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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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killerlbl

号外 号外 牛逼设备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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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4-20 12:37:09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花了一个多小时看帖子。
发表一下个人感概:贵圈真他妈乱啊!!![em92] [em92] [em92]
发表于 2014-4-20 12:3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8楼 sudayang 的帖子

吉他中国抖音
QQ截图20140420124554.jpg

这个哥们,我想对你说几句话。

首先,你是个够意思的值得结交的朋友。

我想说的是:即使你是一名服从命令为天职的军人,也请在心中放一把正义的利剑,不然你可能成为助纣为虐的利器。



另外问下楼主,你的视频空间的名字是蝎之狂舞,我知道你肯定不是蝎之狂舞本人。但我想问问,你们一个做琴一个做箱是不是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没别的意思,随便一问而已。我就是觉的如果是你的空间,用蝎子狂舞的名字来注册有些不妥,虽然这是个令人不齿和唾弃的名字和品牌。
发表于 2014-4-20 13: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有完没完~~~~~~
发表于 2014-4-20 19: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首先今天本人在没有了解清楚情况的时候关闭下沉帖子实属不妥 和各位会员坛友道歉

大致了解了一下本帖 本来音色这东西各有各说法 特别的DIY的更多说法 每个人的定义不一样
再者蝎总是论坛老同志了还是兵工厂的元老 他的设计或许有他的理念  本人希望蝎总在指导我们DIY爱好者小辈的时候尽量温和语气 总是骂骂咧咧那样有失你老同志身份吧?如有冒犯请见谅

在这再提出严正声明  本区乃技术研讨区 欢迎有不同意见和理念提出大家讨论 骂战实在不妥 希望当事人都能好好处理协商  从下楼开始谁再开骂战一经举报立即封号   

谢谢各位  本人最近工作家事都比较忙 论坛工作处理不妥敬请原谅 如有处理不当的地方请各位多多提醒建议~!!
发表于 2014-4-20 22:50:39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一个音色,各自评说!
嘻嘻,大家撸琴就好,别撸菊花! [em28]
发表于 2014-4-20 23: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杀,那个马甲可以封了吧,骂街骂到这么露骨了已经
发表于 2014-4-21 00: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老杀

那个马甲该封,还要公布其IP,以后他就不敢了
发表于 2014-4-21 10:2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够乱的,无关人士还是不要参与进来好,搅混水是王八逃生的伎俩。

回杀版:谢谢提醒,我会注意自己措辞,对于之前的言语不文明表示道歉。

“保持联系”你可以继续出示证据,不要总试图跑题。
1,你在本帖说本人不会弹琴,没琴,没会弹琴的朋友。
      你说你有证据,请拿出来,还有你所谓的证据能否证明实情!
2,你在本帖说本人修机器附送收音功能。
      想必也是有证据可提供吧。
      我都不知道,你怎么会知道,有这种现象客户第一时间会给我反映才对。

如果你提供不了能证明实情的证据,那么你可以勇于承认这是栽赃造谣,这将不愧于你有真正的人格。
发表于 2014-4-21 10:3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有栽赃造谣的,是不是也可以封?
发表于 2014-4-21 13:36:3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88楼 蝎之狂舞 的帖子

你还不消停?沙版已经给足了你的面子,你大篇幅人身攻击已经足够封ID的了。马甲没尊严没隐私,你认为那个马甲应不应该公开IP?前一天注册就为第二天来回复这个帖子。骂完就编辑掉,还专门针对一个火药桶子,真是耐人寻味。我已经体会到你教唆别人用马甲的功力了,你群里人也见证了你煽动造谣的本事,难道你还不知道你在DIY圈里名声早就臭了吗?但我不希望封掉你,让你永垂不朽好不好?

