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ngcongwilliam
发表于 2013-4-14 21:31:22
ccccccmj
发表于 2013-4-14 21:51:32
我说看着这么眼熟的文章呢。
看到结尾才看出门道来。应该是出自色影无忌的一片文章,题目和楼主的相同。
怀念当年,还好忍住了,有道是单反穷三代,差点跳入那个火坑,现在用个小DC也不错的说。
马上就要跳进吉他的坑了。
风吹彡承诺
发表于 2013-4-15 11:37:38
好文给我这种 想要踏上不归路的 一警示!!!
wangweidage333
发表于 2013-4-15 13:33:56
楼主是在说我吗,你真的太厉害了
woshiscl
发表于 2013-4-16 09:20:26
又看了一遍已经十年前的文章了 可是还是跟我现在很像啊..
锋利的拨片
发表于 2013-4-16 09:32:24
wliwei2
发表于 2013-4-16 11:21:50
suedekobe
发表于 2013-4-17 13:26:19
路,要亲自走过,才领略风光。
DavidHungYang
发表于 2016-6-16 15:21:59
丢丢~~ 发表于 2004-10-17 12:02
漫漫器材发烧路
原本题目是叫《漫漫弹琴发烧路》,可想到几年来虽痴迷于吉他,但每天魂思梦绕的除了吉他就 ...
燒相機才是真的燒啊。。一個大三元就一把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