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hawk 发表于 2007-4-17 20:19:50

忧之哀伤,你必须向我道歉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465029-1-1.html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465528-1-1.html

忧之哀伤和暗泽的二手交易出了问题,这个交易没有经过GC中介。既然没有经过中介,出现的问题本身GC也没有必要为你负责,但还是给了你一个倾诉的平台,以帮助大众净化二手交易环境。但是,你又是怎么做的?

事情本身,当事人自己最清楚,所以到底有没有欺骗,发生了什么情况,作为旁观者,我们都不能说谁一定是骗子,或谁一定是被冤枉的。你认为自己被骗了,上来好好反映情况也是可以的。但是,你又是怎么做的?

从一开始就漫骂,这是解决问题的态度吗?作为旁观者,也作为版主,我有义务协调你们解决事情,至少劝你冷静下来,总不过分吧?你可以问问GC二手区历任版主,也可以问问暗泽本人,我和他有过交易、交情吗?既然我和双方都没有交情,不讨论你们对错,仅站在建议理性解决问题的角度劝几句。但是,你又是怎么做的?

交易出了问题,不经过中介,咱不说你活该,还帮你协调,你又是怎么做的?你的情况或许值得同情,但你的做法令人愤怒。

你的ID暂时禁止发言,请重新注册小号,上来道歉。希望你能冷静下来,妥善处理问题。只要好好解决了,ID可以给你解开。

抱歉小绿兄,越权管理了。最后一句:交易,一定要中介!

[ 本帖最后由 cnhawk 于 2007-4-17 20:33 编辑 ]

湛江杀人王 发表于 2007-4-17 20:46:09

花哥消消气!
忧之哀伤是我一个同城的哥们``一大学生~!
年轻方刚``可能说话有点冲!得罪了你老人家`
我代他向你道歉``不好意思!
他确实是受害者~虽然他在贴子里乱喷乱骂``但是网络交易只能这样啊``他又不能怎么样处理``所以选择了比较粗野一点点的方式了``得罪你真的不好意思``
我会跟他说说的`希望你老人家能体谅下买家(受害者)的心情~~

污秽的摇篮 发表于 2007-4-17 20:56:58

:hug: :hug: :hug:
这种结果是大家都不想看到的

cnhawk 发表于 2007-4-17 21:25:38

原帖由 湛江杀人王 于 2007-4-17 20:46 发表
花哥消消气!
忧之哀伤是我一个同城的哥们``一大学生~!
年轻方刚``可能说话有点冲!得罪了你老人家`
我代他向你道歉``不好意思!
他确实是受害者~虽然他在贴子里乱喷乱骂``但是网络交易只能这样啊``他又不能怎 ...

汗,老兄,我成“老人家”了:(

这事本来是小事,没经过中介的交易,具体情况作为旁观者很难说清楚。能解决好的,皆大欢喜。我比较在乎的是解决问题的态度,论坛毕竟是公共场所,漫骂的方式本身不好,封ID,封的就是这个。出了事,感觉都不好受,忧之哀伤的感受大家也能理解。既然如此,就当作这位朋友买个教训,请他注册个ID公开道个歉,尽快可以解开。

[ 本帖最后由 cnhawk 于 2007-4-17 21:27 编辑 ]

暗泽 发表于 2007-4-17 21:56:46

我本睡觉了....现在不得不起来,.
刚才应该是谭锟给我打的电话.这孩子到底想干什么?
我没接电话,是真的不想给他说一个字.
忧之哀伤.........还有完没完啊...
翠花哥....啥也别说了,您消消气本来是件很小的事.我们自己来处理.
您消消气.

