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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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9-2 20: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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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爵士乐奠基人
在这些早期的乐队中乐手绝大多数是某种工匠(木匠、砌砖匠、裁缝等)或者是那些在周末或假期内作音乐演出并赚些小钱的干活人。
第一位新奥尔良的有名乐手,就是第一个爵士乐手是Buddy Bolden(1877-1931),他是一位理发师。他演奏短号并于十九世纪九十年代后期组成了一个乐队。他可能是第一个将根源、粗糙的布鲁斯与传统乐队音乐结合起来的人,这一步在爵士发展史上意义重大。
Bolden在Mardi Gras的一次游行演出时因精神病发作而被收治,余生在一家收留顽固患者的精神病院度过。据说他曾灌录了唱片,但迄今无法证实。我们所了解的他的音乐来自于另外一些在年轻时曾听过他演出的音乐家们的回忆。
Bunk Johnson(1889-1949)曾在Bolden的最后一支乐队里吹过第二短号。在他生命最后十年,人们之所以能对新奥尔良古典爵士乐重新产生兴趣,其中居功至伟的便是Bunk Johnson。他是一位杰出的讲故事能手,个性丰富多彩。新奥尔良的传奇故事大部分与他有关,但由他亲口讲出的基本上以夸张的成分居多。
许多人包括一些资深的爵士乐迷都相信早期的爵士音乐家都是自学成才的天才,认为他们既不识谱又没上过一天音乐课。这种说法浪漫有余,可是谬之千里。几乎所有早期爵士乐中重要人物至少在正统音乐基础方面都是很扎实的,有些造诣还要更深。
虽然如此,他们在乐器使用上的创新精神仍是独具的。最显著的例子要数Joseph O1iver(1885-1938)(绰号\"国王\"),他是个短号手及乐队领袖。他曾使用过能找到的各种东西,包括饮水杯、装沙子的桶、及浴缸塑料水塞之类的东西来使他的短号吹出多种音色变化。Freddie Keppard(1889-1933)是O1iver的主要竞争对手,Keppard不用弱音器材,这使他可以以作为新奥尔良最嘹亮的短号手而自豪。Koppard也是第一个将爵士乐带到美国其它地区的新奥尔良人,1915年,他与Original Creole管弦乐队合作在纽约表演轻歌舞剧。
爵士乐北上
到1912年左右,典型爵士乐队的乐器包括短号(或小号),长号、单簧管、吉他、低音提琴及鼓。(因为不便搬运,所以很少使用钢琴)。早期爵士现在给人的印象是班卓琴和大号比较突出,实际上爵士乐队开始使用它们还是后来几年的事,这是因为早期的录音技术还不能对声音更轻柔的吉他和低音提琴进行拾音。
在当时的爵士乐队中担任领奏的是短号,长号与其在低音区以滑音方式与其作和弦呼应,单簧管在两者中作修饰性的演奏。在爵士乐中最早作即兴演奏的是单簧管手,Sidney Bochet(1897—1959)就是其中一位。他不到十岁就是熟练的乐手了,后来他转向以演奏高音萨克斯为主。他也是第一个在国外扬名的爵士音乐家。1919年他访问了英格兰和法国,1927年他访问了莫斯科。
大多数的爵士乐手声称他们的音乐没有除了拉格泰姆(ragtime)及切分音之声(syncopated sounds)以外的其它名字。首先使用爵士(jazz)这个词的是长号手Tom Brown的乐队,他是来自于新奥尔良的一个白人。他于1915年在芝加哥使用了这个词。这个词的来源不明,其最初的含义一直是众说纷纭。
第一个使用“爵士”这个词并使之流传不衰的的乐队也是一支白人乐队,而且也来自新奥尔良,这就是“Original Dixieland爵士乐团” (OriginaI Dixieland Jass Band)。这个乐团在1917、1918年取得了巨大的成动,他们多少算是第一支灌录唱片的爵士乐队。这支乐队的成员绝大部分都曾在“老爸”Jack Laine(1873-1966)的乐队里干过。Jack Laine是一个鼓手,被认为是第一个白入爵士乐手。不管怎么说,在新奥尔良的音乐融合特征比较明显。有一些肤色不太黑的非裔美国人“混”进了白人乐队。
到了1917年,许多重要的爵士乐手离开了新奥尔良到北方去,这里面有白人也有黑人。其中的原因并不是新奥尔良臭名昭著的红灯区的关闭,简单地说不过是经济方面的原因。欧洲大战使美国的工业欣欣向荣,这些乐手和那几百万工人一样涌向北方,在那里有保障可以找到一个更好的工作。