1.现在有琴了吗?会弹了吗?上段视频看看,放心,我们不谈论音色。你以为我爱费劲找这些截图吗?你还急了是吧?
QQ截图20140419163149.jpg

这张截图过大604k传不上来,所以另存了一下,别拿像素说事,这可是你在群里说过的话。聊天记录过多,只找了你说的话,足够证明了。
222.JPG

2.你修机器附送收音机功能,证据在我的短消息里,你可以联系管理员查看。我接受查证,包括沙版如果愿意,我可以私下提供证据。到时候仍不会封你ID,因为封你就相当你穿马甲了,那样更加害人,懂吗?有意思的是,今天上午一找他修机器的哥们再次给我短消息。蝎之狂舞,那些曾盲目支持你的人看了你的表现会是多么寒心你知道吗?“不应该这样厚脸皮”“确实不应该容忍他在继续害人了”,他的这些话说明什么?你的为人注定你有今天。

3.既然你没完没了,这个你是不是要解释下?你的信誉就值780元吗?


[ 本帖最后由 保持联系 于 2014-4-21 13:38 编辑 ]
发表于 2014-4-21 13:46:13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已封 工作不当敬请原谅

希望楼上两位真的可以消消气慢慢来协商一下  DIY圈子说大不大说小不小 没必要弄得太那个

认真考虑下 ?谢谢了~~~
发表于 2014-4-21 14:06:31 | 显示全部楼层
积极配合沙版工作

本来我就已经停止了,蝎之狂舞你有点自觉性吧。
发表于 2014-4-21 15:22:32 | 显示全部楼层
虽然马甲已死       但是我在思考骂人的那是谁的马甲        素质堪忧啊
发表于 2014-4-21 16:28:19 | 显示全部楼层
马甲的事情我不知情,那是谁的马甲我也没兴趣知道。
杀版也没说是我的马甲。
马甲对骂内容里并未牵扯你我。
你这里明着栽赃到我头上,伎俩未免太不高明。记着你所谓的证据。这是你将要出示的第三条证据。

杀版可公开结果。

保持联系,请正面回答问题,别老是想跑。弄个马甲事件来遮掩什么。

前面2个质疑你以为你那证据拿得出手吗。这里可当做对簿公堂,你得表现的有点人理。
拿得出来就拿,拿不出来就别找借口搪塞。
发表于 2014-4-21 18:05:2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4楼 蝎之狂舞 的帖子

你俩吵得真累。。。
直接贴弹琴视频不就得了?
发表于 2014-4-21 18:16:59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意楼上

继续配合杀版工作,还是请蝎之狂舞上弹琴视频自己证明自己吧,oyes~~~
发表于 2014-4-21 19:13:32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请杀版主主持公正裁决

造谣者嫌疑人“保持联系”需首先提供真实有效证据,能够证明所言客观事实。
如果证据不具备真实有效性,不能代表客观事实。

那么造谣污蔑成立。“保持联系”自愿接受杀版制裁。

如果证据具备真实有效性,跟客观事实相符。那么本人自愿接受杀版制裁,封ID,封IP,要不自己注销。

下面有3点造谣者嫌疑人“保持联系”本帖言论:
1,描述本人“不会弹琴,没琴,没弹琴的朋友”此言论。
2,描述本人给客户维修机器增加收音功能言论。
3,描述骂人的马甲是本人或本人唆使的言论。

“保持联系”请当众表态,污蔑成立的话,你自愿接受如何制裁?
真金不怕火炼,想必你是不该怕什么的。表态吧,没人逼你。

你同意后就请杀版明断了。
发表于 2014-4-21 19: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97楼 蝎之狂舞 的帖子

你94楼的回复,我就看出来你要自杀了,上弹琴视频不就真相大白了嘛

我远远够不上封杀标准,而你早就达标了。不过我不举报也不闹,只是请你不要自杀
=========
话说杀版都这么说了,你就不懂得给人面子?谢谢俩字不够?还要人家来求你吗?好自为之吧。

无论封杀谁,都对你有利,你想我会同意吗?
==========
不回复你了,到此为止。公道自在人心,记住!!!

[ 本帖最后由 保持联系 于 2014-4-21 19:58 编辑 ]
发表于 2014-4-21 19: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保持联系 于 2014-4-21 19:21 发表
你94楼的回复,我就看出来你要自杀了,上弹琴视频不就真相大白了嘛

我远远够不上封杀标准,而你早就达标了。不过我不举报也不闹,只是请你不要自杀,谢谢
你别怂了就行,还是当众表态吧,敢不敢接受杀版裁决?