暗泽 发表于 2007-4-17 22:08:32

我袁冬发誓,我不认识翠花哥,在翠花没当斑竹之前我曾经还和翠花发生过冲突,关于我发贴翠花对我乐器的评价,其实是我会错意理解错那句话的意思,后来还站内短信向翠花道歉.这是我唯一一次和翠花的接触,那一次接触后也让我认识到自己的浅薄和对乐器知识的匮乏!
翠花对乐器的认识和理解绝对是不一般的非常佩服,是位非常值得尊重的斑竹.
今天发生的事,我先向翠花道歉,因为我也是此事的事主之一,让翠花受累了,那个孩子惹你生气了,您多包涵.我实在是受不了这样的人了.骂够了他自然会歇着....我一直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没想到.....发发发发发....咬到您了.再次向您赔个不是,我应该当初把他毙掉不给GC论坛添麻烦.
再次向关注此事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给大家添麻烦了.真的什么都不想说了.
唐锟...是个爷们别光说不练,你太能折腾了.杀人王还替你说话,说你是大学生...大学生就只有血气,没素质没头脑了?
如果你是我,这次交易你会象我这样处理吗?平心而论,从发琴到卖尸体.再补你钱.....再到和你评理.....你错了就上来道个歉.也他妈的象个爷们一样.

[ 本帖最后由 暗泽 于 2007-4-17 22:17 编辑 ]

jeff.beck 发表于 2007-4-17 22:13:43

:cool: :cool:

暗泽 发表于 2007-4-17 22:21:09

我还想说一点...杀人王你替你兄弟说话我不反对,受害者我看着实在扎眼..
你要是知道这件事的所有经过就请你把他受害在哪了给说一下....五十块钱??????

污秽的摇篮 发表于 2007-4-17 22:22:37

原帖由 暗泽 于 2007-4-17 21:56 发表
我本睡觉了....现在不得不起来,.
刚才应该是谭锟给我打的电话.这孩子到底想干什么?
我没接电话,是真的不想给他说一个字.
忧之哀伤.........还有完没完啊...
翠花哥....啥也别说了,您消消气本来是件很小的事 ...
兄弟啊,不是我说你,这就是你不对了,既然事没解决完你还是应该接人家的电话啊,不然不是把人家逼绝路导致事件升级嘛
他打电话来你好好接待如果他还骂人是他不对,他万一打来是真想好好解决问题那你不接就是你不对了

暗泽 发表于 2007-4-17 22:29:00

原帖由 污秽的摇篮 于 2007-4-17 22:22 发表

兄弟啊,不是我说你,这就是你不对了,既然事没解决完你还是应该接人家的电话啊,不然不是把人家逼绝路导致事件升级嘛
他打电话来你好好接待如果他还骂人是他不对,他万一打来是真想好好解决问题那你不接就是 ...
我刚才在睡觉啊兄弟,我看号码很熟,应该是那孩子的打的..现在不是我电话接了就能解决问题的,今天发生的事情是在论坛而不是在电话.明天我要去济南,现在由于我的交易把斑竹都惹恼了我也不好意思.
还有一点兄弟不是搏您面子,接不接电话是我的自由,我本来就没把这事当成什么事,原来的声明贴我也说的很清楚了,事情可以解决先把骂人的事道歉再说.不然有什么谈的呢,在论坛上我们的精神家园上,发贴诋毁骂我,那就得在论坛上把事处理完,我接了电话他叫我爷爷求我原谅,大家不知道有什么用呢....????
您说呢?

污秽的摇篮 发表于 2007-4-17 22:37:00

原帖由 暗泽 于 2007-4-17 22:29 发表

我刚才在睡觉啊兄弟,我看号码很熟,应该是那孩子的打的..现在不是我电话接了就能解决问题的,今天发生的事情是在论坛而不是在电话.明天我要去济南,现在由于我的交易把斑竹都惹恼了我也不好意思.
还有一点兄弟不 ...
呵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理方式,既然你这么说当然有你的道理,也不能说谁对谁错,只是如果我是你未必是按你的方法处理而已,见谅
:D

暗泽 发表于 2007-4-17 22:42:36

原帖由 污秽的摇篮 于 2007-4-17 22:37 发表

呵呵,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处理方式,既然你这么说当然有你的道理,也不能说谁对谁错,只是如果我是你未必是按你的方法处理而已,见谅
:D
太客气了,有机会咱在南京坐坐.我一般住在文昌巷附近.咱去吃酱骨我请....
真的....您太客气了.呵呵

