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朋友们,弹琴扰民到底是22后点还是0点后成立?
请大家注意,2006年我国出台了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加入了很多以往没有的罪名,填补了很多法律空白、弹琴弹到让110出警的程度。
有种说法是0点后,要弹到足够大声,吵到很多人,110才会出警,民警先警告,警告不听,罚款200~500。
还有种说法是22点后110就会出警。
每个城市都不一样吗?如果以北京、上海的市区为例,是22点还是0点呢?
[ 本帖最后由 雪儿飘 于 2011-1-24 16:11 编辑 ] 不懂帮顶~ 天色黑了 就是扰民!!! 你就真不知道用耳机么。 互相尊重是基本道德 底线不是时间 非要闹到下次小偷拿大锤砸门邻居都装作不在家么? 两口子嗨哟高潮,叫的太响,110应该立即破门而入,捉奸在床,强制拘留。 原帖由 aole 于 2011-1-24 17:34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互相尊重是基本道德 底线不是时间 非要闹到下次小偷拿大锤砸门邻居都装作不在家么?
是地要做有素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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