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懒 发表于 2009-7-24 13:31:53

【继承tonghai的革命传统,继续在权力、权利与义务的道路上匍匐】

不长篇大论了,鉴于对版主权力的监督以及会员权利的保障,建议如下:

由管理员在站务开一贴,名为“禁止发言/禁止访问处理公示”,版主进行禁止发言、禁止访问处理后,都要到此贴登记,此外的发言一概删除,格式比如为:
处理ID:XXX
事发版块:XXX
帖子地址(若为短信须提供截图):XXX
处理原因:XXX
处理结果:禁止发言XX天/永久(禁止访问XX天/永久)

事情当然不会就此了结,所以还需再开一贴,名为“禁止发言/禁止访问会员申诉”,被处理的会员若存在异议,可以到此贴提供证据材料,处理版主必须作出回应,格式比如为:
禁言(禁访)ID:XXX
事发版块:XXX版
帖子地址:XXX
处理版主及原因:XXX
处理结果:禁止发言XX天/永久(禁止访问XX天/永久)
申诉原因:XXX
申诉要求:取消禁言/禁访(或减至XX天)

权力者履行的义务即为权利者的权利,必然产生矛盾,这个申诉贴,必然成为教育贴,最后由谁裁决、怎样裁决,请管理员权衡。
实施起来难度肯定大,所谓重赏之下出勇夫,严惩之下无懦夫,实施与否,如何实施,还请管理员权衡。
若实施,则建议二手的事单独处理,在二手办公室开贴,由GC中介客服与相应二手版版主处理,声明:这不是在制造“两个GC”或“一术一二”局面,这是遵循的“一坛两制”方针,全宇宙只有一个GC,任何个人或组织以任何形式制造“两个GC”或“一术一二”都是不得人心的,都是必将走向灭亡的。

lyh0720 发表于 2009-7-24 13:42:18

摇滚小西 发表于 2009-7-24 18:51:57

不错,支持。。

shenpenny 发表于 2009-7-24 20:04:29

好建议~~
补充下,对纯纯广告类的可以先斩不奏。

金属之子HIHI 发表于 2009-7-24 21:18:18

封发广告的就不用报告了吧

湛江杀人王 发表于 2009-7-25 08:25:16

广告马上封杀

lyh0720 发表于 2009-7-25 08:45:42

龙超 发表于 2009-7-25 22:35:17

支持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09-7-26 11:27:14

19851013lan 发表于 2010-8-24 20:48:38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10-8-24 23:20:07

meiyoushuo

琴无命 发表于 2010-8-25 07:05:04

感觉这样有点太繁琐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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