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湖 发表于 2009-7-5 00:39:06

不是来吵架的,烦请NEOVIVA111和管理员进来下。

我个人很少去METAL板块,曾经混在二手区,后来测评和闲聊,现在基本很少来GC了。

首先要恭喜几位荣升超级斑竹,但,职务越高,责任也就越大。

以身作则这点应该不用我来多说。

NEOVIVA111斑竹同志,首先由于您曾经负责的两个板块,我都很少去,所以,不评价您的工作,但相信,做斑竹还是辛苦的,至少这点要表示肯定。

但烦请您是不是把你头像下面那签名换一个,换个马甲卖不好嘛,如果我是你,做了超级版主了,第一件事就是删除自己所有的买卖记录,一心朴实做好超级版主。

这只是我以及代表GC某部分人的一点小意见。

2、斑竹、超级斑竹严禁做中介或者从事乐器买卖问题:任何会员、斑竹在论坛从事二手买卖服务均是个人行为,与吉他中国无任何利益关系,吉他中国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欢迎以斑竹ID身份进行交易,尤其不允许“荣誉会员”经常从事2手交易,建议使用其他普通会员ID进行二手交易。任何斑竹、超级斑竹、荣誉会员论坛本论坛均不提供担保。


无意冒犯,但搜了下你的帖子,第一页实在太丑了!删了吧!为了你自己在GC的未来!

补充一点,仅供管理员参考,个别斑竹长期混迹二手区,尽管可能没有什么特别大的动作,但换个马甲应该没那么麻烦吧。

一点小意见,仅供参考。

每年GC会评选优秀会员和优秀斑竹的活动,适时的换换血我觉得有必要,所以,是不是也该搞个斑竹下线评选活动,有能力上,没能力下。企业也都在搞末位淘汰制。

请勿对号入座,我本已经没什么时间来GC看看帖子了,只是,真心的希望GC会越来越好。毕竟GC陪伴我走过了很多个年头。

我是马甲,不是不敢上大号,只是,大号已经封存了,不想再上了。

就这样吧,还是那句话,目的不是针对谁,是希望GC越来越好!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09-7-5 00:47:35

谢谢监督,已转告N斑竹改正,继续为大家服务

大马勺 发表于 2009-7-5 01:25:44

这个我绝对没什么不好的~~ 自己买卖点东西也是正常的@! 没必要你这个说那个说的~~!!!! 总比骗子 强~~ 我买过他的东西!~确实不错 人实在~~东西也便宜!难道你是国家公务人员家里人就不能做生意拉?? 对吧哥们~~我也是没喷 就是觉得你是看事不太完整

lyh0720 发表于 2009-7-5 05:32:29

jairus 发表于 2009-7-5 08:57:57

呵呵..可见LZ也是为了版主好...这点我们要肯定...不错我也觉得当版主卖点东西没什么不对..何必要为了这些而去掩饰或删除些本应该有的东西呢...
我觉得GC应该重视这个问题...为什么版主就不能买卖东西了?这样岂不是迫使版主开小号或者删记录呢?适得其反...

吉他乱太郎 发表于 2009-7-5 09:30:00

你这么干。。。是个很好的广告效益··。。。呵呵·


唉。。。到处都是漏洞。。。。

sun20041221 发表于 2009-7-5 09:47:52

我觉得就不应该用马甲,,,版主就是版主,,,买卖东西直接拿大号出来有什么不好的,,我在牛牛那买过东西,,质量很好恨强大,,而且便宜,,消费者只关心自己的利益,,有什么不对?版主也是人啊,,人也要吃饭啊,,,难道非得成了神仙才行?

fx9 发表于 2009-7-5 10:02:28

arlthasz2 发表于 2009-7-5 10:33:30

树大招风啊~~~

我啊毛 发表于 2009-7-5 10:38:17

我和他交易过 人很不错

SG阿博 发表于 2009-7-5 11:05:50

也没有什么不好,而且个人觉得版主卖东西还可以得到一些保证

hersion 发表于 2009-7-5 11:24:05

晕,就是卖点东西。只有东西好,价格合理,你在乎大号小号???

koy2012 发表于 2009-7-5 11:46:07

....................

