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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请允许我吐槽一个曾经敬仰现在鄙视的论坛老人白色红塔山 [打印本页]

作者: 无尽的爱意    时间: 2015-10-8 22:00
标题: 请允许我吐槽一个曾经敬仰现在鄙视的论坛老人白色红塔山
       不知道该怎么陈述这件事情,心里憋闷的很,请允许我吐露这件事情的原委,也许这样心里会舒服一点!谢过版主及各位兄弟了!
       昨晚19:59,论坛老人白色红塔山发出这样一个帖子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984882-1-1.html,追寻蜂鸟一年多的我很是心动,虽然有两把是面板开裂,但心想收回来注意保湿注意保养就是了。于是帖子发出三分钟便与楼主联系,并表示愿意以一万五的价格收掉这三把琴。楼主当时态度很好,也迅速与我达成协议,邮费到付,淘宝交易,并发给我了链接。当时我拍的时候发现银行卡余额不足拍不了,就跟楼主商量,说第二天一早立即去银行汇款,10点半准时拍链接付款,现在先交点定金把琴定下,不要出给别人了。楼主很爽快,说随时可以拍链接,不用交定金,琴一定给我留着。
       晚凌晨时分,接到楼主电话,一个本地人要单买j200,问我可不可以,我说抱歉,我决定了三把都要的,不会改变。挂了电话,半晌,又发来短信,说明天暂时发不了货了,后天发货,问我可以等不?我答没问题。
       第二天一早八点多,我带够钱去银行汇款完毕,心想快回家拍链接,别让楼主等太久,可一看链接已经关了,电话也不接,半天楼主发短信回来说今天要值班,打包用的纸箱也不够,链接暂时先别拍了,明天发货再拍。我突然觉得稍微有些不对劲,就说有想法直说无妨的,大家都是gc的兄弟。没有回音!
       下午五点多,终于有了回信,说琴准备出给本地的人,外地物流有风险,作为卖家有选择买家的权利。我突然觉得这好像不对啊,昨晚已经答应我了的,怎么又开始选择买家了?昨晚说的链接可以随时拍,琴一定给我留着的许诺到哪去了?因为太想收到蜂鸟的原因,我又说,明天一早我带钱飞北京去拿琴,答复如果今晚那本地人不要就给我,况且那本地人只要j200,蜂鸟给我留着。
       结果,晚八点,说本地人琴全要了,不用等了,望见谅。
       一次次的出尔反尔,不知道是我太强求了还是楼主丢信誉了?我很郁闷。楼主是论坛的老人了,作为一名律师,还专门主动发过关于二手交易纠纷的问题的看法,很是令人信服,这是一个正直,热情,诚信的北京人!!!科学怪人版主给楼主扣一个“商贩”头衔的时候,楼主还义愤填膺,说出琴都是折价出的自己的琴,还告诫版主作为男人要一口唾沫一个钉,不要乱扣帽子。可如今,这是怎么了,是不是我太较真了。。。算了,说出来就不郁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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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弹琴喜欢跑调    时间: 2015-10-8 22:11
对于白色红塔山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我只想说:下次请一次多甩卖一把。
作者: 弹琴喜欢跑调    时间: 2015-10-8 22:12
对于白色红塔山这种令人发指的行为,我只想说:下次请一次多甩卖几把。
作者: bin6257629    时间: 2015-10-8 22:42
本帖最后由 bin6257629 于 2015-10-8 22:43 编辑

