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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台灣紫龍 于 2019-6-26 23:43 编辑
即是將和弦的進行做成單純視為功能的連結.如自然大調 I 級主音為根音形成的和弦.在其組成音中的三音即是代表為大調的調性.而如小調等 I 級主音為根音形成的和弦.在其組成音中的降三音即是代表為小調的調性.可配置於進行中或樂段開頭的“ 起調 ”與結尾的“ 定調 ”這即是主和弦( tonic )功能...
而自然大調 V 級屬音為根音形成的和弦.在其組成音中的七音與四音之間為三個全音的音程.這在音程合聲上是最不和諧的減五度具有高度緊張感.需要以半音導引至 I 級和弦組成音中的一音與三音中使其順暢.此稱“ 三全音解決 ”而它便作為主要性的解決至下個目標和弦.強烈支配 I 級調性的成立.可配置於進行中或樂段結尾之前的導引這即是屬和弦( dominant )功能...
但如自然小調該 V 級屬音為根音形成的和弦.在其組成音中為降七音與四音.這兩音之間並非三全音的音程.並且降七音是全音進入 I 級和弦組成音中的一音.四音也是全音進入 I 級和弦組成音中的降三音.皆無半音的順暢解決感.則借用具有七音的合聲小調 V 級屬音為根音形成的和弦便亦具有的相同解決性.將七音以半音導引至 I 級和弦組成音中的一音.但四音還是以全音進入 I 級和弦組成音中的降三音.解決感雖略為薄弱但至少非和諧的七音獲得了解決.也亦可再加入合聲小調的降六音用以半音導引至 I 級和弦組成音中的五音來加強解決性...
而自然大調與旋律小調 IV 級下屬音為根音形成的和弦.其組成音中的四音即為三全音之一用來作為 V 級之前三全音顯現的提示.或是作為次要性的解決至下個目標和弦.薄弱支配 I 級調性的成立.可配置於進行中或樂段結尾 I 級之前的導引或 V 級之前的提示.這即是下屬和弦( sub dominant )功能.但自然小調與和聲小調 IV 級下屬音為根音形成的和弦.其組成音中另外具有小調特性的降六音.除了可配置於樂段結尾 I 級之前的導引或 V 級之前的提示之外.另外可配置於進行中或旋律小調的下屬和弦功能之後做成六音以半音連結至降六音的層次變化感並可於大調中做借用.這即是下屬小和弦( sub dominant minor )功能.且具有多數音與功能音相同的其他級數和弦皆是視為相同功能的和弦.紫龍整理如下...
( 大調 )
主和弦功能:可進行至下屬和弦功能或下屬小和弦功能或屬和弦功能.
下屬和弦功能:可進行至主和弦功能或下屬小和弦功能或屬和弦功能.
屬和弦功能:可進行至主和弦功能.
( 小調 )
主和弦功能:可進行至下屬和弦功能或下屬小和弦功能或屬和弦功能.
下屬和弦功能:可進行至主和弦功能或下屬小和弦功能或屬和弦功能.
下屬小和弦功能:可進行至主和弦功能或屬和弦功能.
屬和弦功能:可進行至主和弦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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