别扯开话题了,那无非是虚弱的表现。想当逃兵你就别表态了。
 楼主| 发表于 2014-4-21 20: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卧槽 我第一次  发帖回复超过四页 奇迹了
发表于 2014-4-21 20:55:18 | 显示全部楼层
湛江杀人狂是个厚道的版主,他,很上火。。。。。。


你俩这纠纷,上个正经的弹琴视频,或者是全面点的音色试听,好好录一个,累不死吧。


国内DIY圈那是相当之乱,虽然大师无数,要价很高,但是正正经经的视听,像老外那种好好录的,有原音,有失真,有和伴奏合奏的视听基本没有。

基本都是根本不敢上试听,或者是随便弄两个粗制滥造,声音嘈杂的视听对付了事。

一旦有人说音色不好,制作者基本都会以各种理由,种种借口,展开漫长的口水战。。。。。。。


有这闲功夫,好好录一个,不就得了吗。。。。。。

我记忆里,似乎就听过老黑做的吉他,用个手工箱子,可能是橘子,赵雷他们做的。给我录过点试听,真实的出过点动静,虽然不能完全体现音色,跟亲手试琴还有差别,但是参考价值也是挺大的,录得挺清楚真实,挺还原的。


甭管你东西做得好不好,给个真实的声音,是对客户的尊重,也是对你自己的尊重。好好做个真实的声音试听,这都做不到,谁敢相信你们做的琴和音箱的品质。至少我不敢。

[ 本帖最后由 唐门唐甜 于 2014-4-21 20:57 编辑 ]
发表于 2014-4-21 22:09:5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什么问题请你们私下协商解决吧 事到如今我还能压下  非要闹大了可以请兵总过来
发表于 2014-4-21 22: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1楼 唐门唐甜 的帖子

国外搞电子管音箱设计的一般是个团队,各负其职并统一协调。个人的也有,不过首先得会弹琴,然后有一定的技术储备和独到的音色理解。

前面几位朋友对国内DIY圈表现得比较失望,我能理解。目前国内能把克隆做好就已经不错了。如果“设计者”不会弹琴,自己连el34和6l6的区别都听不出来,固执的认为功率管只负责放大和音色无关,如何让人相信他对音色的理解。连克隆都做不好,大谈特吹自主设计岂不就是说大话?

总之从目前国内的现实水平来看,的的确确是差得远那,大浪淘沙优胜劣汰是个必然要经历的过程。不过还是希望大家不要一棍子打死一片,毕竟还有很多踏实做事的人,值得支持。

看了兄弟所言,有感而发
发表于 2014-4-21 22: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湛江杀人王 于 2014-4-21 22:09 发表
还有什么问题请你们私下协商解决吧 事到如今我还能压下  非要闹大了可以请兵总过来

给杀版添麻烦了,还请不要介意。
发表于 2014-4-22 08:01: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外搞电子管音箱设计的一般是个团队,各负其职并统一协调。个人的也有,不过首先得会弹琴,然后有一定的技术储备和独到的音色理解。----------------------------------------你这个观点,我百分之一百二赞成。


另外,其实真没必要喷起没完。

就这点事儿,如果有条件,愿意好好做个弹琴视频,正经视听,就贴上来用事实说话。

如果没条件,不愿意弄,那就谁爱说啥说啥,自己干好自己的事儿,在销售售后之类方面加强,也比在网上对喷强啊

[ 本帖最后由 唐门唐甜 于 2014-4-22 08:03 编辑 ]
发表于 2014-4-22 08:45:2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保持联系”直接面对问题,表态。这将验证你是否污蔑造谣。

不用害怕因污蔑造谣成立而接受制裁。怕有什么用。如果怕的话。
你直接承认那3条是你诬蔑造谣,道歉并保证以后不犯。谁都可以原谅你。也不愧你有光明正大做人的担当。

你不断回避,引开话题,目的显示的清晰明了。
有种人临阵时只会叫嚣,希望吓跑对手,再不行就逃跑,逃不掉就跪地求饶。希望你不是这种人。如果是,那么太令你的支持者寒心失望。原本在你支持者的心目中,你可能是个惩恶扬善的勇敢斗士。