红塔山肯定是一开始答应了 后来觉得3把卖1.5W太亏了 不想卖了 这也不能说明红塔山人品有问题  

作者: xianzhimaimai    时间: 2015-10-8 22:51
一直联系不上人,会不会出什么事了,会不会有什么误会。。。。
作者: zhongyinshe    时间: 2015-10-8 23:09
没买成 也不一定是坏事 ,  这琴搞不好就得 当柴火  冬天取暖了
作者: 暖春    时间: 2015-10-8 23:13
个人觉得因为他的琴面板修复过,担心运输造成二次损坏,物流公司不能提供安全的举措和包装,加之同城有人买,这样他选择最简单安全的方式也没错,楼主,其实一切就是一个缘字,随缘吧!
作者: 47362341    时间: 2015-10-8 23:56
我觉得面交对谁都合适,这个事情我觉得对你是好事
作者: 、Pēdr0    时间: 2015-10-9 00:23
我倒是觉得也没什么问题    卖家有选择买家的权利   既没有付定金都是口头答应  最后没出你也正常。充其量是鸽子行为,上升不到太大的问题。


那么 反过来想,预定了就给买家留着绝大多数情况 卖家都会吃亏。鸽子现在满天飞。

当然我不是说楼主,我只是说这件事看起来并无大碍,跟卖家遇到个鸽子一样。习以为常罢了,别用力。说白了,当时你要是付款了,这些问题也不会出现。
作者: AT100CL    时间: 2015-10-9 00:25
如果不卖也应该直接说明白 这样出尔反尔确实不好 人的信誉只有自己知道别人说啥都没意义 ~~~所以不管买琴还是卖琴  发帖子或者加人家之前应三思再开口
作者: 316203390    时间: 2015-10-9 00:30
买卖不能强求,何必为了几把有问题的琴而这样呢,吃一堑长一智,以后悠着点。
作者: 白色红塔山    时间: 2015-10-9 00:52
首先,我希望愿意围观看热闹的朋友们,你们可以仔细看一下我跟这位楼主的聊天记录。我的态度如何、我的情况是什么情况,以及我们之间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看看图就明白了。毕竟现在是一个看图说话的年代。更何况,这些图片还不是我截的,呵呵。

其次,我要再一次提醒一下楼主,我作为卖家,至始至终,都是有选择买家的权利的!请您不必搞“道德绑架”这一套,没有任何意义,因为我没有让您有任何的损失,况且,我不欠你的,作为卖家,我不欠任何人!您不是总在提醒着我律师这个身份么?好,那我就以律师的身份告诉你,民法的帝王条款,在以前,是诚实信用原则。现在,是意思自治原则。

那么,从诚实信用原则来讲,我告诉你,我可以问心无愧的说,我做到了!因为从始至终,我一直在给你打电话沟通,解释我这边的情况,就是,我只有两个纸箱子来打包装,而你一次要三只,我没办法给你发货,我只能下午下班了以后,咨询过顺丰那边,是否有多余合适的纸箱,才能确定是否发出。

好,再从意思自治原则来讲,我想不必多说吧,中文字面可以理解,那就是,我只有跟你达成最终交易的合意,我们之间的交易才真正的生效,买卖合同才生效。恰恰我们之间是一个“附条件生效的要约”(自行百度),而其中的条件正是:1、走顺丰空运到付,2、我有了包装材料,才能给你发。只有这两个条件满足了,我们的合同,才真正的生效,我这么说,可懂?

OK,现在请允许我流水账介绍一下事情的经过吧,毕竟买家写的东西,有些断章取义,我再好好补充补充细节:

在刚刚与楼主通过电话之后,第二个买家打来了电话,是一位北京的朋友,他表示想要三把一起拿下,哪怕只要其中的j200,加钱也在所不惜。我说,抱歉了朋友,你加钱,我也不能给你,因为凡事有个先来后到,这三把已经被山东的一位大哥定下来了。一切随缘把。我不知道这算不算诚实信用,呵呵。。

然后,我赶紧与楼主联系,告诉他:”我这边有一位北京的哥们想要琴,你看看啊,毕竟呢,您是外地的,我的原则是不发外地,您呢,一直主张走顺丰陆运,我觉得太慢,便宜是便宜但是有风险。而且,我缺发琴的材料,没有包装的纸箱子,要不,咱俩算了?”(我在尝试着解除这个附条件生效的要约)结果呢,这位楼主大哥呢,一副便宜占定了非他不可的态度,对我说,不!行!!呵呵,好吧,那就一切照旧,好吧?这一晚就此不表。