这么点事儿还那么多人不满意啊
其实这么做是有原因的
以前的事儿也不便多说
至于利弊关系
毕竟不是所有人和楼上几位的想法都一样
管理制度里面有明文规定
希望大家理解兵爷的用意
版主已经把资料编辑掉了
大伙儿就别多讨论了吧

(我真能管闲事啊都管老兵地头来了 )

randyclowery 发表于 2009-7-5 11:51:12

版主身份是很特殊,但是斑竹也是人啊,大号小号天天来回倒,麻烦死了

Animal1031 发表于 2009-7-5 12:06:22

呃 呵呵没事啦 我是很赞成金属版主造福金属版各位兄弟的 继续加油盖帽~~~:)

鬼谷先生 发表于 2009-7-5 12:07:18

从未见过版主里有如此无德无能之辈,但康熙驭人乃忠奸并用,管理员同样有自己的想法。

lyh0720 发表于 2009-7-5 12:59:55

专喷该喷的 发表于 2009-7-5 13:33:51

原帖由 鬼谷先生 于 2009-7-5 12:07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从未见过版主里有如此无德无能之辈,但康熙驭人乃忠奸并用,管理员同样有自己的想法。

敬个礼,握握手

carol521 发表于 2009-7-5 13:34:21

感觉LZ是不是眼红啦,NEOVIVA111的确买卖东西,东西就是好而便宜,我还亲自上门买过,而且人家马上就要开吉他中国上海第2家分店,你说你有必要管这些吗?斑竹也是人买卖都很正常,不要抓住点小问题大肆宣扬,真怀疑你居心何在!

[ 本帖最后由 carol521 于 2009-7-5 13:35 编辑 ]

专喷该喷的 发表于 2009-7-5 13:35:49

原帖由 carol521 于 2009-7-5 13:34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感觉LZ是不是眼红啦,NEOVIVA111的确买卖东西,东西就是好而便宜,我还亲自上门买过,而且人家马上就要开吉他中国上海第2家分店,你说你有必要管这些吗?斑竹也是人买卖都很正常,不要抓住点小毛病大肆宣扬,真怀疑你 ...

既然大家都同意支持斑竹卖东西,那意思是不是得让兵总改版规了?

lyh0720 发表于 2009-7-5 13:41:47

lele1030 发表于 2009-7-5 13:44:53

我和他交易过人好 东西好价格也实在   不知道是哪儿得罪你了    不沟通就上来发这样的帖

月琊 发表于 2009-7-5 14:36:14

恭喜LZ获得2009年度GC最佳督察称号!
望再接再厉,努力争取抓到兵总的小辫子,把兵总也罚下马。
这样才不愧对大家对你的期望!
牛牛乐器店,就是实在~(我这不是打广告啊!!!)
望各位嘴下积德````别把我也犯进去了,咱就一市井小民```没做过啥伤天害理的事儿~~~
哈哈!!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换个马甲卖不也是卖么?
用大号卖和用小号卖本质有什么区别?
反正谁都知道那是谁谁的小号,与大号何异?

西湖 发表于 2009-7-5 14:37:48

回复一下吧,NEOVIVA111斑竹,我和他没有任何过节,我也没和他发生过任何买卖方面的事宜,我所说的一切,仅代表我个人的一点小意见。

我的琴放在那已经落了一层的灰了,抽屉里还放了几套琴弦,几十个拨片,有空的时候,我宁愿去听听郭德纲的相声,对于买卖设备这样的事,我已经不再有兴趣去折腾这些二手设备了。

我个人只是认为做为一个超级版主,不应该这样做,都是人,都在这个圈里面或多或少的有买卖,这个理解,也不反对,但做为一个超级版主(尽管是刚提升的),当搜索其帖子的时候,第一页,30个帖子,18个是买卖的帖子,占这一页的60%,敢问GC现在哪位斑竹是这样的?!

