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eng10086 发表于 2015-10-9 16:18:35

诚信,中国人最缺的。



广州吉他迷 发表于 2015-10-9 16:25:11

大惊小怪。。别燥。买卖不成仁义在

281853164 发表于 2015-10-9 17:18:49

事实上来说红塔山没错,但还是不应该吧,好东西谁都想要,结果你刚给楼主保证过回头就出给别人了。不过交易都这样,双方还是早点忘了这事,以后说不定还有交集呢

Smile-siu 发表于 2015-10-9 17:57:42

双方都没有错,只是时机不对
楼主如果能静下心来看看这两页的回帖,相信能感悟许多
GC的明白人还是不少的
只是有时候利益当头,骑虎难下

fox2914 发表于 2015-10-9 18:30:49

没付钱啥都不是

Kirin1984 发表于 2015-10-9 20:42:36

在一群非专业人士面前卖弄自己的专业其实挺没劲的,另外民法的帝王条款仍是“诚实信用”,你所说的意思自治原则是合同法领域的基本原则之一。祝你生活愉快,大律师。

yk46303 发表于 2015-10-9 20:44:07

买家有点儿矫情了

wudizhk 发表于 2015-10-9 21:23:28

楼主激动了,这事本来就是捡漏,要我肯定第一时间把钱先交上,现在鸽子这么多呢

李凡雨 发表于 2015-10-9 22:19:22

承诺诚信不值钱

Antion 发表于 2015-10-9 22:24:43

看了下,律师就是律师。。。

ayerskoa 发表于 2015-10-9 22:42:01

怎么算出来花了40万的

蓝冰666 发表于 2015-10-9 23:17:34

楼主放下把,我比你晚联系他直接不接电话

白色红塔山 发表于 2015-10-9 23:58:34

Kirin1984 发表于 2015-10-9 20:42
在一群非专业人士面前卖弄自己的专业其实挺没劲的,另外民法的帝王条款仍是“诚实信用”,你所说的意思自治 ...

谢谢您的指正,朋友,也祝您生活愉快。

woshangfei 发表于 2015-10-10 01:11:17

优先本地出没什么错毕竟楼主还没付款   楼主把这个事情搞的高度有点高了   实际也就那么一回事这年头放鸽子人太多先付钱的先拿货一点错都没有

chenru5201 发表于 2015-10-10 01:57:32

Smile-siu 发表于 2015-10-9 17:57
双方都没有错,只是时机不对
楼主如果能静下心来看看这两页的回帖,相信能感悟许多
GC的明白人还是不少的


版主最后这一句绝对是精辟!!!

zhudandanzfl 发表于 2015-10-10 11:51:41

白色红塔山 发表于 2015-10-9 00:52
首先,我希望愿意围观看热闹的朋友们,你们可以仔细看一下我跟这位楼主的聊天记录。我的态度如何、我的情况 ...

卖家这论据,论点,最终还提出解决问题办法,够贫。

猫耳朵胡同 发表于 2015-10-10 14:41:55

卖家不用说什么法律,你跟你爸妈也只按法律办事不讲社会公德吗?失信于人哪来的一大套说辞

caixin1987 发表于 2015-10-10 15:36:24

红塔山的帖子一出我都惊奇了,J200,15000,我觉得不贵,打开帖子一看,3把,还有蜂鸟。我第一反应会不会是骗子,我当时收一把蜂鸟就花了15000。看完之后,估计是老琴,木头什么的状态都不算太好,但也是大便宜了,如果我是北京本地我肯定第一时间去试,好了全收,最起码J200对我的诱惑还是很大。便宜谁都愿意占,没占到又没有损失。没必要出来报怨,买卖不成仁义在。誰路过了谁都想抢,更何况你我。卖家没最后坐地起价,已经做到了最大的诚意了。希望下次再有大便宜的时候,楼主准备好充足资金,先下手为强。早日收到爱琴。

笨鸟先飞888 发表于 2015-10-10 16:36:01

其实这两天我也有和论坛的朋友聊过这件事,两位都是论坛的老人,作为新人,我也没有权力去说三道四,不过想想人的一生也短短几十年,大家还是早点把这事忘掉吧,一起好好玩吉他多好,心态放平了,什么事都会过去的.

