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帖子:希望每位朋友转帖子前要写名出处,对事不对人.
实在不想发这个帖子,因为网络规则我想大家也清楚.转帖子的时候请务必写清楚帖子的出处.
第一:避免任何不必要的麻烦,例如版权的争议等等.
第二:尊重他人的辛勤劳动成果.这是任何一个朋友都应该做的.
第三:我不是超级斑竹,所以我的权限有限,是无法编辑任何帖子的,只能够转移,封锁,删除,加/解除精华这些功能.所以有时候的做法可能会有些强硬,请各位体谅.
第四:我不是针对某人的意思,而是对事不对人.希望各位能够体谅,我只是个普通的管理者,只希望能够用自己能够做的权限去做好我所管理的论坛,无论是吉他中国,吉他扒手,融合吉他以及一个正准备加入的新论坛.所有事情我希望能够做到一视同仁.如果得罪了大家,请多多包涵,我没有恶意的.只能够说声:对不起.
第五:希望大家仍然能够积极发帖子,因为一个网站的好坏更需要好的网友来支持.希望中国的贝司网络能够越做越好,谢谢大家!
:) 我先支持你`~~我以后会注意的` 顶上~!
希望大家能够看看.
:) 理解,. 恩,没事,朋友.
我能力有限啊!
刚才如有不妥,我说声"对不起".
以后也请多发帖子支持我们.
:) 支持你,很认真的工作,吉他中国有这样的好管理者,是很好的事情 老陈~~~顶你~~~ 对。。要珍惜别人的劳动成果! 恩~!
明白! ddddddd 支持 下面有个专区出了个靠转贴混星星的,从来不标出处,居然还是斑竹,整天不是十大这个就是十大那个,转的都是些不入流的垃圾。。。。。。。 忘了顶老Chen了。。。。。。。。顶你支持了!!!!!! 有些帖子在这里已发过很多遍了,希望新来的朋友先看看这里的以前的老帖.避免重复.
转帖一定要标明出处及作者,否则有可能会给吉它中国带来麻烦.请大家多加留意;) 看到这帖子真是大块快人心啊!!!!1 谢谢各位支持~~~
:) 版主陈!
我把你从吉他扒手顶到吉他中国!
虽然本人不怎么发帖,但还是支持你了! 谢谢哥们~~!!
:D 行啦~你也有粉丝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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