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地区出售9.5成新的GIBSON SG STANDARD,护板的保护膜都没有撕掉!
不出外地!为节约资源,发以前的链接http://bbs1.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1543479&extra=&page=7 顶起回复 4楼 爱莲而乐 的帖子
呵呵 谢谢回复 3楼 橡皮橡皮 的帖子
xiexie 谢谢 ,留了 换gl asat吗?回复 12楼 antihero 的帖子
什么???那是什么? 商贩商贩区发帖 警告移动一次 下次直接封回复 16楼 科学怪人 的帖子
不是商贩是个人![ 我觉得移动到商贩区没问题啊,琴的照片你家还是金陵路石桥?个人物品交易照片也应该是家里拍的,哪怕是你商店买的不喜欢打算再出也应该拿家里实物照片。
就算是斑竹错判也怪不得他,论坛上海地区好几个拿了石桥的东西倒卖了。
作为论坛管理“一刀切”是必须的,不然无论谁作为管理者怎么去衡量个人与商贩的区别?
如果实物真是你的,你大可把再把吉他拿回家里拍了上传就是了 办事在面上不用短消息,移动你个帖子用得着大呼小叫的?你觉得你不是商贩你随便投诉?
以下楼主短消息我的内容:
1,我首先声明:我是个人,不是商贩
2,我出售的是自己的一把GIBSON SG ,2008年的! 那琴在我家的衣柜里沉睡着呢!你们有业务员在上海,可以跟我一起去看,一辩真伪!
3,我出售的时候没有相机,带到琴行借用琴行的相机拍摄的!
4,我在琴行打工(非老板,非合资者),只是出卖劳力的。并且我没有在论坛里做过广告或出售过琴行的产品!
5,我以前为了增加点击量在商贩区里复制过链接!因为我见许多人这么做的,如果就此把我定义为商贩,那么我就很佩服版主逻辑!
6,我出售的是个人的2手琴,我觉得我在2手论坛里发帖没有错!你觉得呢??如果你看见以前一个版主无理由的封我贴,你也想那么做的话,你就封我贴吧!错!封我贴还不足以显示您老人家的威力,那么直接封号得了!显得您老人家威武!我也会找GC的管理员去投诉!我为了清白,奋战到底!
回复 20楼 科学怪人 的帖子
w 我是先发在2手区的!然后怕你看不见。给你发信息了。我是卖2手,你给我移动到这里干什么?不老您大驾回复 19楼 一切为了和谐 的帖子
我回家重发,重拍!他给我再删除怎么办??你能给我做主不?能当个见证人不??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1572078&extra=&page=1换不?回复 23楼 antihero 的帖子
xie谢谢哥们!我不打算换!换LP我加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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