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黄瓜 发表于 2011-3-19 18:09:45

昨夜看了香港老鹰LIVE,有些不得不说的感想。

几乎是最后才拿到一姑娘的转让票, 狼奔豕突地赶到香港去,几乎迟到。

在会展中心里举行。大家坐的是折叠椅,1688的票我本以为位置不错,结果至少还有一百多米。只看见豆大个人,五官都不清楚,

第三首就是加州招待所了,我以为自己会很激动,结果相当麻木,原版的电声版加州,本来很精彩,可是脑子里被94版的原声占据了,

我尤其怀念另一个DON,JOE全场依然最HIGH,但我觉得离他平日的状态相去甚远,只有两首歌:IN THE CITY ,LIFE IS BEEN GOOD,

只有它这两首时,他才HIGH起来,只有它的吉他,才对得起摇滚两字(当然他们从不愿意归类摇滚),他怎么迷上了MM?


也换了两把疑似ES335和GRETCH的空心琴,音色与手指的动态是昨晚的最大亮点。可惜没听到我最爱的PRETTY MAIDS ALL IN THE ROW。

一度我怀疑他在发烧,或者拉肚子。因为他几乎全场都是蔫的,甚至其他人的歌,他都懒得伴奏,替代FEILD的那个吉他手俨然是老鹰的主音。

我不相信JOE不怀念FEILD。

只有在最后领着大家一起怪叫和对镜头恶搞时,我才觉得,这就是JOE,我最喜欢的那只杂种鹰。

一种强烈的念头:是EAGLES把JOE毁了。虽然,他的加入加重了老鹰的摇滚气质,虽然他凭着与另一个DON的合奏拿到SOLO榜第一名。我们也因此认识了这个小丑。某些人如我,居然喜欢上了这个家伙。


但,他失去了他的自我。听听FUNKY# 49吧,JOE在JAMES GANG时代就是吉他英雄了。为何要混入这帮秃鹰厮混日子呢?

因为酒精,电锯,安全套炸弹和三次婚姻,他沉沦已久。但他不该和这帮垂死的老家伙厮混。

宛如一个德州乡下死气沉沉的中产阶级家庭里,奇怪地活着一个压抑着激情的大鼻头的孩子。

你如果昨天在场,你能明显感知到他的失落,他的孤独,孤独于其他三个老家伙。虽然玩笑依旧,搞怪如常,表情拧巴,手指翻飞,那都是例行公事。

如果你看他早年现场,JAMES GANG时代,甚至94年的经典现场,你会发现。这不是他。尽管中国这三场屡有人表示JOE是现场亮点。

这是一场玩票之旅。捞金也会有,我倒觉得这不是核心,核心是他们怕被遗忘,被冷落。

还要强行挽回些面子,因为07那张温吞水的所谓新专辑。人老了不外如此,尤其当你是巨星。

全场几乎无人唱和,超过一半的中老年洋人正襟危坐,彷佛大家在看一场巨大的LIVE露天电影。

我们的现实世界,和屏幕上的他们的世界,楚河汉界。如此这般。


老鹰们讨厌的喝啤酒,大声吆喝,扭动腰肢几乎没有出现,大家静静地坐着,看,听,想,回忆,舔伤,有情绪的慢慢吞下,没情绪的表情木然,

我和邻座姑娘讲述JOE的疯狂故事的时候,遭到了旁边洋人大伯的制止。好吧,关于素质么?公共场合的优雅礼仪么?去他的。

没有人会想念另一个DON。真是奇怪,这三场里所有新闻感想文章没人提起前几年才被驱逐的另一个DON,那个笑容最温暖的鹰叔叔。

一个双吉他主音的乐队如果少了一个,下场就是这样,雇佣来的那位猫头鹰叔叔技术也了得,甚至喧宾夺主。

而JOE意兴阑珊。是以怠慢抗议么?所以,我们看到的这4条老鹰,苍老的鹰,压根不像一个乐队,而只是四匹垂死的老鹰。

默契犹在,和声依然完美,车轮之战,你唱罢我登场。真是寂寞寥落,无处言说啊。

NEW KID IN TOWN不会唱的,他们好久不唱了,不知道是否和老队员有关,柏林尼登之流,更无人记起了。还有老BASS。谁记得?

美国梦,破碎发霉生疮的美国梦。果真病入膏肓。


我居然没有看完,居然没看到返场的那首DESPRADO。姑娘和我怕赶不上最后的地铁。在亨利唧唧歪歪政治的时候,我们走了。

黄舒骏念叨进歌里的亡命徒,杨明煌最爱的亡命徒唱起的时候,我正和姑娘狂奔在午夜的大雨香港深处。

如此看来,我远不够爱这一首,我远不够爱这一队。


我几乎全场都在嘘马脸大叔,我不喜欢他的大三和弦,不喜欢他的TAKEMINI,不喜欢他的TAKE IT EASY,不喜欢他调侃前妻的俏皮话。

加州是一个情结,凡是90年代开始拿起箱琴的孩子大都有这个情结。

为了还愿,朝圣,对质,我以为自己会很激动,甚至流下廉价又矫情的眼泪。

结果,我发现我高估了自己。


天桥上,居然有一身材高挑的洋人美女在派单,我接过才知道,SLASH要来香港了。22号。

怎么全扎堆了 ,呃?????

david_yu 发表于 2011-3-19 20:15:19

xyy344030337 发表于 2011-3-19 20:28:45

支持个,~

laishan1987 发表于 2011-3-19 21:22:32

当再次听到“招待所”这个词汇时,我法克了,楼主,你也有老的时候,还有你应该照顾一下GC众多的老鹰迷,你不喜欢,没人架着你去看,虽然我觉得你比较有文采

拍黄瓜 发表于 2011-3-19 21:28:31

楼上兄弟想必误解了呵呵。

招待所是戏称,无不敬的意思,正是招待所情结,我才去听。

我不喜欢?爱与恨,痴与怨,并非对立的两面。怎么说呢?……你以后会懂的。

beyond之子 发表于 2011-3-19 22:20:59

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哎,这世界上就没有完美的事物!何必呢!

羊角疯 发表于 2011-3-20 09:50:20

当我站在我青少年时候的偶像唐朝脚下的时候,我很麻木的看着台上的4个人把我92年耳熟能详的东西又折腾了一遍。
很庆幸自己比他们年轻,这不是我想要的摇滚乐。

当jimmy page在北京奥运会闭幕式上费力的扭腰,满头白发的时候,我心里想的是,老爷子歇歇吧,你已经不摇滚了,学学robert plant,别总沉溺在led zeppelin的梦里不醒了

吃着火锅唱着歌,才是我现在的快乐

[ 本帖最后由 羊角疯 于 2011-3-20 09:5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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