你是否希望继续有人搅混水,把这帖子废掉,看你接下来如何表现便知。

从注册时期看你“保持联系”本身就是个“马甲”。你有更早注册日期的ID号,而且是你自己在本论坛言论里说过的。这里“马甲”带引号,因此你无需解释。
发表于 2014-4-22 09: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觉得现在要讲测评,俩人各出一个拿得出手的,发同一个录音棚、同一个乐手、同一套设备、同一个录音师……
不说高下了,至少每个人东西的特点出来了——好有刀友论坛当年拼刀的感觉啊!当时那边论坛也是各个刀匠争执不下,最后各出一把互相对磕……好生了得。最后大家觉得刀匠们都傻了,每次磕坏几把刀不要钱啊O(∩_∩)O看热闹真过瘾的说……

[ 本帖最后由 sudayang 于 2014-4-22 09:19 编辑 ]
发表于 2014-4-22 09:5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7楼 sudayang 的帖子

我就不回复蝎之狂舞了,但是我觉得你提出了一个莫名其妙的问题。评测和我有啥关系?他不是要证明自己会弹琴嘛,很简单,上弹琴视频呗。

但是,你的话挑起了我战斗的欲望(并非本贴的战斗)。而是你说的找录音棚乐手录音师,随便爱怎么找就怎么找,爱找多少找多少。我一人对付他们所有,你问蝎之狂舞敢不敢干,敢干咱就开始干呗。用事实来说话,我就把话撂这了。
发表于 2014-4-22 10:58:07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持联系“号称有证据证明这不是污蔑造谣,与客观事实相符。简单,拿出来就好了。
想用视频证明也很简单。
请”保持联系“提供本人不会弹琴,没琴,没弹琴的朋友的视频。
维修机器附送收音功能的视频。
指使马甲开骂的视频。

前面说过,如果污蔑某人不会拉屎,是否需要某人用拉屎的视频来证明自己会拉屎?

如此荒谬的逻辑显然没立足之地。

请”保持联系“正视面对问题。3条污蔑造谣你是否承认?

接受挑战,”保持联系“本人在论坛曾说过他做出来的后级直接秒我的,不知后来怎么又放弃了,号称先研究前级,效果器。等保持联系做出实际有效的作品,可以送第三方做录音对比,盲听PK。至于还要等多久,时间由”保持联系“本人来定。
本人接受”保持联系“的挑战并无限期等待。
发表于 2014-4-22 11:08: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8楼 保持联系 的帖子

我还以为你也做音箱呢
我看你俩都别争了,我现在觉得大部分争论都是浪费时间,精力有限啊,斗嘴干嘛去啊。

战斗欲好哈,广大乐手就等着你们战斗欲起来以更低的价格做更好的音色呢!以前歪工厂出的mini marshall我可是受益者哈,很长一段时间我演出都是直接用它loop到单块和箱体模拟上p.a.的,方便更霸气,你说它音色能有一百瓦jcm800好吗,但是方便我来回跑的玩儿,有了管味儿又炫,满足我的需要了,上各种箱体,进调音台都非常方便,还原度也好这不就行了,有几个见过效果器板子上直接上电子管箱头的虽然现在已经更新了但是还是很正面的评价,就跟任何一个九十年代过来的人不能否认505和707的功劳一样。 01.jpg 02.jpg

我觉得一个好的乐手会以声音和实际使用操控上入手思考问题的,还是成品见真功嘛。回头再请教下您bias的办法,还有台engl 210 combo待调校呢。

至于同等条件、乐手和最关键的录音室混音师条件下的测评,我觉得可以继续讨论外,其他的我看还是别口水了,那是音色推荐而不是比较、测评了。
话说楼主发了这么火的帖子,还等着你的新箱体呢。别给影响了,一定挂新的视频哈,开心最好。


还有就是有句给恋人的话啊,“争吵是两个人的事儿,但是停止争吵只需要一个人就够了……”很好很强大嘛。斑竹这次真够耐心的,既然如此咱不辜负人家期望,把话题引入视频反应的音色的正道吧

[ 本帖最后由 sudayang 于 2014-4-22 11:16 编辑 ]
发表于 2014-4-22 11:34: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11楼 sudayang 的帖子

哥们说得有道理,尤其“争吵是两个人的事儿,但是停止争吵只需要一个人就够了……”