wenran 发表于 2015-10-10 22:17:46

本来卖家有一定的过错,你这一发贴。。。

奇迹的拨弦 发表于 2015-10-13 11:24:46

蜂鸟原价要多少

奇迹的拨弦 发表于 2015-10-13 11:31:28

白色红塔山 发表于 2015-10-9 00:52
首先,我希望愿意围观看热闹的朋友们,你们可以仔细看一下我跟这位楼主的聊天记录。我的态度如何、我的情况 ...

我还以为你的头像是你真人啊。。。。

keyframe 发表于 2015-10-13 12:08:30

卖家为自己做的辩护,很充分!

楼上各位谈到法律、道德等等,都没意义!

事件的关键所在: 卖家口头承诺没兑现,就这么简单!

今日之天朝,这不算什么,真的不算什么! 无论律师、农民,现在多数人遇到这种事都会像卖家这么做!



悲哀!




xiechen20007 发表于 2015-10-13 18:20:05

keyframe 发表于 2015-10-13 12:08
卖家为自己做的辩护,很充分!

楼上各位谈到法律、道德等等,都没意义!


你说的太犀利了 一针见血啊 这么多品论绕来绕去的 哈哈哈哈

SEIKO77777 发表于 2015-10-13 19:51:41

keyframe 发表于 2015-10-13 12:08
卖家为自己做的辩护,很充分!

楼上各位谈到法律、道德等等,都没意义!


本楼中最有养分的一贴

飞机和手枪 发表于 2015-10-15 22:52:57

一切为琴,放开点

小黑屋好黑啊 发表于 2016-1-2 12:59:26

感觉这帖子是给红塔山上头条的机会啊

唯一的自由 发表于 2016-1-2 14:33:30

LZ就是一个鸡婆男,我从未卖过东西,或在这名卖家手里买过东西。

不过从你描述看不出卖家有何不妥,首先这是一个二手转让论坛,不是商场琴行,更没有什么合同,一切已付款为准,卖家无论贵贱,图个方便出谁都是他的自由

你自己钱不够,错过就错过了,你有什么损失???有必要来发帖???

archiez 发表于 2016-1-2 14:59:39

屌丝占不上便宜就来 "博同情" "装弱者"。注定一堆loser

以前卖琴一个屌丝多了一道看不见的痕迹就想再刀两千,不给刀就说我琴有"3厘米炸裂"。最后一个女卖家一句废话没有买走了。

一堆老爷们丢不丢人。。。。

stevenylw123 发表于 2016-1-2 18:16:49

……这太正常了吧。。。先来先得

baorongmeili 发表于 2016-1-2 20:01:44

:新人看到这个帖子真是大开眼界,这么多人这么多回复,个性特点社会地位生活态度都在这字里行间了,你是什么样的人就说什么样的话好了。

西北青年 发表于 2016-1-2 22:10:14

支持卖家,P大的事儿

sudoju 发表于 2016-1-2 22:25:27

失信就是失信,卖家这一大片文章就是表示,我没犯法,你告我呀,你告呀!我就放你鸽子了咋地。放你鸽子俺理由充分。很多人还为卖家开脱。楼主放开点,没损失啥。下次看准了下手快点。

野败 发表于 2016-1-2 23:17:05

我个人挺讨厌用“论坛老人”这几个字眼,什么叫老人,能当饭吃吗,谁说老人就是好人?
再说楼主,你应该庆幸你没有缘份买到这几把琴,或许买了之后更不如意呢?所以不是你的,不要强求。应该放下。

aiwangjia 发表于 2016-1-3 02:19:18

又是这**贴

央央拉 发表于 2016-1-3 15:33:24

GC总是很精彩。

Glow 发表于 2016-1-3 17:23:40

中国人从来都不注重契约精神,就比如咸鱼的交易规则,只要卖家还没发货前都不算达成约定,双方随时可以取消交易,之前说出去的话都跟放屁没区别。

这种规则下双方都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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