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好的吉他在一个流浪汗手里 发挥不了它的本身价值 这叫埋没...!
一个流浪利用不到手里的琴去获得与琴的价值相等的利益这叫浪费...!
楼主做的没错 ...流浪汗得到自己需要的东西了
楼主也得到一把好琴 ...!
这没错 等量交换.!
楼主 你没大错.... 只是从人类标准道德来说... 你有点小错 ...!
因为你至少要告诉他这琴的价值
上面攻击的你 大部分是因为潜意识里的妒忌造成的...!
无须过虑 ... 你自己做的事 还配不上别人说...! 哈哈哈哈 ...!
上面的一位位的都以侮辱古典吉他侮辱音乐做为借口来侮辱楼主..!
其实是你们的黑厚之道功夫深啊....!
不要以为拿了古典吉他弹了古典曲你们就是高雅的人...!
用吉他这个朋友作为工具去掩盖自己的劣性...!
你们知道什么叫羞耻吗?
你们怎么有脸美曰其名的说人家丢中国人的脸...!?
记住 没有商人 你们没有琴弹 没有乐谱看...!更别提音像资料了 ...!
想事情的时候用点脑子 说话的时候 更要这样...!
音乐脱离了商业 就可以等着枯萎了....!
想把音乐在中国做起来.... 象你们这样的人有必要提高下修养了..!\
第一步就需要这样有头脑的商人...!
那个什么楼主
你多多赚钱 好好学琴 多多推广古典吉他...!
知道不????! :hug:马甲 :) 47楼的哥们,你可以改行了,你不用学弹吉它了,去做个成功的商人去将中国的吉它发扬光大吧.
你说的不是没道理,但是一个人做人,你可以狂,可以看不起一切,但是,你不能没有道德.我们可以BS任何无道德的行为.
如果这样的事发生在其它人身上,我想,也只有少数人会有那种不光彩办法得到他的想法.
注,我不是弹古典吉它的,一万二万的吉它对我来说,不值钱,没任何用,只是块木头. 原帖由 13605613530 于 2007-6-7 05:54 发表
哈哈哈哈 ...!
上面的一位位的都以侮辱古典吉他侮辱音乐做为借口来侮辱楼主..!
其实是你们的黑厚之道功夫深啊....!
不要以为拿了古典吉他弹了古典曲你们就是高雅的人...!
用吉他这个朋友作为工 ...
本来不想再回你贴,但是发现你这个人讲话自相矛盾,所以还是不得不说:
“同意一个星期把音乐吧交给我两天.! 做古典吉他交流与聚会的场所.!
大家可以放心.! 这绝对不会带有一点点的商业性质.!
纯粹是为了古典音乐而做音乐 ”-------------------这是你上个贴的原话!意思我想大家都明白,为大众免费服务,没有商业性质。
“记住 没有商人 你们没有琴弹 没有乐谱看...!更别提音像资料了 ...!
想事情的时候用点脑子 说话的时候 更要这样...!
音乐脱离了商业 就可以等着枯萎了....!
想把音乐在中国做起来.... 象你们这样的人有必要提高下修养了..!\
第一步就需要这样有头脑的商人...!
那个什么楼主
你多多赚钱 好好学琴 多多推广古典吉他...!
知道不????!”---------------------------今天你的贴, 意思又是鼓励大家以商业的态度对待吉他?
我觉得一个人讲话首先脑子得清爽,不要胡说八道,今天是东,明天是西,说白了,这也是低素质的一种。知道不?就凭你这点道行,我估计吸引不了多少真正的爱乐者去你们那个地方。因为,首先你不是个真诚的人。 原帖由 13605613530 于 2007-6-7 05:54 发表
哈哈哈哈 ...!
上面的一位位的都以侮辱古典吉他侮辱音乐做为借口来侮辱楼主..!
其实是你们的黑厚之道功夫深啊....!
不要以为拿了古典吉他弹了古典曲你们就是高雅的人...!
用吉他这个朋友作为工 ...
注册名是用你手机号注册的?
首先我们没有侮辱音乐,吉他和楼主,只是发表了一下看法,反到是楼主侮辱了音乐,然后你又颠倒黑白,反咬一口;不过这到符合奸商的作风。
玩音乐得先学会做人,也许我们不是高雅的人,但起码比你懂得尊重
修养也不是你这种人几声疯狗似的狂吠喊出来的
商业是商业,音乐是音乐,如果你把商业和音乐并行,音乐是艺术,不是手段
不要把什么都跟商业挂钩,无往不利的奸商不配这这里谈音乐 楼主照个照片来,看看真假,这个社会还不一定是谁厚黑呢 怎么楼猪不敢出来了,弄个小马甲说话啊:o
呵呆,收到楼主给我的短消息了!
