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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8-13 18:3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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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索尔是指头派,他几乎不用a指,有时甚至还用小拇指顶住面板,像弹电吉他一样,但他的好朋友阿瓜多却是指甲派。后来塞戈维亚总结了总结,说需要用肉指先触弦在用指甲拨弦,再后来陈志教授又改了,要求肉指和指甲同时触弦,陈志教授的比较适合我,塞戈维亚触弦法似乎容易有杂音,光靠指甲就更不用说了,我当时指甲留得很长,弹琴时总是有“呲呲“的声音,不留指甲又弹不响,所以只需要留一点就够了,你可以用指甲锉比一比,让指甲挫的面同时触到你的肉指和指甲,如果锉刀基本垂直于水平面那就可以了,而且只需要留你触弦点上的指甲,成一个弧形的,我觉得这样最好,当然这只是个人意见,要怎么样还是看楼主你自己的,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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