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jin25 发表于 2012-9-15 03:36:37

建议以后二手区可以专门开辟一个新版块,专门揭发这种货

849707030 发表于 2012-9-15 06:54:20

买卖要靠良心,不过从本贴的发展看,可以判定卖家音像发出时没问题,如果有问题应该早就招同事修好了,对与音像电路损坏也不是很少见的事,毕竟谁也不希望自己刚买的东西坏掉,
疑点一
      停电在来电,没关闭电源的电器的确有一定机率坏掉,生活常识

金属牛 发表于 2012-9-15 09:36:58

海闊天空 发表于 2012-9-15 10:04:01

fjq1984 发表于 2012-9-15 10:49:15

王月肛,嗯,记住了...

海闊天空 发表于 2012-9-15 10:52:25

link0321 发表于 2012-9-15 17:17:00

电力公司也停电 真不容易

miaobaoquan 发表于 2012-9-15 22:50:21

看来以后卖东西就的当面交易了

。。。。。。。。。。。。

踏上BEYOND之路 发表于 2012-9-16 01:01:47

就冲楼主用家驹的头像做签名。我也知道楼主是心地善良的。我支持你。

海闊天空 发表于 2012-9-16 20:43:39

雍正皇钊 发表于 2012-9-16 20:49:23

lovemfs 发表于 2012-9-16 21:34:06

回复 130楼 海闊天空 的帖子

顶一个    LZ音箱还出吗?

popolm 发表于 2012-9-17 09:35:18

John_Mayer 发表于 2012-9-17 09:46:35

同情lz
真没想到国企员工还干这事儿呢,,, s b

海闊天空 发表于 2012-9-17 21:51:56

呆の左手 发表于 2012-9-17 22:56:00

几百块钱,P大点事牵扯不清的,有你们的啊

指舞弦 发表于 2012-9-17 23:51:23

话说今天已经成功地和王月刚先生交易V30喇叭一个,觉得他是一挺爽直的哥们啊。。。。

大家多分析,少喷人,就事论事,咋样?

popolm 发表于 2012-9-18 11:00:09

楼上看看 你那号就不说你什么了越抹越黑    他要是爽快人我把 大G 送你   艹

lovemfs 发表于 2012-9-18 11:07:34

回复 138楼 popolm 的帖子

表酱紫欺负新人好伐……   就当他说的是真的   你把大G送给我把

g41926795 发表于 2012-9-18 12:56:00

等级低的咱就别说了。会被煞笔喷的

frostylove 发表于 2012-9-18 14:37:11

楼主得理不饶人 你这种人无论在不在理我都看不起 幸亏没卖你音箱 要不估计也要遭殃
1你擅自公布了别人的个人信息 这是违法行为
2你下流的语言 不间断的侮辱 不辞辛苦的挖苦 简直令人发指

谁他妈的闲的没事费这大劲就为了坑你50块运费?
用个逼样的头像还真以为自己是正义化身了?
你们随便喷我 反正这些话我不吐不快 也永远不会和你们对喷!

海闊天空 发表于 2012-9-18 17:19:04

海闊天空 发表于 2012-9-18 17:22:10

指舞弦 发表于 2012-9-18 23:17:42

呵呵,我是卖了个V30的喇叭给他。。。。。。

话说论坛还有这规矩,新人不许说话,不许发表自己的意见吗?
我湖南衡阳的,和王月刚就交易一次,卖给他一个V30的喇叭,就事论事,他下午收到货,晚上就给俺确认了,再说咱俩在议价的时候也没多说啥,至少他给俺感觉挺直爽啊!
弱弱滴问一句:真有大G送?!

jamcastle 发表于 2012-9-19 14:53:04

不得不承认,越低端的东西买的人不爽快的几率反而越多。这点我深有感触...

谁也不是 发表于 2012-9-22 01:16:40

楼主,是变压器吧,我的也烧坏了,可怜的是还买不到,只能重新买个音箱了

popolm 发表于 2012-9-22 13:28:12

W C N M140看的懂不S B

海闊天空 发表于 2012-9-23 07:01:39

流浪的野驴 发表于 2012-9-23 08:22:27

prsfd 发表于 2012-9-24 09:30:54

"楼主得理不饶人 你这种人无论在不在理我都看不起 幸亏没卖你音箱 要不估计也要遭殃
1你擅自公布了别人的个人信息 这是违法行为
2你下流的语言 不间断的侮辱 不辞辛苦的挖苦 简直令人发指"

还请版主追究公布信息的问题。
难道买家有错你就能做这种事?

popolm 发表于 2012-9-28 11:20:09

Augustin 发表于 2012-9-29 14:03:06

看了此贴,不顶不快
就冲买家对自己错别字的sb解释,也得鄙视一下

csolsin 发表于 2012-10-8 01:54:33

回复 152楼 Augustin 的帖子

popolm 发表于 2012-10-21 15:23:05

冲浪人 发表于 2012-10-22 23:30:07

回复 82楼 终极PK 的帖子

对你的遭遇表示强烈同情,这样的买家怎么不公布他的ID号?以免危害论坛!

冲浪人 发表于 2012-10-22 23:45:03

回复 123楼 金属牛 的帖子

非常赞同你的观点,有时候真不是为了墨迹点钱的事,主要是气顺不顺!其实卖家是最没有保障的。比买家更加没有保障,因为卖家卖东西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图片什么的有图为证的,不能随便捏造,但若碰到像LZ所说的无良买家,那就真是惹一身气!这样折腾人钱是损失不多,但名誉受到诋毁,金钱又受到损失,东西又给弄坏,还不承认,那真是应该暴尸三天的!

海闊天空 发表于 2012-10-23 07:26:12

古老的音符 发表于 2013-2-18 21:45:31

古老的音符 发表于 2013-2-19 22:04:01

tankLee 发表于 2013-2-20 11:13:21

唐山路虎哥帮顶~!
页: 1 2 3 [4] 5 6
查看完整版本: 无良买家 天津 王月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