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菇音乐教育 发表于 2018-4-25 10:56:51

教育部发布关于《艺术类培训机构可直接申请法人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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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于4月20日发布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其中,关于设立民办学校的审批权限的第十五条:设立面向成年人开展文化教育、非学历继续教育,或者实施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研学等有助于素质提升、个性发展的教育教学活动的培训机构,可以直接申请法人登记,但不得开展第一款规定的文化教育活动。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其他行政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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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的发布的公开意见征求稿对艺术类培训机构放宽政策,刺激艺术类培训的发展,说明国家对于艺术文化类发展十分重视无论这次修订能否通过,不可否认的是国家对于青少年以及国民艺术素质的提高非常重视同时国内艺术氛围也在不断进步,所以把艺术培训做好,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一直坚持不懈的原动力!学琴学鼓 就找魔菇!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法制办(邮编:100816)。来信请注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fzb@moe.edu.cn。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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