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holas34 发表于 2005-6-23 18:02:22

基本乐理(七)--音的长短

1. 纯音符
在五线谱记法中,用不同形状的音符来表现音质的长短。
通常是:全音符,二分音符,四分音符,八分音符,十六分音符。
2. 附点音符
附点音符有单附点音符和双附点音符(又称复附点音符)。
音符有了单附点以后其时值被延长原有的二分之一。
这样,凡是加上附点的音符,如果原来是唱两拍的,这时就要唱三拍,原来是唱一拍的,这时要唱一拍半。。。等等
复附点的前一个圆点表示延长原有时值的二分之一,有一个圆点表示延长前一个附点所占时值的二分之一。
复附点音符被使用的比较少。
3. 连线音符
用一条或几条连线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相同音连接起来,这些被连接的音符叫连线音符。连线音符的时值等于两个以上的音相加的综合。
4. 休止符
音乐有时会出现一定时间的停顿,这种停顿有时因音乐语句或者呼吸的需要,更主要的是适应表达乐思的需要,同时也与乐音形成对比,大家记得白居易的诗句“此时无声胜有声”吧。
休止符的时值关系和音符相同。
各种休止符一般都记在谱表的第二,第三间的范围内,只有在声部较多的乐曲中为了表明某个声部的休止才按声部的进行标记于谱表的其他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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