louis Armstrong的第一次音乐课是在感化院中上的,他是因为于1913年新年除夕用一只旧手枪向大街上放空包弹而被送进感化院中度过18个月。当他从感化院中出来的时候,他的音乐水平已足够在市里的乐队中找份活。第一个发现这个年轻人的音乐天分的成名音乐家是“国王”Joseph Oliver,他给路易斯上音乐课并被其崇拜。
Creo1e爵士乐团
当奥里佛邀请阿姆斯特朗加入他在芝加哥的乐队时,芝如哥成已为新的世界爵士中心。虽然纽约是“Original Dixieland爵士乐团”(ODJB)取得巨大成功的地方,由他们引起的随乐跳舞的风气一时之兴,但是在纽约的乐队好像只继承了ODJB的杂耍风格,而没有学到其音乐上的精髓。他们只是模仿而已(第一个也是最成功的是Ted Lewis)。当时在纽约的南部乐手也少得可怜,所以不能带来新奥尔良的纯正风格。
但在芝加哥情况则有所不同,其中有大量来自新奥尔良的乐手。禁酒令刚刚废除,这所城市的夜生活可谓丰富多彩。在这里比别的乐队都好一大截子的是“国王”Joseph Oliver的“Creo1e爵士乐团”(Creo1e Jazz Band),特别是在Louis Armstrong于1922年来芝加哥以后。这支乐团代表了新奥尔良古典爵士合奏风格的最后辉煌,也预兆着新的风格的开始。除了这两个短号手,乐团中另外的明星包括Dodds兄弟,即单簧管手Johnny Dodds(1892—1940)和鼓手Baby Dodds(1898-1959)。Baby Dodds给爵士乐的鼓节奏的微妙及内在动力提高到一个新的层次,与另一个新奥尔良出生的鼓手Zutty Singleton(1897—1975)一起,他给爵士鼓演奏带来了“摇摆”的概念。但是摇摆乐的“传教士”毫无疑问仍是Louis Armstrong。
第一张爵士乐唱片
“Creo1e爵士乐团”于1923年开始灌制唱片,虽然这不是第一支灌制唱片的新奥尔良黑人乐团,但却是最好。他们的唱片在全国广为发行,乐团对于其它乐手的影响也是巨大的。在此两年前,长号手Kid Ory(1886—1973)的“阳光管弦乐团”(Sunshine Orchestra)成为第一个灌制爵士乐唱片的乐团,但是他们是在一家不起眼的加利福尼亚公司灌制的,该公司不久破产,他们的唱片因此很少被人听到。
也是在1923年,“新舆尔良节奏之王”(New Orleans Rhythm Kings)——一支活跃在芝加哥的白人乐团开始录制唱片。这支乐团在音乐上远比以前的“Original Dixieland爵士乐团”复杂。在一次录音中,他们聘用了来自新奥尔良的著名的钢琴手兼作曲家绰号为“果冻卷”(Jelly Roll)的Ferdinand Morton。同年,Ferdinand Morton也开始了自已唱片的录制。
“果冻卷”Ferdinand Morton
Ferdinand Morton在1938年为美国国会图书馆所录制的一系列唱片成为了解早期爵士的宝藏。他非常复杂,此人自负、野心勃勃,夸张一点说,他还是个骗子、皮条客、赌徒,但他同时也是一位杰出的钢琴手和作曲家。他的最大才能可能在于组织乐队及编曲。他于1926年到1928年率他的“红辣椒”乐团(Red Hot Peppers)录制的一系列唱片连同Josheph O1iver的唱片可以说是新奥尔良传统爵士乐最辉煌时期的见证,是爵士乐伟大成就的一部分。
Louis Armstrong在纽约以及大乐团的诞生
对于富于创造力的天才Louis Armstrong来说,传统无疑就像一道紧箍咒。在1924年后期他接受了纽约最具声望的黑人乐队领袖Fletcher Henderson(1897—1952)的邀请,辞别了Joseph O1iver。Fletcher Henderson的乐团在纽约位于百者汇的Roseland舞场演出,这是第一个在爵士乐史上具有重要意义的大乐团。
第一支大乐团从当时的标准舞乐团发展而来,组成是由三把小号、一把长号、三支萨克斯、其它簧片乐器均为两件,钢琴、班卓琴、低音乐器(低音提琴或低音铜号)、鼓。这些乐团都是依谱演奏(编曲谱或“曲表”),但是也给予作为重头人物的独奏乐手以创造发挥的自由,可以不依曲谱演奏。
虽然Fletcher Henderson的乐团在当时一枝独秀,但在Louis Armstrong加入时,乐团还是在节奏上显得不大平滑、灵活性不够。录音中他那流畅优雅的独奏听起来就像一颗钻石放在了锡座上。
Louis Armstrong的风格特点在当时就己发展成熟。他第一个在小号上奏出了极动听、极吸引人的音乐。他在曲调上的创造性发挥令人耳目一新但又合乎逻辑。在节奏上表现出的平衡性(爵士乐手称为“点儿”—time)使其他乐手的演奏与他相比无不显得僵硬笨拙。
