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秦 发表于 2015-2-24 16:23:25

各位,年也过了,喜也贺了,板块要再肃清一次了~

本帖最后由 希秦 于 2015-2-24 16:36 编辑

节前给各位拜过年了,马上节也过了,论坛该再整顿整顿了,其实每年都要来几次,我也挺烦的,各位自觉点,大家都踏实。


这次还是老生常谈,任何个人商户不得在二手区发布任何交易帖

我今天处理了3个帐号,包括转移帖子以及封ID的,然后有人向我表示了不满,并且告诉我还有很多违规的ID,甚至包括某些版主。

那么OK,我请各位举证,只要有证据证明二手贝斯区有任何ID符合处理条件,相关ID及帖子一并根据论坛规则处理。

以前不管是我的朋友,还是其他版主的朋友,我都处理过不少,这次也一样,所以丑话我先说在前面了,一旦发现,秉公处理绝不姑息。

另外说一句,我这人没有攥着个版主号论坛到处找存在感的所谓“官儿瘾“,但是既然管理板块,就要负起责任,所以有违规就要处理,仅此而已,也请各位配合




在此,我需要说明一点,已经坐实商户身份或被处理过的ID,将不得在二手区发布任何交易帖

个人商户不存在年限内发帖及交易问题,有关年限发帖及交易仅针对普通用户,说明如下:

非个人商户一旦违规,出现会员用户一年内在该版块发帖5次及以上,大批量售卖一年3次,性质将归类为“个人商贩”
(注:大批量贩卖(帖子出售5个以上设备物品)一年3次及以上,性质将归类为“个人商贩”),也将不得在二手区发布任何交易帖。

以上规则来自: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744268-1-1.html

所以,请各位注意




vashandd 发表于 2015-2-24 16:54:53

刚被处理的飘过~~~~~~~~~

zhaixiao43 发表于 2015-2-25 14:13:08

支持版主啊!过年好几个帖子不明盘看着巨心塞,也不说去读一读版规。诶……

Monshin 发表于 2015-2-25 15:19:58

折腾琴的版主有我一个~

但是我也同样欣然接受过希秦处理,不对就是不对~

对此我只想说,要么乐呵呵的大家一起玩儿,要么你自己一个人玩儿,都遵守游戏规则才好玩儿~

老张 发表于 2015-2-26 12:43:57

支持一个~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有了规则玩得才爽~~

lizuju 发表于 2015-2-26 16:06:13

2015 看来是不能折腾了!
暂时不发新贴,把老贴的琴给折腾出了先....

科学怪人 发表于 2015-3-4 01:15:11

支持正义的好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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