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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调式的定义
在音乐中,按照一定的关系连结在一起的许多音(一般不超过七个),组成一个体系,并以一个音为中心(主音),这个体系就叫做调式。
2:调式中音的分类
在调式体系中,起着支柱作用并给人以稳定感的音,叫做稳定音。给人以不稳定感的音叫做不稳定音。不稳定音有进行到稳定音的特性,这种特性就叫做倾向。 不稳定根据其倾向进行到稳定音,这叫做解决。音的稳定与不稳定是相对的。我们常见的某一个音(或和弦)在某一调式体系中是稳定的,但在另一调式体系中可能变得不稳定,即便在同一调式体系中,因为和声处理的不同,某些稳定音也可能暂时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中。
3:调式的分类
调式分为大调式和小调式。由七个音组成的调式叫大调式,其中稳定音合起来成为一个大三和弦。小调式也是由七个音组成的,其中稳定音合起来成为一个小三和弦。大调式的主音和其上方第三音为大三度,因为这个音程最能说明大调式的色彩。小调式的主音和其上方第三音为小三度,因为这个音程最能说明小调式的色彩。在大小调体系中,起稳定作用的是第Ⅰ、Ⅲ、Ⅴ级。这三个稳定音级的稳定程度是不同的, 第Ⅰ级最稳定,而第Ⅲ级和第Ⅴ级的稳定性较差。三个稳定音和它们的稳定性只有和主音三和弦共响时才能表现出来,假使用其他非主音三和弦时,则不具有稳定性。第Ⅱ级、第Ⅳ级、第Ⅵ级、第Ⅶ级是不稳定音级,在适当的条件下,它们显露出二度关系进行稳定音的倾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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