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jin25
发表于 2012-9-15 03:36:37
建议以后二手区可以专门开辟一个新版块,专门揭发这种货
849707030
发表于 2012-9-15 06:54:20
买卖要靠良心,不过从本贴的发展看,可以判定卖家音像发出时没问题,如果有问题应该早就招同事修好了,对与音像电路损坏也不是很少见的事,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刚买的东西坏掉,
疑点一
停电在来电,没关闭电源的电器的确有一定机率坏掉,生活常识
金属牛
发表于 2012-9-15 09:36:58
海闊天空
发表于 2012-9-15 10:04:01
fjq1984
发表于 2012-9-15 10:49:15
王月肛,嗯,记住了...
海闊天空
发表于 2012-9-15 10:52:25
link0321
发表于 2012-9-15 17:17:00
电力公司也停电 真不容易
miaobaoquan
发表于 2012-9-15 22:50:21
看来以后卖东西就的当面交易了
。。。。。。。。。。。。
踏上BEYOND之路
发表于 2012-9-16 01:01:47
就冲楼主用家驹的头像做签名。我也知道楼主是心地善良的。我支持你。
海闊天空
发表于 2012-9-16 20:43:39
雍正皇钊
发表于 2012-9-16 20:49:23
lovemfs
发表于 2012-9-16 21:34:06
回复 130楼 海闊天空 的帖子
顶一个 LZ音箱还出吗?
popolm
发表于 2012-9-17 09:35:18
John_Mayer
发表于 2012-9-17 09:46:35
同情lz
真没想到国企员工还干这事儿呢,,, s b
海闊天空
发表于 2012-9-17 21:51:56
呆の左手
发表于 2012-9-17 22:56:00
几百块钱,P大点事牵扯不清的,有你们的啊
指舞弦
发表于 2012-9-17 23:51:23
话说今天已经成功地和王月刚先生交易V30喇叭一个,觉得他是一挺爽直的哥们啊。。。。
大家多分析,少喷人,就事论事,咋样?
popolm
发表于 2012-9-18 11:00:09
楼上看看 你那号就不说你什么了越抹越黑 他要是爽快人我把 大G 送你 艹
lovemfs
发表于 2012-9-18 11:07:34
回复 138楼 popolm 的帖子
表酱紫欺负新人好伐…… 就当他说的是真的 你把大G送给我把
g41926795
发表于 2012-9-18 12:56:00
等级低的咱就别说了。会被煞笔喷的
frostylove
发表于 2012-9-18 14:37:11
楼主得理不饶人 你这种人无论在不在理我都看不起 幸亏没卖你音箱 要不估计也要遭殃
1你擅自公布了别人的个人信息 这是违法行为
2你下流的语言 不间断的侮辱 不辞辛苦的挖苦 简直令人发指
谁他妈的闲的没事费这大劲就为了坑你50块运费?
用个逼样的头像还真以为自己是正义化身了?
你们随便喷我 反正这些话我不吐不快 也永远不会和你们对喷!
海闊天空
发表于 2012-9-18 17:19:04
海闊天空
发表于 2012-9-18 17:22:10
指舞弦
发表于 2012-9-18 23:17:42
呵呵,我是卖了个V30的喇叭给他。。。。。。
话说论坛还有这规矩,新人不许说话,不许发表自己的意见吗?
我湖南衡阳的,和王月刚就交易一次,卖给他一个V30的喇叭,就事论事,他下午收到货,晚上就给俺确认了,再说咱俩在议价的时候也没多说啥,至少他给俺感觉挺直爽啊!
弱弱滴问一句:真有大G送?!
jamcastle
发表于 2012-9-19 14:53:04
不得不承认,越低端的东西买的人不爽快的几率反而越多。这点我深有感触...
谁也不是
发表于 2012-9-22 01:16:40
楼主,是变压器吧,我的也烧坏了,可怜的是还买不到,只能重新买个音箱了
popolm
发表于 2012-9-22 13:28:12
W C N M140看的懂不S B
海闊天空
发表于 2012-9-23 07:01:39
流浪的野驴
发表于 2012-9-23 08:22:27
prsfd
发表于 2012-9-24 09:30:54
"楼主得理不饶人 你这种人无论在不在理我都看不起 幸亏没卖你音箱 要不估计也要遭殃
1你擅自公布了别人的个人信息 这是违法行为
2你下流的语言 不间断的侮辱 不辞辛苦的挖苦 简直令人发指"
还请版主追究公布信息的问题。
难道买家有错你就能做这种事?
popolm
发表于 2012-9-28 11:20:09
Augustin
发表于 2012-9-29 14:03:06
看了此贴,不顶不快
就冲买家对自己错别字的sb解释,也得鄙视一下
csolsin
发表于 2012-10-8 01:54:33
回复 152楼 Augustin 的帖子
popolm
发表于 2012-10-21 15:23:05
冲浪人
发表于 2012-10-22 23:30:07
回复 82楼 终极PK 的帖子
对你的遭遇表示强烈同情,这样的买家怎么不公布他的ID号?以免危害论坛!
冲浪人
发表于 2012-10-22 23:45:03
回复 123楼 金属牛 的帖子
非常赞同你的观点,有时候真不是为了墨迹点钱的事,主要是气顺不顺!其实卖家是最没有保障的。比买家更加没有保障,因为卖家卖东西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图片什么的有图为证的,不能随便捏造,但若碰到像LZ所说的无良买家,那就真是惹一身气!这样折腾人钱是损失不多,但名誉受到诋毁,金钱又受到损失,东西又给弄坏,还不承认,那真是应该暴尸三天的!
海闊天空
发表于 2012-10-23 07:26:12
古老的音符
发表于 2013-2-18 21:45:31
古老的音符
发表于 2013-2-19 22:04:01
tankLee
发表于 2013-2-20 11:13:21
唐山路虎哥帮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