来自: liubo-9999发送到: styaks
时间: 2007-6-7 02:40
内容: 不知道你们去缅甸赌过石没有,你想想啊,如果我是一个文物大家,在古玩市场上捞了一漏宝,谁会骂我啊,能让你赎吗?又不是当铺!都只会说我有眼力,财运好,这两者不是一个道理吗?我不想跟你们理论,不过你们回复很没水准,中国人最喜欢攻击人的方式之一和共性(嫉妒),你们表现的淋漓尽致!我碰到是我的运气(何况还不知真假),你们表现的太激动,以至于本想证明自己的清高却失去了应有的你们所谓弹古典的人所拥有的那份高雅,看看回帖吧,和你们一样素质高的人太多了。 原帖由 styaks 于 2007-6-7 10:13 发表
来自: liubo-9999
发送到: styaks
时间: 2007-6-7 02:40
内容: 不知道你们去缅甸赌过石没有,你想想啊,如果我是一个文物大家,在古玩市场上捞了一漏宝,谁会骂我啊,能让你赎吗?又不是当铺!都只会说我 ... 简直就是狡辩!这个和赌石是一个道理吗?人家那是摆明是商品要你自己靠眼力和实力去鉴别,而楼主你是用一瓶啤酒和一把破吉他进行交换,搞不明白你凭什么不许人家赎回去,你这是巧取!!!!!!!这是说的好听点!!就你这德行还说人嫉妒你?我靠!!!!!!! 太不厚道 了....LZ的价值可能就值那几个臭钱....:mad: 可耻阿!! 原帖由 styaks 于 2007-6-7 10:13 发表
来自: liubo-9999
发送到: styaks
时间: 2007-6-7 02:40
内容: 不知道你们去缅甸赌过石没有,你想想啊,如果我是一个文物大家,在古玩市场上捞了一漏宝,谁会骂我啊,能让你赎吗?又不是当铺!都只会说我 ...
:mad: :o 流浪汉是弱势群体中一人,毕竟值得同情! :o :o :o 如果楼主是通过正常的商业手段获得了一把超值好琴,我们会非常羡慕和支持!他的可鄙之处是本身是老板的他.在那个可怜的流浪汉走投无路的情况下.用欺骗的手段获得了应该是那个可怜人的全部财产的那把琴.而且还不许人家赎回.这种行为违背了做人的最基本的准责.这好象不是商不商人的问题.好象愚言故事里有这样的坏人.没想到现在社会的发达地区还有这样的事发生!!!极端鄙视!!! 看来论坛上正义之士还不少啊呵呵,但不是太客观.
其一:楼主在交换的同时并不知道此琴的真正价值
其二:到底此琴是怎样的琴,大家并不知道.楼主也不知道.
其三:好琴和楼主的红棉怎么比?音量对于好琴来说只是一个方面.
如果那位的琴是朋友赠送的,那么说明此人应该不论技巧以及对琴的了解都是很深才合情理.而送琴的这位朋友没有"宝剑赠英雄"的人品也不会做这个事情.
之后的事情大家用脑袋去想一想,楼主有大家说的那样龌龊吗?呵呵:)
楼上的有些朋友大概属于愤青一族,只知道瞎起哄.只是相信目前看到的,不知道用脑袋去思考一下.
优秀的人品用什么来表现?用你自己的行动和思想去影响你身边的人,做有些意义的事情.有时候哭爹骂娘是不管用的.
言辞有些严厉,望朋友们海涵~! 唉!刘波同志,如果没猜错你的名字。在“你好”你不是还发了个贴大骂大家回贴太没水平吗?看来人气更旺的吉中的同志们也是相当的“没水平”了?!我想一个有素质的人,不用多说,用我们新疆的话叫“个人想去!” 老马哥在说我么呵呵?
我不是什么刘波呵呵,发此贴的目的也没有什么,要是都是人云亦的话那也很好呵呵.你可以不赞成我的观点,但我保留自己的意见.
至于什么人气旺,有没有什么水平,你可能很关心,但我不是非常关心.
做自己想做和应该做的事情,说自己想说和应该说的话,这是我的原则,也是一直这样活着的.
还有一点,我并没有评价楼主,只是大家说话的时候似乎都有道理,但了解的有多少呢?
一句话概括:在了解事情的基础上去发表你的言论,对自己的言论负责.呵呵 回61楼的兄弟:
1:楼主在交换的时候,只是不能完全肯定这琴就是真琴。但他的意识已经存在了——很可能捡到好东西了!然后就是如何施行的问题。不然他不会“再三要求”,也不会一口拒绝别人来赎。意识已经存在,就算最后他换到的是把假琴,一样可耻。就好比哄女人上床,灯光,音乐,红酒(一支啤酒外加50块也行),套套……都准备好了。最后你发现那女人原来是人妖。那只能算你倒霉。但你不能否认你的企图。
2啊3啊的就不用多讲了吧,我觉得有这一点,已经很足够了。
兄弟,不是我狡辩。如果大家的留言让你觉得是愤青的话,我觉得远不至于——如果对弱势群体的同情属于愤青,那这世道也没啥好多说的了。
你说那流浪汉赠琴的事——人家说了,以后来赎,楼主可是一口拒绝哦——这就是善意和杂碎的区别了。就那么简单。
意识这东西,不是非要有了最终行动才证明它存在过的。
这贴子越顶越高,并不是好事…… 蚂蚁呀,你也是几大论坛的老人了,我是按楼主的ID,想是拼音,按读音猜的。并没指你呀,但如果是马甲行为,我无语了。
如果说嫉妒,大家大可以去嫉妒像江伟杰老师等收藏有铭器的主儿了。我想楼主提到的来历不明的琴,还不至于让大家就嫉妒吧?!
