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onathena 发表于 2008-7-25 01:18:01

重申一下版规

尊敬的吉他中国论坛用户们,尊敬的二手贝斯版的朋友们,您们好。
鉴于二手贝版面近来几起大家并不喜闻乐见的事件的出现,不得不在这里再次重申一下CG二手贝斯版的既有版规:



一,基本版规:

1,琴行、琴贩、以贩卖乐器以攫取利益者,在此敬告:GC提供了免费的“淘乐器区”,您们所有的折腾、倒卖,请发到那里。

2,吉他中国二手贝斯区论坛中的任何交易,包括免中介交易和其他所有论坛的各种交易公示贴都请发到“二手论坛办公室”,否则都直接删除,不予通知。

3,如经常去其他二手论坛蓄意滋事者(发贴、回贴;以马甲身份发帖,回帖。我们有权查寻IP),立即清空其在二手贝司论坛内创建过的帖子,封ID、IP,决不解释。

4,如一帖中同时转让吉他、效果器、音箱或替他配件,建议以定价最高的产品为准,发到相应论坛。比如您同时出售物品中音箱定价最贵,建议发到二手音箱论坛。

5,关于频繁顶帖子行为,欢迎监督,对于每天顶超过10个的ID,管理人员有权随时封ID、IP,清空数据。




二,关于假琴(包括各种以“手工琴”名义存在的未经授权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乐器以及配件)贩售行为:

1、吉他中国论坛继续一如既往的坚决打击假琴,公开交易买卖假琴者(包括个人的二手假琴)初次,封贴通知警告,再次,立即封ID,IP,不容商量!!

2、任何琴友都有权利和义务举报贩售假琴贴子,直接向各版版主举报,版主3日内不处理,请向管理员举报!

3、任何在中国大陆的乐器批发、代理单位(无论是否是吉他中国客户)都有权利投诉假琴销售琴行,直接电话:010-84037131或email:guitarchina#163.com(请自行将#换成@)

4、吉他中国依旧免费为一些琴行和贩卖吉他用户提供“淘乐器区”,但郑重提示:请遵守论坛规则,卖假、扰乱论坛秩序立即封!

5、对于个人签名含“琴行标记、琴行签名、大量倒买倒卖信息、TAOBAO店”非个人交易的广告信息者,如到处乱顶帖子,一律封ID!

6、对于VIP琴行,严禁在论坛有假琴销售,同时也请广大琴友注意与监督,只要VIP琴行在论坛发现假琴,立即取消其VIP资格,但对于传统领域我们还没有办法进行管理,毕竟我们不是执法部门,但是我们一定会在所能管理的领域坚决抵制假琴。



三,关于中介:

吉他中国任何二手论坛只有唯一合法中介ID:GC中介客服   
由2个字母4个汉字组成,请严重注意任何蓄意模仿以求混淆者,都非中介ID。



四,另外提示:

1,不提倡斑竹、荣誉会员(经常倒卖免去荣誉会员)在此过于频繁的买卖二手设备(偶尔可以),如需经常买卖,请用普通会员ID,谢谢。

2,各位出售自己爱琴(或是效果器等)的朋友,在帖子中如果提供清晰的图片,卖的可能会比较快,买家也比较放心。

3,关于过大的图片,因为吉他中国的限制(488kb)可以用一些软件更改照片大小,推荐photoshop或者ACDSee。

4,为加强交易安全,提倡中介。

5,请严格遵守版规,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五,结语:

大家监督,大家举报,严格规范二手论坛,使得这里成为真正的二手交易平台,请广大琴友监督,见假打假,卖假立杀!打假最关键的是从每个人做起,拒买假货!真货虽贵,但您要明白,您演奏的吉他(或者贝斯)是乐器,创造的是音乐,音乐是无价的,这辈子不拥有一把真货,怎么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弹吉他(或贝斯)的?!



[ 本帖最后由 Lionathena 于 2008-7-30 17:19 编辑 ]

[ 本帖最后由 Lionathena 于 2009-3-19 15:55 编辑 ]

billiy 发表于 2008-7-25 06:58:29

支持!!!!!!

HellCat 发表于 2008-7-25 09:04:10

KICK ASS

ono69 发表于 2008-7-25 09:24:24

哥们,版版了,恭喜

美僵·叶子 发表于 2008-7-25 09:34:12

支持。。。。

paulfire 发表于 2008-7-25 10:16:37

小地。。哟版主了````哈哈`
支持你的工作!!

bluesnblood 发表于 2008-7-25 10:19:07

支持

Lionathena 发表于 2008-7-25 13:59:22

谢谢,无规矩不成方圆,希望GC越来越好。

到处游荡 发表于 2008-7-25 15:14:59

哈哈,顶小DD

Lionathena 发表于 2008-7-25 15:17:40

原帖由 到处游荡 于 2008-7-25 15:14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顶小DD
Wow~~~You homo

wbin 发表于 2008-7-25 16:49:11

版规是一定要看的!!!!!!!!!!

尐眀孖 发表于 2008-7-25 16:59:06

原来如此~~~~

[ 本帖最后由 Lionathena 于 2008-7-25 17:03 编辑 ]

Lionathena 发表于 2008-7-25 17:04:32

原帖由 尐眀孖 于 2008-7-25 16:59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原来如此~~~~
谢谢您的支持~大家一起努力把GC建设得更好

namuduojie 发表于 2008-7-25 18:16:23

支持~~~~~~~~~~~~~~

张颢张颢 发表于 2008-7-25 19:11:07

HellCat 发表于 2008-7-25 20:55:39

别掉出第二页去

pangxingti 发表于 2008-7-25 20:58:10

要看要看。。

jazz1111111 发表于 2008-7-26 00:03:30

HellCat 发表于 2008-7-26 12:02:52

....................................

pigowl 发表于 2008-7-27 09:00:01

莴苣。。斑竹。。。祝贺。。

нo!韓偉℡ 发表于 2008-7-29 02:51:59

支持!
必须顶上
一字不落的看了

HellCat 发表于 2008-7-29 10:36:53

这个也得顶

GC中介客服 发表于 2008-11-13 11:03:51

请各位会员支持版主工作

katzeracci 发表于 2009-1-9 18:41:33

支持并服从

天天练贝司 发表于 2010-3-23 18:04:33

刚刚地,!

cls512 发表于 2010-3-30 11:47:37

我一发贴就提示网页错误,不能发,回帖却能,奇怪死。。。

pj-guys 发表于 2010-5-13 22:16:34

支持斑竹的工作!

DyingJoker 发表于 2010-6-13 23:39:30

同上~~~~~~

REVENGE 发表于 2010-11-18 21:44:57

尚有一些问题搞不明白,还望版主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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