污秽的摇篮 发表于 2007-4-17 22:44:41

原帖由 暗泽 于 2007-4-17 22:42 发表

太客气了,有机会咱在南京坐坐.我一般住在文昌巷附近.咱去吃酱骨我请....
真的....您太客气了.呵呵
哎呀,有缘人啊,我也住文昌巷那啊,那可是有一大排卖烧烤的好地方啊;)

污秽的摇篮 发表于 2007-4-17 22:47:47

刚刚帮你问过,你说的那个琴行最近没进过SOLO-2T这个货,我正和这个琴行的几个伙计在一起呢,你说的是多久以前的事了?

cnhawk 发表于 2007-4-17 22:51:40

算了算了,冤家易结不易解,两边朋友都克制一下,就算不能解决,就让事情淡淡过去吧。

暗泽朋友,谢谢你的信任,请不要再参与这样的争论了,这样,真的,解决不了问题。

忧之哀伤朋友,不论你的情况是否属实(毕竟没有中介旁人就说不清楚),你的心情可以理解。

但是,你说的话需要自己承担,为过激的言论道个歉,事情就此解决。

我的目的就是妥善化解矛盾,不要让矛盾再升级了。

暗泽 发表于 2007-4-17 22:51:50

原帖由 污秽的摇篮 于 2007-4-17 22:44 发表

哎呀,有缘人啊,我也住文昌巷那啊,那可是有一大排卖烧烤的好地方啊;)
那更得找机会坐一坐啦~~~原来不知道您有影象没去年开上海展会前天和有把SL2H后来让熟人买走了,价格真是....低~~我现在就想高价收回来.龚一波也没能要回来.这次去南京得去找一下这哥们.看能让给我吧.我太喜欢了!!!!

死亡下沉 发表于 2007-4-18 02:43:23

死亡下沉 发表于 2007-4-18 02:52:22

湛江杀人王 发表于 2007-4-18 09:14:07

原帖由 暗泽 于 2007-4-17 22:21 发表
我还想说一点...杀人王你替你兄弟说话我不反对,受害者我看着实在扎眼..
你要是知道这件事的所有经过就请你把他受害在哪了给说一下....五十块钱??????

那不好意思了~!!~~~~~~~~~
事情所有经过也就你两清楚了~毕竟买家收到的是一把给快递摔坏的琴~!
对吧?~~
还有就是这里是GC办公室~是处理问题的地方`不要用闲聊的方式在回贴!
等待着翠花和老大的处理!
谢谢花哥了~!

[ 本帖最后由 湛江杀人王 于 2007-4-18 09:16 编辑 ]

狂懒 发表于 2007-4-18 15:26:45

斑竹被骂了就可以封人...
那么暗泽发的这张图片呢?
不觉得比草逼日批之类的言语更加伤害人吗.
哦,对不起,这图片没对您使用.

[ 本帖最后由 狂懒 于 2007-4-18 15:39 编辑 ]

暗泽 发表于 2007-4-19 14:11:40

原帖由 死亡下沉 于 2007-4-18 02:52 发表
最近烦心事真多   你不找事吧    事找你   
我最近都烦死了   自己表现再好也没用    天天净倒霉的事    我就纳闷了:time:
鹤鹤~~~怎么了~~我周末都在南京啊~~找你去!!呵呵~

joevai123 发表于 2007-4-19 14:16:52

既然在快递单上签名了,就没有卖家还有快递公司的责任了.

暗泽 发表于 2007-4-19 14:20:20

原帖由 狂懒 于 2007-4-18 15:26 发表
斑竹被骂了就可以封人...
那么暗泽发的这张图片呢?
不觉得比草逼日批之类的言语更加伤害人吗.
哦,对不起,这图片没对您使用.
呵呵~~~兄弟说的意思我明白,我和他对骂您觉着有意思吗??
打个很简单的 比方我如果问候您的家人一句,您可以不理我,但我连续好几天都问候你的家人(您自己看看以前的帖子,谁不是母亲生的呢?)。你能不说话吗不生气吗?我要是不采取行动我还是个爷们吗?当然了我的容忍度可能和您不能相提并论,我脾气再好也有个限度!我用这幅图感觉一点点点点点都不过分,这不,咬着人了不是!!!
谢您的关注!!