我问心无愧的发这个帖子,我说了,只是我个人建议,我也没权利也没这个能力让别人一定去改正什么,只是提意见而已,如果说得不对,删了这帖子就完了,我也不会投诉,上GC的时间越来越少,我也无所谓别人怎么说,怎么做,在我看来,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我没有任何居心叵测。我有自己的公司,有自己的品牌,做的是工业设备,在工业行业混了几年,能让我走到今天,靠的是一句话,“做人做事要守好自己的道”,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自己心里要有数。

我说了,如果我是NEOVIVA111,上任第一件事就是删除自己所有的买卖贴,一心朴实的在自己的版块上发些和这个版块有关的帖子,只要斑竹带头做建设,这个论坛才能发展,当然,这依旧是我个人的建议。

我们这个年代的人,有个最大的优点,也是最大的缺点,个性太强,自己认准的事情,往往都不会改变,尤其在这个虚幻的网络上,更是肆无忌惮的发挥自己的想法,大不了重新注册个号,重新来过。所以,各位如果不满意我的帖子,大可继续发表您自己的想法,大可继续说我居心叵测,我认为我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足够了。

贴个视频给大伙看吧,很喜欢郭德纲的相声,他在这段返场了说了句话:“当你喜欢这个节目的时候必定有人骂街,当你骂街的时候必定有人喜欢这个节目。”其实做人也是一样,我们不是钱,我们不会得到所有人的喜欢和认同,论坛本身也是这样,在规则范围内的畅所欲言,所以,还是那句话,我问心无愧。

http://player.youku.com/player.php/sid/XODE2NjgxMjQ=/v.swf

对了,再提句,

钩子:尽管可能我们意见不同,尽管我们没有打过交道,但我是非常敬重你的,你对JACKSON的了解很少有人能达到,论坛需要你这样的人才。

古月老师:希望在你及其他闲聊七仙的带领下,闲聊可以再创辉煌,接龙活动不错,你的视频录得也很牛掰!

NEOVIVA111:要开吉他中国上海第2家分店了?那预祝生意兴隆,万事如意。

就这些吧,各位不满意的话继续提吧,我没什么要说的了。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09-7-5 19:01:52

支持斑竹卖东西的,不知道怎么理解网络交易的?
之所以不提倡不鼓励斑竹卖东西,以前出现过斑竹骗普通用户的事(两次吧),出问题人家不怪骗子,怪GC,怪所有斑竹,那所有斑竹的信誉,就靠1~2个做生意的毁掉?
而且,GC不欢迎从事乐器买卖的用户做斑竹,NEOVIVA做斑竹之前应该没从事过乐器交易,现在既然从事乐器交易,我个人觉得不适合做斑竹了。
这是为了起码的公平。
既然说信誉好,也不是因为他是斑竹大家认为信誉好。
同时,论坛版规也不提倡荣誉会员从事买卖


PS:我很纳闷,这个帖子怎么来了这么多“支持”者,呵呵,站务从来没这么热闹

lyh0720 发表于 2009-7-5 19:46:06

把琴弹烂 发表于 2009-7-5 20:01:30

买卖啥是自由!~~吉他中国也卖东西你骂个试下

[ 本帖最后由 把琴弹烂 于 2009-7-5 20:13 编辑 ]

小忆子 发表于 2009-7-5 20:07:59

提倡版主和荣誉会员不要用这个ID从事买卖活动,也是为了会员的公平,老实说谁都会冲着荣誉会员版主这些头衔多一份信任,不欺人也就罢了,也让人对GC对这个荣誉会员亦或是版主陡增好感,但是一旦出岔子,就会陡增对这个荣誉会员亦或是版主的厌恶,同样会陡增对GC的憎恨.
再说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版规说版主荣誉会员不要在GC从事买卖活动,没说做正经生意的就能除外.

