除,任何用户也可以举报,监督!
4、建议:转让发贴的主题格式 如下:
牌子\型号\成色\价格\所在地,且帖子标题当中不允许使用各种符号
比如:GIBSON LP 九成新电吉他5000 西安出
5、在表格信息的“详细信息”里,务必有规定的内容,例如,出售物品的品牌和型号,物品的性质,成色,有无磕碰,等。
6、卖东西的帖子必须有实物图片,且一些关键部位必须有照片(品丝(所有品),琴头背面,琴颈与琴身连接处的铜牌等,)有磕碰的要在相应部位用
参照物来拍照,有条件的还可以上视听,证明琴没有问题。图片建议带上个人ID的水印,或者用白纸写明自己的ID与所卖的东西一起拍照
第6条将逐步严格起来,对于新会员可以慢慢引导,老会员必须按照 6的要求来 这个要顶啊 非常好的举措!必须支持!大力推行! 前排围观~ 又是个前排 这个要顶,不过我觉得论坛这么久了还是DZ6,也该更新下论坛版本了~~
二手交易方面我觉得电玩巴士做的不错,http://forum.tgbus.com/forumdisplay.php?fid=50,我觉得GC可以参考下他们的运作方式~~~~ 不错,很淘宝。。。支持。。。 好举措,坚决支持 好事儿,绝对支持。 好举措!支持!以后看帖方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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