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15:15:44
kaizi623
发表于 2013-4-5 15:24:30
kaizi623
发表于 2013-4-5 15:26:22
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15:30:35
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15:37:30
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15:44:37
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15:46:56
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15:48:17
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15:51:04
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15:53:08
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15:55:35
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15:57:17
px6856335
发表于 2013-4-5 17:28:36
版主没工资拿,所有贴子总有几个不认真了,你换个号发过吧
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18:57:20
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18:59:56
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19:07:36
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19:09:34
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19:12:01
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19:35:21
fender1
发表于 2013-4-5 21:34:44
科学怪人
发表于 2013-4-5 23:41:55
我一天看帖子3、4个小时有工作统计为证 只要看到违规的帖子肯定会处理 但是帖子是滚动的不可能说看的特别全请问在你认为你的个人利益受到损害以前你有举报过违规帖子为论坛做过贡献吗?版规写着 无重要变更 请勿重复发帖你发帖前不仔细看版规还得出来说别人 我看见的违规无图无价我提醒可以稍后补上而重复发帖不无论你降200还是降2000对我来说都是已经违规难道我提醒了你还能自己删除不成?我不是认识你我一天删几十个帖和谁都无冤无仇 切记你是利用论坛资源发帖为利 我是遵照论坛管理办法维护论坛秩序 GC不是执法单位 不存在执法 只是维护论坛秩序为多数琴友服务
作为管理队伍的同事有事情协调我还得叫声: 兵总管理员大哥超版等等这样的称呼这是基本礼貌 如果你认为你和兵总关系特别熟都直呼姓名你可以直接让管理员给你帖子设置高亮置顶就可以了 对于那些我确实是没有操作权限的
另外你7、9楼列出的帖子已经不在一个月的范围内了 人家可以重新发帖 8楼的 我已经做了删除处理感谢您的违规反馈和对版主工作的支持
科学怪人
发表于 2013-4-5 23:47:46
但是我删帖选择提醒 楼主 因为我没什么理亏和不正常的 ,我在按照版规做事 没什么好避讳 偷摸的
[ 本帖最后由 失真的风流 于 2013-4-6 07:34 编辑 ]
kooksunglee
发表于 2013-4-6 02:09:20
喜欢二手吉他区
失真的风流
发表于 2013-4-6 07:39:53
有啥事,好好说,都不要置气,只要是个人都有一时不快的时候,谈谈不就是啥事都没有了。
每个人的性格和思路也许都有一些不同之处,因此理解起来也不尽相同。也希望你能体谅科学怪人版主一天要浏览那么多版务。咱们也不要咬文嚼字了。
大家是热爱才来到这里,才来这。都不容易。犯不着因为误解而愤怒。有啥事,咱和和气气的说就是了。
如有不周。希望都多多体谅。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13-4-6 08:21:39
支持版主管理决定!
没人规定删除帖子必须通知,尤其2手论坛。
而且二手问题投诉要到二手论坛。
自己去看下版规,既然 这么爱玩牛角尖。
版规是给所有人的
版主执行不是针对某个人的
如果版主跟你有私仇
请拿出证据 证明他们以权谋私
最后:别一口一个姜伟,好像我欠你什么的
而且多次提我名字 你以为你谁啊
或者说 你各种直呼别人的名字 是觉得自己认识管理员就很牛逼么?
一边跟别人疯狂投诉,一边没有礼貌的各种直呼管理员的真实姓名
另外看看你的帖子标题,全是命令式
斑竹也欠你的是吧?
整个论坛都欠你的是吧?
你在这交易 我们还要听你的是吧?
你有这个时间 重发一个帖子都发完了
几个斑竹已经给你解释了,你还想咋样
fender1
发表于 2013-4-6 10:00:27
fender1
发表于 2013-4-6 10:07:21
fender1
发表于 2013-4-6 10:26:02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13-4-6 10:45:57
已经封了,爱哪投诉哪投诉吧
不喜欢这里 很简单 别来自己找罪受,别来交易,锁了!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