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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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定是造谣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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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9 13:27: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前阵子转了韩寒一篇文章,当然他也是转来的,原出处已不可考,所以也没有办法著名原作者了。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883760-1-1.html

今日闲逛他的blog,又看到了新的后续更新,部分观点无法认同,但是也有一部分和本人不谋而合,特摘录如下

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以暴制暴是唯一的方法,比如说,查车不出示证件就往车里伸手的....................................如果遇到有人倒钩诬陷你开黑车的,当人扑上来抢钥匙,有刀的则应该一刀捅向对方,天知道你要干嘛,如果有人闯进你的家里掏不出证件的,.......................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01280b0100ey1x.html

这个事情由于韩寒的影响力,已经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本人所在的某美国IT公司的同事也都在热烈的讨论之中。让我失望的是,即使这些所谓的高级白领,其法律知识之匮乏,对宰割的逆来顺受,也是很让我震惊的。。。。。。。。。

这里再次和大家确认一点,遇到这种情况下,使用任何可用的武器进行反击都被认为是正当防卫。并且由于对方的行为应当被认为抢劫巨额财物,适用防卫不过当原则,你的防卫权是没有上限的。任何没有身着制服,并首先出示证件,或者是没有警察陪同的所谓执法人员,都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仅就这件事情而已。当然如果你在路边摆摊,那城管是可以独立对你执法的)。而应当被认为是一般行为能力人。作为一般行为能力人,非法拦截,并用暴力手段对你进行不法侵害的行为,绝对不能纵容。

关于可以使用的武器,管制刀具,甩棍(最新被列为管制器械),香蕉,电击器这些都是不可以的,因为这些都明确列入国家管制器械的范围。请各位依此自己考虑放什么武器在车上,本人不承担相应后果

最后说句题外话,各位看A国电影,应该都有很深的印象,即使是便衣警探,也总是先出示警官证然后才开始进行讯问的,并且在进行逮捕的时候,总是会宣读对方的权利。这方面,天国确实还是有差距的。当然,还是那句话,这和全民的素质是成正比的,只有某一天,全民的素质都上升到一定程度,相应的执法,立法才能跟得上脚步。

如果版主觉得上述部分言论过激,请PM我修改,谢谢

老古你真快。。。。。。。。。。。。。已修改。。。。。。。。我只是想表明我部分认同的段落

-------------------本-----版------主-------撒-------泡-------尿--------到--------此------一------游---------------------------
作为一个版主,要有随心所欲就能抢到沙发的素质...我基本都认同,只是这些东西我不爱和大多数人讨论,敏叔是例外比较理性和睿智
[ 本帖最后由 SoulReaper 于 2009-9-19 13:31 编辑 ]
发表于 2009-9-19 13:28:18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
敏叔.......放了地址......转的内容就多删点吧.....
发表于 2009-9-19 13:39:11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以法治国...........是个梦
发表于 2009-9-19 13:47:12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那我想问问车上能带什么防身呢?

带手铐?匪徒得让你拷才行。。。。
 楼主| 发表于 2009-9-19 13:49: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 EpiphoneEmily1 的帖子

甩棍不行。。。。。还有其他的棍子啊。。。。。。。。。。。管制刀具不行,那不是还有民用非管制刀具。。。。。。。。。。。锤子浪头也都不是管制器械。。。。。。。。。。锯子则是杀伤力比刀还要猛地允许个人携带的东西。。。。。。。。。。。。。。

我什么都没说哈
发表于 2009-9-19 14:32:08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毛爷爷开创天朝以来,道德就在一步步沦丧,信息管制越来越严重

挺向往五四运动时代
发表于 2009-9-19 14:37:4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终于明白我身边的同学都出国了,就是为了少生气。。
####的某方式从几千年前到现在就不好,要想改变#####至少仍需要几千年,让我们试目以待[em09] [em09] [em09]
发表于 2009-9-19 17: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用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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