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wgkwg
发表于 2010-3-6 16:28:22
这人这张脸真不值钱,才两万
sleepydancer
发表于 2010-3-6 16:32:19
长得就贼眉鼠眼
fenda335
发表于 2010-3-6 16:42:25
回头是岸啊。
英胖子
发表于 2010-3-6 17:52:27
≈じ☆天歌≈
发表于 2010-3-6 18:17:28
快送回去吧,判了在里面就弹不成琴了~~
英胖子
发表于 2010-3-6 18:38:54
qt3693
发表于 2010-3-7 00:45:0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盗窃两万元以下的属于数额较大的行为,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已经全部退赃且自首,可以考虑适用缓刑。
neveryoung
发表于 2010-3-7 01:09:40
人肉之。。。。。。。。。。。
这人太不厚道了
swsj
发表于 2010-3-7 02:48:36
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倒霉孩子 回头是岸
关注中
splendorhui
发表于 2010-3-7 23:13:39
倒霉孩子。。。
splendorhui
发表于 2010-3-7 23:16:25
倒霉孩子。。。
shan_5625
发表于 2010-3-8 15:04:33
哥们儿你丫完了!快还了吧!两万而已,一辈子的阴影!让你丫一辈子不敢碰琴!
swdkhjfm
发表于 2010-3-12 19:19:30
问问抓到了没
yyddww
发表于 2010-3-21 19:27:39
今天都20号了,,抓住没??
zaoyin3988
发表于 2010-3-21 22:02:19
我也想知道,抓住了没???
若月
发表于 2010-3-21 22:18:10
ZHANGGJ1982
发表于 2010-3-21 22:30:41
bowling300
发表于 2010-3-21 23:55:00
孩子.一时犯错,可千万别一错再错了.听话,赶紧送还.有错改了还是好孩子.
zzdm1
发表于 2010-3-22 09:32:39
今天都22 号了,,抓住没??
混乱电压
发表于 2010-3-22 09:47:20
八成是还了吧,可能在处理中吧…………到底抓到没有啊??
june0915
发表于 2010-3-22 15:25:45
持续关注
oooppooo
发表于 2010-3-23 22:23:13
拿回家狂玩一晚,然后再还给楼主吧!!
qt3693
发表于 2010-3-29 12:37:08
整件事情,正在渐渐的淡忘中……
smartboy
发表于 2010-3-30 08:32:12
看来还是没有被抓住.
sheqingzi
发表于 2013-1-29 16:18:21
忧郁式吉他
发表于 2013-1-29 18:55:53
便宜那个人了。。大 G
琪先生
发表于 2013-1-29 21:26:54
要知道这样也行!!!那天我也该去趟北京 哈哈哈
流星划过去匆匆
发表于 2013-1-30 00:12:06
哥们,你这么帅,害怕玩不上大G?赶紧发个快递给人家送回去吧,别填自己地址就行了
guweiwei
发表于 2013-1-31 13:39:29
我去一个周朝的斗都被人倒了!我也挖一把!
585822a
发表于 2013-1-31 20:44:21
牛比啊,原来这样也可以呀,这可比我面朝黄土背朝天来钱快多了。
SZNDZ
发表于 2013-1-31 22:10:10
坐等最新情况
腐烂的肉体
发表于 2013-2-1 00:33:24
。。。这都多少**了。。。还没个下文啊
sky137390360
发表于 2013-2-1 16:47:50
这贴几年前就看到了,现在还被顶出来,浏览了一下,好像还没结束,算算时间,那哥们现在也该这边出狱了吧
125490281
发表于 2013-2-1 23:51:06
这哥们估计都放出来了。。。。
guweiwei
发表于 2013-2-7 22:08:51
求下文
Love♂Joe
发表于 2013-2-21 11:44:21
guweiwei
发表于 2013-2-22 00:22:57
kkkksun
发表于 2013-2-22 12:45:09
我晕 10**。。。。。。。。。。。。
fjq1984
发表于 2013-2-22 14:30:08
3年了,呃...
九一八事变
发表于 2013-2-22 15:43:35
回复 12楼 尽情躁动 的帖子
这哥们说的好,人穷智不能短,见财起议小人啊,管理员给你留机会了偷琴者赶快把琴给人送还吧然后听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