第二天一早,我起个大早去买菜,路上我就想,这二手链接我还是先下架吧,别最后真的发不走,人家都拍下来了,可就不好解释了。。到时候楼主肯定会被捡便宜的兴奋冲昏头脑,愣说我高价转卖给别人到马云大叔那里投诉我,可犯不上。呵呵。。然后的就是我买完菜上午去单位走得急,没时间给楼主打电话,只是发了短信告知我的想法,有图,各位自己看吧。

再后来,就是上面那段绿色文字提到的,我去顺丰咨询,得到的答复是:顺丰没有多余的纸箱给我包装,没有纸箱是不给发出的。恰好这时我接到一位北京朋友的短信,说明自己是延庆的,七点以后要来看琴,我说,好的,来吧。毕竟此时我已经不打算再继续走外地了,更何况,也根本走不了!于是我打电话给楼主说明了包装物流的情况,而且告诉他,我刚刚答应了一个延庆的大学生,他要过来看琴,合适就拿走了,不合适我给您留着(注意,我是在跟您楼主交易不能的前提下,才选择与延庆大学生面交的,这,根本与诚实信用先来后到没有任何关系,我希望楼主,也希望各位看官,看到这里的时候,能明白这个道理!切莫道德绑架!)但楼主此时,已经开始认为我在欺骗他,甚至问我,可不可以面交,哪怕他飞机飞过来。。。我说,当然,您只要愿意面交,您还是排第一个。但前提是你必须给我一个最晚期限什么时候能来自取。楼主说一定一定,这就考虑。于是放下电话。然后没多久,楼主发了一大段短信给我声讨我,诉说他如何从一个崇拜者变成了一个讨伐我的勇士bulabula等等。。。有图,楼主截的,自己看,呵呵。

我一看,霍,除了我女朋友会给我发这么一大堆短信以外,这大哥还是头一个,不回个电话安抚一下实在说不过,我赶紧又电话打过去,老话重提,我把我的难处再一次告诉了他,楼主说,可以委托他的妹妹妹夫明天一大早就开车过来拿,我说ok,但是,我毕竟答应那个孩子让他晚上过来看琴,如果这孩子不要,您明天让姐姐姐夫过来,我家里人都在,随时欢迎。

再后来就是,这孩子带着他母亲,两个人开车把琴带走了。为什么他母亲回来?因为这孩子怕我是骗子。。。一万五卖三把,换谁谁都认为要么我是骗子要么我是疯子。。。

好吧,就写到这里吧,明白事儿的呢,看了我的这一大堆呢,也明白个大概。我呢,写在最后也没啥好说,就说几点:

1、我已经尽我最大的努力,在积极配合与楼主交易。但是确实是,很遗憾,第一,琴发不出,第二,有风险,而且这个风险是必须我来担责的,这里涉及买卖交易的物流风险归责问题,我在此不细表,略。
2、3把,我卖了15000元,多一分没多,少一分没少。到现在为止收到40多条短信20多个电话,三只拆开卖的话,22000元是没问题的。但是我为什么偏偏跟楼主从晚上八点多发帖后一直墨迹到第二天下午四五点,以至于直到现在我还在这里码字儿解释这个破事儿,这里面的道理,楼主懂,我懂,大家也都懂。
3、捡漏,要有一个好的心态,做任何事情也一样。所以我建议,楼主不妨多与gc论坛这些个经常在什么ebay、digimart、jguitar、加拿大啊美国啊那些个当铺啊什么的,这些网站上经常泡着的大神们多多交流交流。或者你炒炒股,再不行做点小买卖什么的,锻炼锻炼自己的抗压心态,没啥不好。
3、作为晚辈,我还是想说,男人,始终要拿得起放得下。也说给所有论坛里的,所有爷们儿们。
4、人人心里有杆秤,道德绑架是中国人最爱做的事情。真的不要这样。
5、楼主你一开始崇拜我,是一种盲目;楼主你后来恨我,更是一种盲目。
6、希望楼主大哥,能明白咱们中国人,凡事要讲究个缘分,莫强求。

