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有人COPY我ID,请管理员灭了他。。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1126454&extra=&page=1此ID “kiIlight”(10年注册),跟我“killight”(06年注册)一模一样,
并且头像,资料填的都和我完全一样
经常让人混淆
另外还有ID ki|light
注册时间 2010-2-7也是从头像到名字都跟我几乎一样
我不知道还有没有第三个。。 奇怪了你这人,天下就只能你叫这个名字嘛?我违反了哪一条论坛规则了?我有冒充你去做什么坏事吗?
难道现在法制社会还要跟古时候一样避讳皇帝的名字吗?
请明鉴。 楼主所说的ID确实有古怪,感觉他发的帖都在找茬,到处挑衅,语气还特别嚣张,而且还宣称曾经拥有一把日芬st71,而楼主恰好又卖掉过一把日芬,感觉有点巧合。。。
继续关注事态发展! 请问楼上我哪个帖子找茬了?我不能发表自己的看法吗?真是奇怪了,为啥总是用邪恶的心理来揣度他人呢? 我可以直白的说出内幕,其实,我跟楼主在qq上认识,我注册了这个id之后,发的帖子正好有些观点是和他平时观点一样的。他觉得我发表这些观点是在把他的观点直接拿去用了,请问,我就不能有同样的观点和想法吗?
此外,我在不喜欢玫瑰木指板贴中,梅版主回复了之后,我表示接受,停止了回复。所以楼上某位会员说我故意找茬难免以小人之心来猜度他人了。
我在注册前,已经反复阅读版规,按照现行版规
三、用户个人信息(包括头衔、签名、呢称、个人资料等)规则
1、禁止注册涉及政治问题的用户名
2、禁止注册国家机构的名称
3、禁止注册和管理人员相仿的用户名
4、禁止注册不文明、不健康的用户名,禁止不文明、不健康的内容,尤其是露点图片或者黄色图片
5、禁止注册容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的用户名
6、禁止注册有意攻击他人的用户名
禁止在签名处、头像及一切可以用户自行修改的位置涉及以上6条规定,如有出现版主警告一次请及时修改,教育无效者立即锁定,除非更改后恢复,第2次再犯永远锁定。
其中第三条,不适用,因为楼主不是管理人员。
第五条,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可能有违反,不过之前有wividekouhao1等相似id的先例,那还故意在同名帖子内说话,我想我还没有那样吧。
此外,本id没有假冒楼主去交易,诽谤,侮辱他人,不涉及名誉损坏问题。 还能叫一个名字吗?注册个小兵吉他可以吗 万一,万一是同一个人,上GC久了产生人格分裂了呢 昨天我帖子一发出去,我就料到二楼一定会找我骂的。ID是一样可以是各种原因,有些人把偶像做ID,重名了偶尔可以遇到,但是连头像,个人资料都是一样,那未免太巧合了,这也不排除二楼纯属为了好玩,而并没有恶意。
重名的事情貌似楼主不是第一次反映了,昨天看到二楼的头像还是个楼主一样的,今天一看变成俩DOD效果器了,看来二楼是有备而来了,我已经准备好防X甲了,二楼你就X吧! 原帖由 karabiner 于 2010-12-17 12:54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昨天我帖子一发出去,我就料到二楼一定会找我骂的。ID是一样可以是各种原因,有些人把偶像做ID,重名了偶尔可以遇到,但是连头像,个人资料都是一样,那未免太巧合了,这也不排除二楼纯属为了好玩,而并没有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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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哥们,你太有乐子了,握手握手! 一个是KILL
另一个是KIIL
看起来我们应该用容易被分辨的ID字体? 从人性角度来说,2010年注册的朋友,应该换个你自己的头像,签名,做人,要做自己~ 原帖由 yourdj 于 2010-12-17 14:10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一个是KILL
另一个是KIIL
看起来我们应该用容易被分辨的ID字体?
不是吧,貌似完全一样呀 原帖由 liaijun 于 2010-12-17 14:37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不是吧,貌似完全一样呀
如果我说了,并且没有加“可能”,那一定是正确的 , 哦吼吼吼 这货怎么还健在啊我去。。 赶紧再注册一个kilj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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