其实后面朋友们那么多回贴,讨论到了一些基本的做人准则,我想是态度决定一切!比如前一段我也在市场上淘到一台不错的二手笔记本,用很低的价钱,但我想如果我发此类的贴,决不至招来这么多的指责,道理其实很简单。。。。。。 原帖由 筱千 于 2007-6-7 13:58 发表
回61楼的兄弟:
1:楼主在交换的时候,只是不能完全肯定这琴就是真琴。但他的意识已经存在了——很可能捡到好东西了!然后就是如何施行的问题。不然他不会“再三要求”,也不会一口拒绝别人来赎。意识已经存在 ...
呵呵,你说的有道理!
不多说了,我对此事不发表任何看法.
人性岂是你我两句话能改变的?呵呵:) 原帖由 老马哥 于 2007-6-7 14:00 发表
蚂蚁呀,你也是几大论坛的老人了,我是按楼主的ID,想是拼音,按读音猜的。并没指你呀,但如果是马甲行为,我无语了。
如果说嫉妒,大家大可以去嫉妒像江伟杰老师等收藏有铭器的主儿了。我想楼主提到的来历不明 ...
行,俺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呵呵:D
就此打住吧呵呵,没别的意思,就是觉得这样的事情,出现这么多批评楼主的现象并不是什么好事情.您认为呢?
还有就是我并没有一点说别人嫉妒的意思,望理解:hug: :Q 筱千说到点子上去了,关于这样的做法,有些朋友说得很对了,是非对错,全凭自己做人的良心,不多说了,还是希望朋友们在玩吉它的同时能保持内心的一点纯净,君子爱琴取之有道 原帖由 愤怒的蚂蚁 于 2007-6-7 13:36 发表
看来论坛上正义之士还不少啊呵呵,但不是太客观.
其一:楼主在交换的同时并不知道此琴的真正价值
其二:到底此琴是怎样的琴,大家并不知道.楼主也不知道.
其三:好琴和楼主的红棉怎么比?音量对于好琴来说只是一个 ...
终于有人说句公道话了.我在网上询问是因为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琴,好奇而已,谁知道大家反应如此激烈,我没做错,如果再让我碰到,我会以更低的代价获取,当然,是合法的!! 楼主被忽呦了
回复 #1 liubo-9999 的帖子
:mad: 楼猪真TM不道德还说自己技术好
我告诉你 你就是一个大SB
:Q :kiss: 原帖由 liubo-9999 于 2007-6-7 15:54 发表
终于有人说句公道话了.我在网上询问是因为我不知道这是什么琴,好奇而已,谁知道大家反应如此激烈,我没做错,如果再让我碰到,我会以更低的代价获取,当然,是合法的!!
呵呵,商人思维,这么想法律上没错。只是几个关键词: 流浪汉,不许赎回,碰触到了大家内心道德的底线,换句话说,人心都是肉长的,楼主咋就不为流浪汉考虑考虑呢?
所以说这是商人思维,在这里没有市场的,呵呵。。
话说回来,用这么赤裸裸的商业思维去考虑音乐,让大家鄙视也是不意外的了。
[ 本帖最后由 jonas1981 于 2007-6-7 16:49 编辑 ] 原帖由 筱千 于 2007-6-7 13:58 发表
回61楼的兄弟:
1:楼主在交换的时候,只是不能完全肯定这琴就是真琴。但他的意识已经存在了——很可能捡到好东西了!然后就是如何施行的问题。不然他不会“再三要求”,也不会一口拒绝别人来赎。意识已经存在 ... 同意兄弟的说法.我想如果楼主看到流浪汉手中是把破红棉,他绝对不可能去换的,因为他潜意识里就已经知道,这把吉他比他手中的红棉好的多,所以得到后才不许人家赎!!!!!!!!!!再次鄙视之!!!!!!!!!!!!!!:mad: 楼猪就是一个极其低下的小人,为了占点便宜,不惜做出道德败坏的事情,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真tmd不是男人,像你这种bitch,真是见一个揍一个,估计现在论坛里想揍你的人不下100了,楼猪赶快找个猪圈藏起来吧,多吃点“川府888”,养费点,不然挨揍的时候会很疼的~~ “你好”那人太多,嘴太杂。 我主要指的是楼主! 在深圳注意点啊楼主!我看你开的餐厅也是黑人家的钱!说得不对给我发信息,我在下沙等你! 去沙头角找我!:cool: 楼主一直在强调这事是你情我愿,交易自由。这就是典型的汉奸式的逻辑。有句话叫死人身上扒衣服猪狗不如,趁火打劫,这和扒绝户坟有什么区别! 咳 鼓掌鼓掌
难得见各位同仁如此团结...!
好欣慰:( 感动
别争了 ...
一念成魔 一念成佛
你们只顾着自己训斥刘波 ...
自己反到陷入了恶的一面 ..!
其实大家都是琴友冷静一点有什么不行 :D
不吵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