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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6-26 07:2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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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鲁兄同意任兄的意见,我也稀里糊涂的跟着同意了,并且鼓掌(表情没出来,用说的)。
说说广告吧,我认为论坛上的广告可以硬分为两种,一为“有责广告”,一为“无责广告”,“有责广告”的发布人和广告内容实施者为同一人,这样的广告在论坛上发布是有责任风险的,是善意的、对论坛没有危害的,这种广告如果与事实不符,招来大家的揭露与打击,发布人及责任人受伤很严重。
“无责广告”的发布人与广告内容实施者没有显现的直接关系,他们之中肯定有利益分配,如果广告内容与事实不符或者因坛友的不快而引来打击,发布者不会受伤。
所以,我支持“有责广告”在本论坛生存,不需要另辟版块或者移动它版,而“无责广告”版主是可以直接消灭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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