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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7 22: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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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是从小的成长环境,方大同的音乐受到60s,70s黑人音乐以及SOUL影响的R&B歌手。他的编曲很好,很多很funky。
他的现场很具水准,很稳定,很职业, 很复古,很有Marvin Gaye,Anetha Franklin 的感觉。
他也有很够劲的乐队做底,一票儿做FUNKY 的精英,许多地方玩一些节奏“切”耍酷;BAND LEADER 兼键盘手在Encore的“La Bamba”里,无论铺底还是Solo,还真有些玩爵士的范儿,神似Rachel Z。
喜欢方大同的前提,是我必须承认,他给我的感觉,先是一个乐手,一个懂得如何编曲的音乐人,一个知道音乐是什么的艺人,这一点很重要,最后才是唱功好。
方大同的存在,至少表明流行音乐还是可以有些变化,变得不是那么无聊,变得不再是似曾相识的旋律+雷人的歌词+万变不离其宗的节奏;至少说明音乐的想法、音乐的头脑不是靠注水或吐口水。好的Pop Music 永远不应该是人人都能去做的——成为经典,只对真正有实力的人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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