菓汁先生 发表于 2012-8-4 12:39:52

附件那照片是我刚从手机里边翻出来拉到电脑桌面然后截图的。无PS、无任何篡改,否则我从此不举。

现在在广州我一个朋友手里玩着---他在天河体育中心新建的那个地下商场市场部上班。有表示怀疑的人,可以去找他确认。

红蝙蝠 发表于 2012-8-4 15:18:28

此案扑朔迷离,可以算是“吉他中国 迷案”之一。只有狄仁杰来断了!

Devildevilcat 发表于 2012-8-4 15:40:23

我現在巳到香港,有沒有需要通知香港報館報道一下此"國內最大結他網站的世紀編案"?
有需要的話通知本人,只是舉手之勞!相信他們必定有能力本出真相!

shuaixiaogeben9 发表于 2012-8-4 15:45:48

爱的不是你 发表于 2012-8-4 16:30:02

爱的不是你 发表于 2012-8-4 16:34:43

Devildevilcat 发表于 2012-8-4 19:50:23

回复 165楼 shuaixiaogeben9 的帖子

真的嗎?如當兩位主角其中一人同意我便立即聯繫所有傳媒,
手上巳有四間報館的聯絡電話及電郵,一聲令下小弟即時為各位服務!
為了GC二手區的交易安全,為了大家安心地買賣,小弟絕對地義不容辭!
絕對要將騙子抽出來作出應有的制裁!

菓汁先生 发表于 2012-8-4 19:54:43

回复 167楼 爱的不是你 的帖子

6月份的时候,你们还没翻脸吧?现在都闹翻了,“过年”这个说法应该适当的变一下了吧?我觉得,你们应该重新商定一下笔记本的归还问题。

shuaixiaogeben9 发表于 2012-8-4 21:46:00

Ellocz 发表于 2012-8-5 09:56:01

祝楼主女儿早日康复。。。另外那个婊子迟早要遭报应

爱的不是你 发表于 2012-8-5 10:37:36

shuaixiaogeben9 发表于 2012-8-5 10:59:30

爱的不是你 发表于 2012-8-5 11:08:29

Devildevilcat 发表于 2012-8-5 12:56:19

回复 174楼 爱的不是你 的帖子

那男主角如果你讚成的話我便幫你通知傳媒,
相信傳媒可以動用所有能力去尋找事實真相,
到時候我亦可提供他們(傳媒)的聯絡資料給你,
好讓你提供資料!還你一個清白又好,給女兒作個榜樣也好,
相信她成長後你也可以當一個正面教材故事說給女兒聽!

至於女事主如果讚成的話亦可在此提出,
始終女孩子這樣給人黑了也需清白一下吧,
現在是機會幫你找證據澄清了!

除非雙方都沒有一方讚成,否則有其中一方當事人讚成便成事,
如男方讚成女方讚成與否巳不用考慮了,反之亦然,
這樣事情應該更容易得個水落石出!
至於其他人所有在這裡說的所有話亦可知誰是誰非,
所有在這裡說真或道假亦不需你們證明,
傳媒應該也有辦法得知事實真相,
所以到時各位在這裡說過話的兄弟亦應該要有心理及生理準備,
所有人證都應該會成為此戲劇中的配角!
至於戲份的多與少可能是你們在這裡說的證據跟案件有多緊密了!

[ 本帖最后由 Devildevilcat 于 2012-8-5 13:03 编辑 ]

Devildevilcat 发表于 2012-8-5 13:10:45

順帶一提以下是有關報館名稱:

蘋果X報
東方X報
星島X報
南華X報

至於電視新聞有:

無線X聞
亞視X聞
有線X聞

以上所有傳媒都有報料熱線及網址,
近期因香港亦有多種類似形式的編案,
相信傳媒定必爭相報道這種話題,
給市民一個警惕!

爱的不是你 发表于 2012-8-5 13:24:12

Devildevilcat 发表于 2012-8-5 13:37:45

回复 177楼 爱的不是你 的帖子

不知道他們會查什麼,或者可能會做個家訪都說不定的!

