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jurara
发表于 2013-7-19 16:23:20
不给偷盗者教训他就不知道 什么叫惩罚!!
像新加坡似的抽他几十鞭子 让他一辈子都记得 中国的法律就是太松!
bigstar
发表于 2013-7-19 16:49:57
回复 67楼 B.flying 的帖子
首先提醒猛男注意60楼的ID 然后无视58楼
说说看法。
道义上,个人觉得,还是要依法处置,民事刑事该背都得背,法律的存在本来就是为了给犯罪的人一个教训,所谓的公平应该是法律的规定而不是我们认为的所谓赔些钱就算长教训了。所以,我觉得从道义的角度,私了还是欠妥的,因为我们没有权利确定这样的人要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实际上呢,私了确实普遍,不过私了有私了的麻烦,要处理好了,别惹一身腥,另外,我觉得私了这种事还是不适合在论坛上说.......
unforgivensin
发表于 2013-7-21 22:32:14
58楼怎么给删了 我还想看看回复的是什么了但是我就是想知道那个58楼到底回复的是啥 猛男
[ 本帖最后由 unforgivensin 于 2013-7-21 22:34 编辑 ]
unforgivensin
发表于 2013-7-21 22:34:15
励志贴 看看
小伟吉他
发表于 2013-7-22 00:15:16
小音乐家扬科的悲剧不要再发生了!
sosocan
发表于 2013-7-22 11:54:30
真没想到,能追回,牛了
好好做人吧,正所谓,勿以恶小而为之……
雨季的天使
发表于 2013-7-23 10:14:11
惊讶
惊讶惊讶惊讶惊讶惊讶惊讶
guangyu30
发表于 2013-7-23 10:27:04
支持楼主
摇滚Gibson
发表于 2013-7-23 15:28:44
估计哥们也知道玩指弹得好点琴,,,买不起,,,拿过来先弹弹,,,帮琴行磨合一下,,,呵呵呵,,,看好了没准这哥们下回想玩电琴在拿把电的,,,记住要拿就那prs,,,,,中文翻译过来派瑞松
snow_down
发表于 2013-7-26 15:16:17
回复 17楼 arcaneheaven 的帖子
嚯~~~~又见老熟人~~~~~哈哈哈~~~~~
bay019
发表于 2013-8-4 18:57:46
楼上,琴不是财物?!!还有,偷琴怎么往好的方面想?热爱音乐,喜欢吉他,买不起就是偷的理由吗?
边缘者yc
发表于 2013-8-4 19:54:18
我要一把D100.
朋友难当。
发表于 2013-8-17 22:48:20
梦里吃包子
发表于 2013-8-17 23:11:33
牛逼大了 居然这么多帮贼说话的人,不知道当自己家被偷了8000的东西后是什么反应。琴行就靠琴吃饭吃饭的东西都被偷了还不严重 难道真的跟孔乙已说的一样:读书人的事不能算偷么? 而且还不是自己主动送回来,还是琴行在大家的帮助下才找到线索才找到偷琴的人。琴行也没有公布这贼的任何资料已经够意思了。扪心自问如果自己家里丢了8000后来自己很辛苦找到贼后贼跟你说对不起 你就会笑笑说没关系吗不把他弄局子里去要点赔偿已经很够意思了琴行不是少了这笔钱就会垮但这贼少了这次出钱的机会一生就毁了孰轻孰重?
科利
发表于 2013-8-20 21:31:54
爱琴,应该自己赚钱买,挺l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