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音阶举例时全用唱名?
看好多教材一提到音阶,总是用唱名举例?为什么呢?
如:
大调五声音阶: 12 3 5 6
小调五声音阶: 6 12 3 5
和声小调音阶: 6712 34#5
大佛里吉亚音阶: 1b2345b6b7 那用什么呢?? 为什么不用音名呢? 比如自然大调,主音为C时用音名记为C D E F G A B C ,主音为G时记为G A B C D E #F G,可以看出,同样是自然大调,用音名记却不一样,当用唱名记时都是1 2 3 4 5 6 7 1。这是因为用音名记比用唱名记多出了一个调式的音高出来,但在说明某个调式的结构时,这是没有必要的,而且还只会更麻烦 原来如此,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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