我呢,不会在这个帖子后面跟帖再去解释什么,这三把15000元,我也算是给自己一个教训,本来是想找个没人的的地方三把全砸了听声音过过瘾。但这种**事情我是做不出来,还是卖了吧。。
我4年发烧烧掉40万rmb,反正别人我不知道,我,真tm的够了。所以gc二手区这破地方,电琴区那边我已经很久没去了,这里,今年也到头了。
最后,亲爱的各位,我祝你们好运,早日脱离苦海。我爱你们。

作者: 翔子想唱歌    时间: 2015-10-9 01:01
看完了,就俩字儿,误会。心态都平和点,没什么大不了的,希望买琴的好好爱惜就够了,嚼扯下去就没意思了。
作者: yintan365    时间: 2015-10-9 01:18
顺丰发琴,一般都不给保价,风险要自负。而且三把琴卖这价格,再承担风险,确实是挺郁闷的。对卖家来说,能面交当然是首选。
可鸽子确实放了,卖家诚意地道歉下,这事就完了。
买家也想开点,没什么大不了的,回头买新的。
作者: xiakaiyan    时间: 2015-10-9 06:58
楼主的痛处也可以理解的…那种失落感换作谁都有
作者: 龙动心弦    时间: 2015-10-9 07:44
再说,lz只要一把啥事都没…钱也够付………等等,@
作者: toxicmind    时间: 2015-10-9 07:51
楼主,这琴没买成对你来说也许是好事。
作者: cmin    时间: 2015-10-9 08:24
本帖最后由 cmin 于 2015-10-9 08:32 编辑

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换作是我卖琴,也肯定优先出本地的。什么承诺不承诺,没交定金什么承诺都不是。你去商场买东西,看中了说给我留着我取钱去,明天来拿,结果有人在你后面就付款了,人家卖东西管你什么时候呢。谁先付钱给谁阿。这有个什么。。人家积极配合你还跟你解释半天,这已经不错了。
我想起了我经历的一件事,也是买琴,在地铁里信号不好,联系了卖家说好回到家就拍下来,那是一把martin hd28 。结果回到家已经下架了,一问,卖家说晚上有个本地的哥们儿来拿琴,如果不要的话留给我,从地铁到家这才1个小时。最后卖家还是把琴出给本地的买家了,这就叫没缘分,谁都怪不得。
楼主,万事讲究缘分,没缘分的东西,不要去强求
作者: perish    时间: 2015-10-9 08:29
要我说吧,出这事主要责任确实在红塔山,原因就一条,琴卖的太便宜了,供需达不到平衡就容易出各种事儿!
作者: 猫耳朵胡同    时间: 2015-10-9 08:34

作者: 永远之后2011    时间: 2015-10-9 08:57
这事吧 卖家责任是有  但是没上升到什么道德高度,换了是谁  相信都会出本地。楼主也别纠结。有缘无分而已
作者: 969578    时间: 2015-10-9 09:01
现在哪还有诚信啊???我就是和青岛的一个朋友交易奥维讯熊猫限量版的那个人………当时也是说的妥妥的……可是最后………!?嗨!!(⊙o⊙)啥?也别说了…………!!!!
作者: 极乐丸子    时间: 2015-10-9 09:39
这么便宜的琴,还想怎么样嘛,楼主别想多了,收不到就是收不到,谁让咱不在帝都。
作者: beyondhu    时间: 2015-10-9 09:54
买东西还是看缘分吧,大家都消消气。。如果是我也会选择本地交易,这样对大家都好。。更何况卖家的琴还有小瑕疵。。楼主也别气了,现在二手琴贱卖的很多,继续收吧,呵呵,有钱还怕收不到么?
作者: 130140160    时间: 2015-10-9 10:11
我觉得卖家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但是对于一个现在的社会状况,特别是要很多事情要靠法律来约束的时代,我觉得也无可厚非,比较买家也没有什么损失。