[ 本帖最后由 暗泽 于 2007-4-19 14:25 编辑 ]

cnhawk 发表于 2007-4-19 14:27:33

如果不想越闹越不愉快,几位都别争了。

忧之哀伤朋友,我和湛江杀人王通了电话,或许他也跟你沟通过。

实话说,这样的结果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当作个教训吧。

毕竟说了过火的话,就请出来消除影响,ID会给你解开。

交易如何,两边私下讨论,希望能妥善解决,最坏的结果就是不再提这事。

台面上的事情,停止争论。

此帖以后再有争吵的,一律处理。

可乐浪子 发表于 2007-4-19 14:33:15

希望大家以和为贵呵
不要老是争吵,把事情了解清楚之后或许是误会呢
但是你们这样先发帖子,在谈理
我觉得太。。。。。
而且俩个人的事,扩散到大家之间的朋友都来吵
那又何必呢
2个人有意见说清楚就好
别影响到论坛里的其他兄弟
有些事情我觉得还是由老大与斑竹们分析解决吧

可乐浪子 发表于 2007-4-19 14:36:29

原帖由 cnhawk 于 2007-4-19 14:27 发表
如果不想越闹越不愉快,几位都别争了。

忧之哀伤朋友,我和湛江杀人王通了电话,或许他也跟你沟通过。

实话说,这样的结果是大家都不愿意看到的,当作个教训吧。

毕竟说了过火的话,就请出来消除影响, ...
兄弟
你说的这些话
我服了
在论坛里
我总是照着“宁可人负我,不可我负人”为原则做事
那样的话就很少会产生争论了
“以德服人”的人
值得我们学习,值得我们佩服

死亡下沉 发表于 2007-4-19 17:05:19

开路先锋 发表于 2007-4-19 18:26:34

呵呵,我也来了,老袁,得了,回头一起去南京喝酒去~~嘿嘿~~

忧之哀伤 发表于 2007-4-19 20:17:55

我来了~~~之前斑竹封我的号是误会了我在骂他`~~我也和他沟通了~~我说明~~我从来没有针对过翠花~~~我只是对暗泽为人极度讨厌~~所以才发帖揭发他!!与其他任何人无关~~~~~我只是想其他人要小心他那个人!!!说完~~~

cnhawk 发表于 2007-4-19 20:33:34

行,事情到此结束,当事人任何一方不要在此继续回帖。

可乐浪子 发表于 2007-4-20 09:44:48

原帖由 忧之哀伤 于 2007-4-19 20:17 发表
我来了~~~之前斑竹封我的号是误会了我在骂他`~~我也和他沟通了~~我说明~~我从来没有针对过翠花~~~我只是对暗泽为人极度讨厌~~所以才发帖揭发他!!与其他任何人无关~~~~~我只是想其他人要小心他那个人!!!说完~~~
兄弟要想开点
毕竟要互相尊重
合不来也不能跟兄弟们(坛子里的朋友)翻脸啊
不过现在你出来说清楚了
大家都高兴

暗泽 发表于 2007-4-23 19:55:43

这疯狗又在咬人了!!有哪位斑竹能管一管!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465988&extra=&page=3

傲苍穹 发表于 2007-4-23 22:52:53

好不容易整个看完了~
暗泽兄把那50块钱给人家吧~人家骂是不对~
但你既然说过给他150~就该给150~不管怎么样~说过的就做到

可乐浪子 发表于 2007-4-24 10:32:30

暗泽 与忧之哀伤
你们都太没有素质了
是男人不论谁对谁错
让一步不就完了
为什么还没完没了了
真是替你们悲哀

可乐浪子 发表于 2007-4-24 10:35:46

暗泽 与忧之哀伤
希望你们能反省一下
你们这样继续吵
太不尊重坛子里的朋友们和管理员了
严重鄙视
我反正是对事不对人
我觉得你们在继续吵
做为论坛里的管理人员应该出来制止了
吉他中国不是吵架中国
暗泽 与忧之哀伤你们三思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忧之哀伤,你必须向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