问题是一个人停止了,另一个和唐僧似的"嗡嗡"的重复不停,谁也受不了啊。

所以,我不想因为我在这(即使和谐交流),而引发唐僧念经让杀版难办,而让大家烦心。

我退出此帖讨论,估计它一句"我跑了他赢了"之类的赖孩子话之后,就会平静了。
发表于 2014-4-22 13:56:51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持联系”是个有点小聪明的人,他深知正面裁决对他意味着什么。

靠花言巧语搪塞不了的时候,原形毕露。叫嚣完毕,立马怂了。剩下就是耍赖了。

无非赖到最后,帖子锁掉删除之类。
发表于 2014-4-22 14: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7楼 sudayang 的帖子

评测我不参与,由客户看官自由评论,我没任何异议。自己的产品自己评价没什么意思。

关于录音我本人的确没这技术能力,录音是另一门技术。

产品对比我接受挑战,无论任何品牌型号。这里只是接受挑战,不是主动发起挑战。“保持联系”善于大话咋呼,实际他目前还不具备挑战的能力,不过可以等。
发表于 2014-4-22 16: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够乱的。失望。
改QQ聊天记录我觉得基本上没这个可能,记录是两人各存一份的,单方改了,另一方截图出来不就都搞清楚了么,谁会干这么傻的事儿啊。
所以从聊天记录里看,蝎的确有些话过份了。
声明一下我不认识任何当事人,旁观者的角度。
发表于 2014-4-22 16:22:3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信仰,没有底线,没有原则,就啥都做得出来
发表于 2014-4-22 16:36:3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好玩
发表于 2014-4-22 17:40:4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iza 于 2014-4-22 16:07 发表
真够乱的。失望。
改QQ聊天记录我觉得基本上没这个可能,记录是两人各存一份的,单方改了,另一方截图出来不就都搞清楚了么,谁会干这么傻的事儿啊。
所以从聊天记录里看,蝎的确有些话过份了。
声明一下我不认识 ...
如果你是法官~~~~~~~~~
裁决一下我提出的3点污蔑指证,那是论坛记录,无法篡改,你不会怀疑有假。

1,本人弹琴技术不牛逼,但也属于会弹级别,琴数量不多,目前有3把,会弹琴的朋友不多,但也有10个以上。
2,本人修机器数量不多,也有上百台,但从没听说过任何一台维修后附送了收音功能。
3,马甲开骂事件我不知情,没有参与,唆使。

以上真相客观存在,还能被小人的“证据”推翻?证一个看看呗,到底有多牛逼的证据,令法官深信不疑。
还真能牛逼到能把白的证明成黑的?那么地球被证据成方的也有可能吧。

善于举证的人怎么猥亵退缩了。他自己都聪明的知道所谓的“证据”要露馅了。不就是玩耍赖嘛。黑完就跑。此刻已经顾不得脸面,人格,尊严了。

谁不敢面对,谁心里有鬼,谁是怂蛋,再清楚不过了。
以上3条言论不属于本人辩解,也不会出示任何证据证明,爱信就信,怀疑者继续。本人不屑与解释证明。但愿接受公正裁决。
发表于 2014-4-22 18: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2楼 湛江杀人王 的帖子

沙版,本来寻思就算了的。刚才看了蝎之狂舞的回复十分气愤。我是考虑不让沙版难做,才主动退出的。现在我倒成了他口中的小人了?我混淆黑白了?

我刚才又看了下短消息,看看是否可以在不泄露机主的前提下公开部分内容。当看了那一句句“确实不应该容忍他再害人了”“我也后悔寄给他修”着实令人痛心。所以,我现在觉得确实不应该在纵容这个人品极度恶劣的人再继续害人了。蝎之狂舞在DIY圈里的人品我想大家私下里早就有所耳闻。我愿意给你提供证据,该封杀封杀。
发表于 2014-4-22 18: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02楼 湛江杀人王 的帖子

另外请沙版考虑一下,无论封杀谁,都不要做锁帖处理,也不要屏蔽帖子内容。我坚信是非自有曲直,公道自在人心。
发表于 2014-4-22 18: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圈水太深!!!!坚决远离国内DIY,存钱买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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