我只能说,我理解卖家的做法,但是如果是我,我不会这样做,当然我最不能做的就是要求别人跟我一样。

最后一句,买家其实没什么损失,而且我自己觉得,没买是更好的选择。
作者: 雾中雨毙外敌    时间: 2015-10-9 10:16
卖家人品很不错了!! 买家也不用太计较了!!!
作者: 十指弹    时间: 2015-10-9 10:40
相互体谅、理解吧..........总比上当受骗强啊!
作者: chenru5201    时间: 2015-10-9 10:47
130140160 发表于 2015-10-9 10:11
我觉得卖家有做的不对的地方,但是对于一个现在的社会状况,特别是要很多事情要靠法律来约束的时代,我觉得 ...

哥们,我非常喜欢你的评论。
作者: 130140160    时间: 2015-10-9 10:53
chenru5201 发表于 2015-10-9 10:47
哥们,我非常喜欢你的评论。

我也非常欣赏你老子只换琴就是不卖的态度,只是可惜我手上没有你要那把琴。
作者: lyh0720    时间: 2015-10-9 11:1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lyh0720    时间: 2015-10-9 11:21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郎二爷    时间: 2015-10-9 11:25
捡漏儿本来就是随缘的事  不至于没得手就上论坛逼逼
作者: 无限水    时间: 2015-10-9 11:31
从道理来说红塔山肯定欠缺,从实际来说,红塔山没错
作者: 小面爷    时间: 2015-10-9 12:30
正常不过的情况 楼主不要看不开
卖家有选择权利  不要用商贩的道德来绑架一个普通爱好者
作者: wwwhengshui    时间: 2015-10-9 12:37
谢谢蚊子叶子重复了
作者: tangle1pl    时间: 2015-10-9 12:52
其实没有什么大碍,上升不到道德这高度。倒是白色红塔山这文采了得,逻辑缜密,条理清晰,极具说服力,一个写议论文的好手
作者: Vind    时间: 2015-10-9 13:08
lyh0720 发表于 2015-10-9 11:14
你们可能没做过生意  尤其楼主  

我开琴行 多少朋友问我什么琴什么效果器 哪怕是我很好的朋友  然后价格谈 ...

同意
不过您的签名太大了,可以把字弄小点儿吗?
作者: angeltxd3    时间: 2015-10-9 13:24
失信就是失信,与价格其他啥的无关。
作者: smith_hou    时间: 2015-10-9 15:19
我之前卖MATON给一个辽宁的,包邮寄过去了,对方硬说裂了又到付寄回给我,回来一看完全没问题,害我来回邮费白花六七百.前段时间在二手看中了一把雅依利F2400,价格,邮费,找GC中介啥的都说好了,结果告诉我要卖给本地人.对了,也是辽宁的.我对辽宁人已经没信心..对于这样的人,我能说啥,你能和他们说诚信吗?诚信对他们来说就是砣屎.
作者: jan819422    时间: 2015-10-9 15:38
毕竟只是口头约定,就算塔哥略有不妥,可是人家琴正,价格好,怎么卖也确实上升不到道德层次,再说能卖这价,心里估计也不是滋味… 楼主看开一些,买吉他这,看缘分
作者: zeng10086    时间: 2015-10-9 16:18
诚信,中国人最缺的。




