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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8-26 20: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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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IST分 ENDORSER 和 PLAYER 两种
ENDORSER 是需要签订很详细的合同, 乐手与公司互相负有一定的权利义务关系, 比如公司要负责送琴给乐手, 乐手要给公司做宣传, 演示, 公开场合一般不能使用其他品牌的乐器, 并且这个合同是附有期限的
PLAYER 仅仅是这个乐手使用了或者使用过某品牌, 然后答应这个品牌在公开场合使用他的名字和肖像做宣传, 这些有时候仅仅是很简单的一个授权(甚至可以是乐手的口头授权), 签约并不是必要的, 更没有说什么期限之类的限制. 比如TOMMY SHARRON 也是FODERA的ARTITST, 但是他同时也是FENDER的ARTITST, 都属于这种范畴, 还有象LAMA的BASS表演专业主席JERRY WATTS, 是MTD的ENDORSER, 但是他同时还给IBANEZ做ARTITST, 并且代表IBANEZ参加IBANEZ宣传演出. 另外就是大家熟悉的RICHARD BONA, 他公开场合用过很多琴, 包括PENSA SUHR, NYBW, ATELIER Z, 并且象ATELIER Z 和 NYBW 都推出过RICHARD BONA的MODEL, 但是他仍然是FODERA的ARTITST
象TETSOU SAKURAI, 他是02年开始使用的FODERA, 但是他与YAMAHA的合同是到04年才到期
音乐没什么国界, 更没什么"长期在美国活动, 就和日本没关系"这种说法, RICHARD BONA到现在仍然是非洲和法国的骄傲. 更何况...TETSOU SAKURAI, 其实并没有站在美国音乐的第一线
[ 本帖最后由 bluesnblood 于 2007-8-26 20:22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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