[ 本帖最后由 小忆子 于 2009-7-5 21:07 编辑 ]

专喷该喷的 发表于 2009-7-5 20:35:52

呵呵,是啊,站务很难得这么热闹过,从早上到中午,突然涌现出这么多人支持斑竹买卖??
对于站务这个平时冷清没多少人来的地方来说,果然太诡异了
楼下你说呢

lyh0720 发表于 2009-7-5 20:36:40

专喷该喷的 发表于 2009-7-5 20:39:54

楼上常来站务也知道,平时也就咱几个闲杂人等在站务看热闹,今天站务多了这么多人,不奇怪吗?

还有,确实严令禁止了

2、斑竹、超级斑竹严禁做中介或者从事乐器买卖问题:任何会员、斑竹在论坛从事二手买卖服务均是个人行为,与吉他中国无任何利益关系,吉他中国也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欢迎以斑竹ID身份进行交易,尤其不允许“荣誉会员”经常从事2手交易,建议使用其他普通会员ID进行二手交易。任何斑竹、超级斑竹、荣誉会员论坛本论坛均不提供担保。

lyh0720 发表于 2009-7-5 20:45:24

小忆子 发表于 2009-7-5 20:49:33

回复 34# lyh0720 的帖子

我居然成了喷子.....真稀奇......楼上你找个我喷人的帖子出来看看
发表下不同意见就是喷子?
站务管理这块风水宝地真不是人呆的,我闪

[ 本帖最后由 小忆子 于 2009-7-5 20:51 编辑 ]

专喷该喷的 发表于 2009-7-5 20:50:49

不管是版主还是普通会员,范点小错误没什么,认个错就没事了,大家没人会计较的
死扛就不同了,斑竹也是会员,应该遵守版规。

lyh0720 发表于 2009-7-5 20:51:52

金属之子HIHI 发表于 2009-7-5 20:56:50

Who's The Next?
就因为是斑竹就看不惯他了?
那把他撤了不就行了?
就没人嫉妒他了...
当你喜欢这个论坛的时候必定有人骂街,当你骂街的时候必定有人喜欢这个论坛,各位继续我听DT新专辑去了
Lz的这个帖子等同于扔了个定时炸弹,这个帖子有一个人很早就看不惯你投诉的那个斑竹了

大马勺 发表于 2009-7-5 21:00:37

原帖由 lyh0720 于 2009-7-5 20:45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像 你们这种喷子 就不该存在 你们是论坛的异类

我不是来挑战版规的我也确实不太了解版规我只是作为一个纯爷们说出我的看法

我总觉得一个人当上版主不容易蓝色深沉 是个多负责的人啊因为一个 ...
老班长 我得顶你 说的好!!

下世纪再嬉戏 发表于 2009-7-5 21:07:16

跟NEOVIVA111交易过,现在的达达都从他那儿买的,他人很健谈,而且没有架子,相信他也定能做好斑竹的职务。
至于作为斑竹与参与二手买卖之间的矛盾,我觉得应该针对的是心存歪念的人。
大家都知道,斑竹通过马甲继续参与二手买卖能够名正言顺地符合GC对斑竹的要求。
但是斑竹的马甲通常都是公开的秘密,其参与买卖所产生的影响与斑竹直接参与买卖不相上下。
假设一位不正直的斑竹,通过马甲作出了欺骗的行为,大家所知道的,还是GC的斑竹不诚实。
在此前提下,我觉得因为参与买卖而责怪哪位目前尚无受投诉的会员,无论他是不是斑竹,都不太公平吧?

大马勺 发表于 2009-7-5 21:07:53

我也说说 ~~我是第一个看见这个帖子的人 也没啥事 就来看看~~我是沙发哈哈
我觉得斑竹卖东西 真的不错! 最起码是有信誉的!~~~现在GC上2手贩子骗子多~~@ 我门能信谁那? 这里有权利的只有斑竹!!别老喷 嫉妒了袄??嫉妒你也卖谁也没拦着!!交易买卖的事都是双方的!! 即使他不卖我也买!! 便宜 有信誉!!这是主要!!!!

大马勺 发表于 2009-7-5 21:10:36

怎么嫉妒???其实你门呀 真和我老班长说的一样!不应该出现~~
页: [1] 2
查看完整版本: 不是来吵架的,烦请NEOVIVA111和管理员进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