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谣歌歌 发表于 2010-1-18 14:20:47

一不拉稀莫为奇 发表于 2010-1-18 17:11:43

说真的,楼主你如果最后不转型成为卖琴商人我会很失望
把自己炒出来了这么大的名气不去卖琴太浪费了

如果你是卖东西的,那么我要说,你要向论坛之前的黑山老吉他同学好好学习,因为那个叫真正的炒作高手,您离他还差得很远。

如果你是来纯粹娱乐大家的,那么我非常感谢您对论坛做出的贡献。作为一个跳梁小丑,您的表演大大提高了本弹唱论坛的可看性,为我们琴友在每天枯燥的练习中提供丰富的笑料,为我们弹琴提供了愉快的心情 在此再次表示我们琴友的感谢

焉知弦 发表于 2010-1-18 17:32:44

楼主这种边缘思维方式够非主流~~~~不知是真无知还是装无知~~~

枪口的花 发表于 2010-1-18 17:37:34

LS几位兄弟知道就行了,以后不用帮他顶帖子了,让这号人在GC上彻底消失就干净了

龙俊宇 发表于 2010-1-18 17:39:13

以楼主来说 变调夹应该夹在脖子那。然后您就是公鸭嗓子了。果然变了。

民谣歌歌 发表于 2010-1-18 22:28:28

levt11 发表于 2010-1-18 22:35:56

混乱不清

民谣歌歌 发表于 2010-1-18 23:34:21

caoyang1203 发表于 2010-1-19 01:21:24

楼主说的是“对的”,名侦探柯南就是加了一个变调夹在脖子上,由于夹的品数不同,声音就能时而变成苍老的大爷,时而变成妙龄的少女,真的好神奇。另外,楼主,你不要再和你周围的人混在一起了,不要再相信他们说的话,他们会把你带入童话世界的。

G_Voly 发表于 2010-1-19 09:14:22

神...你就是我们民谣版的神,麻烦您上个图片,好让我们以后天天供着你,这样不用练琴也能成大师了,哈哈哈

公子小强 发表于 2010-1-19 10:59:38

就算你把牛B还给牛 我们也做不了好朋友

蓝大 发表于 2010-1-19 13:29:04

终于理解了楼主娱乐大众的苦心了。

让论坛增加了很多欢乐。

burpingboy 发表于 2010-1-19 13:44:14

好歌,應該不分男女,不分C調或F#調,誰唱都行,重要的是唱得好不好。
就譬如蕭敬騰最近那張反唱的專輯,好詞好曲配上好嗓子,就是好歌。
有很多歌曲demo的原創人,未必跟最後唱他歌的藝人一樣性別,那又怎麽說呢?
況且轉調也未必需要用到變調价……

樓主的思想好膚淺……

民谣歌歌 发表于 2010-1-19 14:04:02

fanzai6162 发表于 2010-1-20 02:16:11


上这么久GC,最喜欢看楼主的贴!有再多的烦恼也都烟消云散了

supernovashing 发表于 2010-1-20 08:30:56

fuzz 发表于 2010-1-20 08:35:57

我忍不住笑了…….

渣鬼 发表于 2010-1-20 08:50:50

看了你这么多帖子,我一直认为你只是在搞笑,但看到今天,我赫然发现,世界上竟然真的会有这么脑残的人。。。。。。。。。
我真的很想看看楼主每天练习1小时的成果,上视频或音频吧!我求你!

xiaxia686 发表于 2010-1-20 09:33:11

回复 14# 民谣歌歌 的帖子

LZ把变调夹买来侯夹哪了。。改不会是夹在XX上面了吧。。那样小心调子变不回来了。。

雨夜驿站 发表于 2010-1-20 10:50:02

从楼主的角度分析,变调夹要在睡觉的时候夹在JJ上,防止尿床

yuankaiming 发表于 2010-1-20 11:06:27

这个笑不出来啦!~!两个字"佩服"高~! 实在是高!

yuankaiming 发表于 2010-1-20 11:07:45

忍不住 还是要笑一下!

Nicedream 发表于 2010-1-20 11:30:21

我经过长期的观察发现,楼主的发言都是非常认真而且脑残的。由于真的是“非常认真”,所以我排除了楼主恶搞的可能,断定楼主在智商或者精神上有一定程度的问题。
当娱乐的就娱乐,新手们就别被楼主误导了喔。

mizhon 发表于 2010-1-20 11:44:01

恭喜神歌又出新帖子了

cnwood 发表于 2010-1-20 11:48:53

看了LZ的几个帖子,说实话,有种想打人的冲动。。。但是咱是玩艺术的,还是不要这么暴力。。。但是,LZ你还是放弃吉他吧。。。太TMD丢人了。。。

Nickscat 发表于 2010-1-20 13:27:42

这帖子连我也忍不住了,不怕不要命的,就怕不要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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