他对于其他乐手的影响是巨大的,但是Fletcher Henderson并没有给他以许多的独奏表现机会,这可能是他认为他为之演奏的白入舞客尚没有准备接受Louis Armstrong的创新风格。在乐团中呆的这一年中,Louis Armstrong从风格上改造了这只乐队,后来最终全美国的大乐团的风格都因其而得到改造。
F1etcher Henderson乐队的主要编曲者Don Redman(1900-1964)听到了Louis Armstrong的吹奏并记下了谱。另一位萨克斯手Co1eman Hawkins在与Louis Armstrong合作后也发展了自己的萨克斯吹奏风格,从而成为未来十年中的萨克斯演奏指路人。
在纽约的时候,Louis Armstrong也曾与Sidney Bechet,Bessie Smith(1894-1937)合作录过唱片,后者是最伟大的布鲁斯歌手。1925年,Louis Armstrong回到芝加哥,开始以自己的名义和一个小乐队“热力五入组”(Hot Five)录制唱片,乐队成员包括他的妻子——弹钢琴的Lil Hardin Armstrong(1899—1971),长号手Kid Ory1,单簧管手Johnny Dodds,吉他手Johnny St.Cyr.。他们的第一张唱片着力突出了比Louis Armstrong个人,首先是在美国,然后是全世界,成为在乐手中引起轰动的专辑。可以说如果没有电唱机,爵士乐的传播乃至其全面的发展都是不可能的。
“国王”路易斯
“热力五人组”(The Hot Five)严格地说是个录音乐队。因为对于每首作品,路易斯?阿姆斯特朗在不同的场合下都演奏过,其中包括在剧院的乐池中。他的技艺日臻精进,终于在1927年,他从吹短号转而吹更嘹亮的小号。他偶尔也会一展他那独一无二的豆沙歌喉,但只是求其新奇而己。1929年他的歌喉的流潜质一露峥嵘,当时他回到纽约参加了一出音乐剧的演出,其中演唱了著名的歌曲“Ain\'t Misbehaving”(“不是瞎胡闹”),而且演奏了钢琴手“胖子”Thomas Waller(1904—1943)所写的著名曲子。他因此成爵士乐中的器乐家、歌手、表演家。
路易斯?阿姆斯特朗艺术上的顶峰是在随后的一年与另一位钢琴手Earl Hines(1903—1983)合作时达到的。“老爸”Earl Hines是第一个与路易斯?阿姆斯特朗水平相当的合作者,两人在灵感上互相激励。由于两人的合作而产生了几首真正的爵士乐代表作,包括《West End Blues》及二重奏《Weatherbird》。
爵士时代
路易斯在二十年代的乐坛上一时风头无二。实际上,他一手促成了当时及以后的爵士音乐语汇的形成。但是爵士时代的大部分爵士乐都是由那些年轻人用班卓琴及萨克斯奏出的活泼舞曲,他们对于布鲁斯或路易斯?阿姆斯特朗的音乐理解甚少。尽管如故,这个快乐舞曲时代所产生的音乐中,还是有令人吃惊的一部分含有真正的爵士元素。
Paul Whiteman——爵士之王?
作为乐队领袖,最有名的当属Paul Whiteman(1890—1967)他被称为爵士之王。但颇有讽刺意味的是,他的第一个取得成功的乐团根本不演奏爵士乐,他后来领导的乐团演奏爵士乐也少得可怜。不过这些乐队演奏的舞曲极其精彩。由于Paul Whiteman出手阔绰,吸引了一些最好的白人乐手为他的乐队作曲及演奏。从1926年起,Paul Whiteman有时给一些受爵士乐影响的乐手一些独奏机会,这些人有短号手Red Nicho1s、小提琴手Joe Venuti、吉他手Eddie Lang(1904—1933)、“Dorsey兄弟”乐队的长号兼小号手Tommy(1905—1956)、单簧管及萨克斯手Jimmy(1904—1957),这些人后来都各自组成了自己的乐队。
1927年,Whiteman接纳了Jean Go1dtte的爵士乐队的主要乐手,其中有一位年轻的短号手(有时也弹钢琴),他是一位难得的天才作曲家,这就是Bix Beiderbecke(1903—1931)。Bix十分抒情、个人化的音乐加上他的早夭使他成为第一个(也是最持久的)爵士乐传奇人物。他的浪漫化人生成为一本书和一部电影的灵感之源,但是两者与真实情况皆相去甚远。
Bix创造力最旺盛时期,他最好的私人朋友也是他在音乐上最好的朋友当属萨克斯手Frank Trumbauer(1901—1956),人们亲呢地将两者称为“Bix和Tram”。如果没有两人精彩的呼应及独奏演出,Whiteman乐队所灌录的唱片就可能是白开水一杯,十分乏味。
Trumbauer,虽然声名不及Bix,但受他影响的音乐家人数比起受Bix影响的人数不算少,其中有爵士乐史上最伟大的萨克斯手Benny Carter(1907—)及lester(Prez)Young(1909—1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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