作者: 广州吉他迷    时间: 2015-10-9 16:25
大惊小怪。。别燥。买卖不成仁义在
作者: 281853164    时间: 2015-10-9 17:18
事实上来说红塔山没错,但还是不应该吧,好东西谁都想要,结果你刚给楼主保证过回头就出给别人了。不过交易都这样,双方还是早点忘了这事,以后说不定还有交集呢
作者: Smile-siu    时间: 2015-10-9 17:57
双方都没有错,只是时机不对
楼主如果能静下心来看看这两页的回帖,相信能感悟许多
GC的明白人还是不少的
只是有时候利益当头,骑虎难下
作者: fox2914    时间: 2015-10-9 18:30
没付钱啥都不是
作者: Kirin1984    时间: 2015-10-9 20:42
在一群非专业人士面前卖弄自己的专业其实挺没劲的,另外民法的帝王条款仍是“诚实信用”,你所说的意思自治原则是合同法领域的基本原则之一。祝你生活愉快,大律师。
作者: yk46303    时间: 2015-10-9 20:44
买家有点儿矫情了
作者: wudizhk    时间: 2015-10-9 21:23
楼主激动了,这事本来就是捡漏,要我肯定第一时间把钱先交上,现在鸽子这么多呢
作者: 李凡雨    时间: 2015-10-9 22:19
承诺诚信不值钱
作者: Antion    时间: 2015-10-9 22:24
看了下,律师就是律师。。。
作者: ayerskoa    时间: 2015-10-9 22:42
怎么算出来花了40万的
作者: 蓝冰666    时间: 2015-10-9 23:17
楼主放下把,我比你晚联系他直接不接电话
作者: 白色红塔山    时间: 2015-10-9 23:58
Kirin1984 发表于 2015-10-9 20:42
在一群非专业人士面前卖弄自己的专业其实挺没劲的,另外民法的帝王条款仍是“诚实信用”,你所说的意思自治 ...

谢谢您的指正,朋友,也祝您生活愉快。
作者: woshangfei    时间: 2015-10-10 01:11
优先本地出没什么错  毕竟楼主还没付款   楼主把这个事情搞的高度有点高了   实际也就那么一回事  这年头放鸽子人太多  先付钱的先拿货一点错都没有
作者: chenru5201    时间: 2015-10-10 01:57
Smile-siu 发表于 2015-10-9 17:57
双方都没有错,只是时机不对
楼主如果能静下心来看看这两页的回帖,相信能感悟许多
GC的明白人还是不少的

版主最后这一句绝对是精辟!!!
作者: zhudandanzfl    时间: 2015-10-10 11:51
白色红塔山 发表于 2015-10-9 00:52
首先,我希望愿意围观看热闹的朋友们,你们可以仔细看一下我跟这位楼主的聊天记录。我的态度如何、我的情况 ...

卖家这论据,论点,最终还提出解决问题办法,够贫。
作者: 猫耳朵胡同    时间: 2015-10-10 14:41
卖家不用说什么法律,你跟你爸妈也只按法律办事不讲社会公德吗?失信于人哪来的一大套说辞
作者: caixin1987    时间: 2015-10-10 15:36
红塔山的帖子一出我都惊奇了,J200,15000,我觉得不贵,打开帖子一看,3把,还有蜂鸟。我第一反应会不会是骗子,我当时收一把蜂鸟就花了15000。看完之后,估计是老琴,木头什么的状态都不算太好,但也是大便宜了,如果我是北京本地我肯定第一时间去试,好了全收,最起码J200对我的诱惑还是很大。便宜谁都愿意占,没占到又没有损失。没必要出来报怨,买卖不成仁义在。誰路过了谁都想抢,更何况你我。卖家没最后坐地起价,已经做到了最大的诚意了。希望下次再有大便宜的时候,楼主准备好充足资金,先下手为强。早日收到爱琴。
作者: 笨鸟先飞888    时间: 2015-10-10 16:36
其实这两天我也有和论坛的朋友聊过这件事,两位都是论坛的老人,作为新人,我也没有权力去说三道四,不过想想人的一生也短短几十年,大家还是早点把这事忘掉吧,一起好好玩吉他多好,心态放平了,什么事都会过去的.
作者: wenran    时间: 2015-10-10 22:17
本来卖家有一定的过错,你这一发贴。。。
作者: 奇迹的拨弦    时间: 2015-10-13 11:24
蜂鸟原价要多少
作者: 奇迹的拨弦    时间: 2015-10-13 11:31
白色红塔山 发表于 2015-10-9 00:52
首先,我希望愿意围观看热闹的朋友们,你们可以仔细看一下我跟这位楼主的聊天记录。我的态度如何、我的情况 ...