爱的不是你 发表于 2012-8-5 13:46:51

爱的不是你 发表于 2012-8-5 13:54:48

Devildevilcat 发表于 2012-8-5 14:01:32

回复 180楼 爱的不是你 的帖子

我也說了,情況不是我控制,傳媒做到什麼程度你自己要準備好,
我只是幫你或女主角通知,所以你是需要考慮清楚!
你女兒壓力與否我亦沒法控制他們會否考慮,請明白!

basslei 发表于 2012-8-5 18:30:29

曝光好,曝光好,没准我们这么有正义感的帖子还被在媒体上念一下呢,我出名有望!

lyh0720 发表于 2012-8-6 16:19:50

xixiloveai 发表于 2012-8-6 23:05:29

N 久木上GC了
    一上花了40分钟看完帖··· 好长啊····没懂有何意义!!!!哎    又是“钱”   木“钱”木矛盾   兄弟们还是 祝福 宝贝 早日康复!
    我们GC兄弟 一人给兄弟 出 一块钱   都是多么 多么大的力量就不能组织 做点类似 有意义的事情 我擦!
            就不能团结点啊!! 哎这个B 社会 真TM 恼火!!“钱”我擦!!
本山大叔的话 “悲哀啊·····悲哀”

xixiloveai 发表于 2012-8-6 23:09:32

真心喜欢 弹琴的 兄弟老天爷 也真看得起 多半 都是 尼玛
要关系 没关系   要钱木钱的 !{我只说 我周边的 朋友}   仅此 而已!团结啊   团结啊··
所以   我觉得没必要 为 这个“钱”这么长的 一个故事   不累吗??呵呵!!

爱的不是你 发表于 2012-8-7 10:16:06

jaco52011 发表于 2012-8-7 12:04:28

实在是太混乱了,世道.借东西.我也怕.借钱我也怕阿,所以我自从被北京的一骗子借了钱不还之后,借过一效果器给深圳一朋友之后也不还,之后我就不敢再谈借记,自己也绝对不求人,不借人钱.东西.

楼主这事件反映的是一种事态.当代年轻人的心态,社会造就的扭曲心态.以及人性的弱点. 大家需要心平气静的面对面坐下来谈一下,而非异议. 处理好事情不是一定依靠媒介, 当前的媒介很多都是吹出来的,不靠谱,看电视都知道,媒介是被人利用的,而 媒介同时也是利用人的.

于bass 发表于 2012-8-7 14:28:57

双方当事人的事情,我们都判断不了,但是住院那哥们的2500块钱,楼主怎么只字不提,前面好多人都说了那钱不是女方给的,所以对你来说也算是不义之财,还望请你归还之,或给个说法,最后祝你女儿健康成长,孩子是无辜的!

er11 发表于 2012-8-7 14:45:42

难为版主作评判了.

lyh0720 发表于 2012-8-8 01:29:09

爱的不是你 发表于 2012-8-8 01:33:58

爱的不是你 发表于 2012-8-8 02:47:15

karlkidd 发表于 2012-8-8 10:45:14

沉冤终得雪,自从刚看到这件事的时候就只道阿当兄弟终究会赢得这场纠纷
猛男版主,你真棒

革命的灯 发表于 2012-8-9 23:09:46

楼主消消气,你最初发帖求助,我就一直跟着,现如今我必须更要跟着,眼巴前的事是先把女儿的病看好,女儿好了,再研究这个骗人的女子吧。不要误了大事!

爱的不是你 发表于 2012-8-10 01:49:20

jjqq1224 发表于 2012-8-10 11:39:02

给女儿买点纽崔莱 可能对她得病好 祝楼主女儿早日康复 这点钱 气坏了身子 不值 火冒三丈是必须得 解决办法 就是 下次轻易 别有经济往来 有的话 就提前 想好 最坏得结局 我早年 也为经济纠纷 和 朋友 闹得 不可开交 最后 给他 送进了局子 这么多年 过去了 我觉得 为了钱 少了一个朋友 没必要 有点伤心 现在 也有时 有经济纠纷 我知道 都不容易 不想再 失去 朋友 只是 忍耐着 多 催一崔 诉诉 我的苦 让他知道 我比他 还难 可我 不是 逼她 。。。。。。不说了 祝天天快乐 全家健康

爱的不是你 发表于 2012-8-10 11:58:48

mikav6 发表于 2012-8-10 16:26:08

给骗子:龌蹉肮脏尼玛还是人?
给LZ:坚持加油祝福你女儿!

朝朝暮暮的小孩 发表于 2012-8-11 00:10:35

先祝楼主女儿这个早些好起来,然后全部看完了所有的贴子,如果是真的,我很同情楼主哦,因为我和你一样也被相信的朋友兄弟,骗过钱拉过黑,在没钱急用钱的时候很想提刀上门要钱~火大可以理解哦,想开就好想开点!

爱的不是你 发表于 2012-8-11 21: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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