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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六环外 恶意刷屏 ID禁言1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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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1 23: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发帖无内容 恶意刷屏  ID禁言1天

[ 本帖最后由 真实的我 于 2007-10-1 23:59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1 23:57: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这是朋友的ID
我对不起大家
在这里和大家道歉了。。
发表于 2007-10-1 23:58:52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对不起大家。。
对不起。。
真的很惭愧
 楼主| 发表于 2007-10-1 23:59:36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原帖由 大狮子 于 2007-10-1 23:58 发表
对不起大家。。
对不起。。
真的很惭愧


明天恢复 冷静冷静

[ 本帖最后由 真实的我 于 2007-10-2 01:56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 00:0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斑竹大人
我今后再也不会干这煞笔的事了,,
谢谢您了
发表于 2007-10-2 00:39:31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 01:45:1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斑竹两年来没封过几个人 这一来还来了个大活
发表于 2007-10-2 02:0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干嘛要刷屏呢?
发表于 2007-10-2 02: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哦?“真实的我”超版,咱仔细阅读了闲聊区会员发帖规则和版主管理手册,发现没有“禁言”这一条处罚哦?规定,版主对无聊的帖子,可以锁帖,没说到禁言哦?也没提到刷版哦?超版:请教了耶?只说,版主有权力对“无聊”的界定自己掌握,可没说,版主可以自己决定处罚手段哦?请超版看看本区的版规?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 02:46:38 | 显示全部楼层
1发现没有“禁言”这一条处罚哦?
我想对于处罚一个犯了错的会员 禁言是个最轻的处罚 人人注册ID并使用 不容易 也都很珍惜 所以禁言1天的处罚我想并不过分

2版主对无聊的帖子,可以锁帖,
ID 北京六环外 在我禁语之前他顶便了闲聊区第一页每个帖子 包括置顶 难道让我全部关闭? 我想LZ们是不会同意的

3也没提到刷版哦?超版:请教了耶?
他这属于恶意刷屏 每个帖子指回复一个[我刷屏拉。] 并且另开主题依然是 我刷屏拉。。。
就凭这一点 禁言1天的处罚任何人都说不出什么 如果碰到个脾气不好的斑竹ID是保不住的

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继续 如果对我不满可以向站物管理区对我进行投诉

[ 本帖最后由 真实的我 于 2007-10-2 02:48 编辑 ]
发表于 2007-10-2 03: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禁言,是最轻的处罚?哈哈哈,好吧,咱没意见了。因为,咱没有马甲,被禁的话,就上不了论坛了,哈哈大笑~   不过,咱建议,把“禁言”这样的处罚,写进版规里,把刷版这样的错误行为,也写进版规,不许再犯。咱是就事论事,没别的意思,别误会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 03:18:5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eiyoushuo 于 2007-10-2 03:07 发表
禁言,是最轻的处罚?哈哈哈,好吧,咱没意见了。因为,咱没有马甲,被禁的话,就上不了论坛了,哈哈大笑~   不过,咱建议,把“禁言”这样的处罚,写进版规里,把刷版这样的错误行为,也写进版规,不许再犯。咱 ...


没必要改不改 我是巡查发现刷屏 此版任何管理规定都与我无关 我只是做我该做的 谢谢你

多去看东西吧 我不想在说了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 03:25:3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eiyoushuo 于 2007-10-2 03:07 发表
禁言,是最轻的处罚?哈哈哈,好吧,咱没意见了。因为,咱没有马甲,被禁的话,就上不了论坛了,哈哈大笑~   不过,咱建议,把“禁言”这样的处罚,写进版规里,把刷版这样的错误行为,也写进版规,不许再犯。咱 ...


就算您有意见也可以提啊 斑竹是不会因为你有意见而封你的 就算你在蛮横无理 斑竹都要忍

如果每个会员说几句斑竹不爱听的就能封ID吗? 那未免太不成熟了 有意见尽管提 凌晨3:22 我愿为您服务
发表于 2007-10-2 03:35:50 | 显示全部楼层
12楼的回答,有点欠缺。不过,13楼的帖子,非常正确。本来,我也没什么想法,只是看到你7楼的帖子,才想说点什么,抱歉了!咱也知道,版主非常辛苦滴。咱也不是等闲之辈。
 楼主| 发表于 2007-10-2 03:43:4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eiyoushuo 于 2007-10-2 03:35 发表
12楼的回答,有点欠缺。不过,13楼的帖子,非常正确。本来,我也没什么想法,只是看到你7楼的帖子,才想说点什么,抱歉了!咱也知道,版主非常辛苦滴。咱也不是等闲之辈。


呵呵7楼只是调侃一下 希望你在以后的时间里多学点东西 晚安
发表于 2007-10-2 03:5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晚安。咱在这里呆不长,这里,让咱伤感,呵呵~
发表于 2007-10-2 07:44:32 | 显示全部楼层
斑竹大人
做的是对的,,
我愿意承认错误。。
发表于 2007-10-2 09: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meiyoushuo 于 2007-10-2 03:51 发表
晚安。咱在这里呆不长,这里,让咱伤感,呵呵~


你可以走了  不送
发表于 2007-10-2 11: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22 那啥,支持真大侠
发表于 2007-10-2 14: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真签名真帅
发表于 2007-10-2 19:35:0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九零 于 2007-10-2 14:43 发表
小真签名真帅


哈哈,你,可是在灌水哦!如果,我是斑竹,也可以删除你哦?因为,斑竹有权决定什么是无聊。不过,咱也喜欢SHE,认为你不无聊。哈哈大笑~~~
发表于 2007-10-2 19:4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GC中介客服 于 2007-10-2 09:14 发表


你可以走了  不送



哈哈哈,能让咱伤感的,是论坛里的一个人,不是吉他中国论坛。你,还是一个超级斑竹?建议你,重新学习斑竹管理手册。可能有些方面,你,还不如普通斑竹。仅仅是个建议,你,听不听根本没关系。咱重申一遍,是呆不长,不是立马就走。恩,咱不会去你的中介版块,不用拍你马屁,嘿嘿~
发表于 2007-10-2 19: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大狮子 于 2007-10-2 07:44 发表
斑竹大人
做的是对的,,
我愿意承认错误。。



你老实说,在这之前,你,知道会被禁言么?还是朋友的ID?说明你根本不知道。其实,咱也不知道。不过,现在知道了。
发表于 2007-10-2 19:4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恩,咱和北京六环外一样,认为处罚的对。支持真超版。
发表于 2007-10-4 00: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meiyoushuo饭吃了太饱了吧..
哪凉快哪呆着去..实在看不下去了...
GC有你这种人实在是....哎....
发表于 2007-10-5 00:28: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Y没封你的号,你起什么哄?来找事的?
斑竹不是一个没事干的人,也和你一样吃饭干自己的事,为了整个坛子,我们没少做什么,如果你嫌弃这里庙小,那就另请高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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