我还以为你的头像是你真人啊。。。。
作者: keyframe    时间: 2015-10-13 12:08
卖家为自己做的辩护,很充分!

楼上各位谈到法律、道德等等,都没意义!

事件的关键所在: 卖家口头承诺没兑现,就这么简单!

今日之天朝,这不算什么,真的不算什么! 无论律师、农民,现在多数人遇到这种事都会像卖家这么做!



悲哀!





作者: xiechen20007    时间: 2015-10-13 18:20
keyframe 发表于 2015-10-13 12:08
卖家为自己做的辩护,很充分!

楼上各位谈到法律、道德等等,都没意义!

你说的太犀利了 一针见血啊 这么多品论绕来绕去的 哈哈哈哈
作者: SEIKO77777    时间: 2015-10-13 19:51
keyframe 发表于 2015-10-13 12:08
卖家为自己做的辩护,很充分!

楼上各位谈到法律、道德等等,都没意义!

本楼中最有养分的一贴

作者: 飞机和手枪    时间: 2015-10-15 22:52
一切为琴,放开点
作者: 小黑屋好黑啊    时间: 2016-1-2 12:59
感觉这帖子是给红塔山上头条的机会啊
作者: 唯一的自由    时间: 2016-1-2 14:33
LZ就是一个鸡婆男,我从未卖过东西,或在这名卖家手里买过东西。

不过从你描述看不出卖家有何不妥,首先这是一个二手转让论坛,不是商场琴行,更没有什么合同,一切已付款为准,卖家无论贵贱,图个方便出谁都是他的自由

你自己钱不够,错过就错过了,你有什么损失???有必要来发帖???
作者: archiez    时间: 2016-1-2 14:59
屌丝占不上便宜就来 "博同情" "装弱者"。注定一堆loser

以前卖琴一个屌丝多了一道看不见的痕迹就想再刀两千,不给刀就说我琴有"3厘米炸裂"。最后一个女卖家一句废话没有买走了。

一堆老爷们丢不丢人。。。。
作者: stevenylw123    时间: 2016-1-2 18:16
……这太正常了吧。。。先来先得
作者: baorongmeili    时间: 2016-1-2 20:01
:新人看到这个帖子真是大开眼界,这么多人这么多回复,个性特点社会地位生活态度都在这字里行间了,你是什么样的人就说什么样的话好了。
作者: 西北青年    时间: 2016-1-2 22:10
支持卖家,P大的事儿
作者: sudoju    时间: 2016-1-2 22:25
失信就是失信,卖家这一大片文章就是表示,我没犯法,你告我呀,你告呀!我就放你鸽子了咋地。放你鸽子俺理由充分。很多人还为卖家开脱。楼主放开点,没损失啥。下次看准了下手快点。
作者: 野败    时间: 2016-1-2 23:17
我个人挺讨厌用“论坛老人”这几个字眼,什么叫老人,能当饭吃吗,谁说老人就是好人?
再说楼主,你应该庆幸你没有缘份买到这几把琴,或许买了之后更不如意呢?所以不是你的,不要强求。应该放下。
作者: aiwangjia    时间: 2016-1-3 02:19
又是这**贴
作者: 央央拉    时间: 2016-1-3 15:33
GC总是很精彩。
作者: Glow    时间: 2016-1-3 17:23
中国人从来都不注重契约精神,就比如咸鱼的交易规则,只要卖家还没发货前都不算达成约定,双方随时可以取消交易,之前说出去的话都跟放屁没区别。

这种规则下双方都是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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