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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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孤傲一笑

[艺术节新闻] 我快崩溃了,闯大祸了,求大家进来帮帮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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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7 15:4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暖壶水随手拿起的,不算有预谋准备的,
这算正当防为```没有过`
他都快把你陷死了,算不算杀人ING呢?
他并没有中止的情节。。。
对正在抢劫、杀人、强奸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正当防为,
致使犯罪嫌疑人受伤、死亡的,当事人不用负刑事责任`
(但,谁主张,就谁举证,要有证据证明)
发表于 2009-12-7 15:55:4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 孤傲一笑 的帖子

吉他中国抖音
你傻B,这事情当然是他负责,不仅要他赔你,他还应该进去。
发表于 2009-12-7 16:30:15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你也算是自卫,只是过了点,去律师所咨询下,别亏大了
发表于 2009-12-7 16: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问题是楼主现在的脖子上没痕迹,如果起诉他的话也就是没证据了,这事估计悬....
发表于 2009-12-7 16:48:28 | 显示全部楼层
只看不做声,不破相就没事,整容就麻烦了
发表于 2009-12-7 17:56: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你死就是他亡 LD你赚大了
发表于 2009-12-7 18:4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一个星期前也是和你差不多的遭遇,越走越事多,现在和我打架的那个人马上要被公司开除了。哈哈
发表于 2009-12-7 20:26:4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认倒霉吧
这事儿对你不利,上面有说正当防卫的板油都太理想化了。
这事儿警察绝对会认定你们互相斗殴,没出人命基本不会立案,但是医药费你得出的。

不过话说回来,逼急了,老子就不出,你能杂的?
 楼主| 发表于 2009-12-7 21:49:4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的关注,大家都是好爷们。祝你们天天平平安安顺顺利利的,(现在才发现平平常常的每一天是多么美好啊)
这事当时我也没有验伤,只有目击证人。伤了他之后直接上了警车到了所里,没有警察搭理我都,也没有做笔录啊,他上了右安门医院烧伤科,凌晨的时候我才出来,现在真是麻烦的要命啊。
发表于 2009-12-7 22: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随身背把吉他辟邪
发表于 2009-12-8 00:3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冲动是魔鬼啊。。。。退一步海阔天空,跟周围人能过得去就和平相处了。。。
既然决定私了,那之后也应该没啥事了。那人他没有保险吗?为什么让你附医药费呢?
不过既然付了就当买个教训。
工作那边当然不能走。除非你觉得那个环境非常不合适。如果其他什么都还成的话就先凑合干吧。中途推出的话还不好找新的。到时候又该头痛了。
祝LZ从现在开始一切都顺利。该过去的总会过去。想开点就好了。
发表于 2009-12-8 00:47: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之前为什么掐着你脖子?
他过分到这种地步 如果是我 就算烫到他我也照打下去
这种随便掐人脖子掐到窒息的人 人品多少有点问题
你越怕 他越来劲 搞不好乘机讹诈你
以后你在单位更是难求安稳
还报警?当时就别给他机会 照打
让他知道自己是该打!

退一步海阔天空这种话是没错
但是得建立在相互都比较明智的前提下
他那种东西 掐人脖子掐到窒息
都这样了 还怎么退? 不揍得他不成人型对不起他爹

但事已至此 还是解决了吧
现在老板帮你垫了那人的医药费
这事跟老板有什么关系 他掺合进来 只会让你里外不是人
他和你发生冲突被你烫伤了 他活该自己要看医生的 又不是工伤
说实话他的下场比你惨多了 你该付的还是要付点 和他交涉 口气强硬点
一次性给他 500或者1000  给完了事 别给脸不要脸

我不知道你们为什么打架
是怎样的冲突导致他掐你脖子的?
总之一个人在外面多少注意点
打架这种事 双方都有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09-12-9 00:16:24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过了几天,现在情况好多了,他脸上的伤已经结痂了,(其实最怕是要留疤横,现在看还好)
谢谢大家的关心,该赔还是要赔。其实我下手也很了点,还有这个不是正当防卫,具体当时情节不适用正当防卫。(我现在可不能口气硬着和他说话,他要是不高兴了在上医院再养着,肯定是我吃亏,毕竟人是我伤着的,)(GC哥们多多少少有点和我一样的爱冲动,遇事不计后果,以后要理性对待一些冲突)
谢谢大家关注,其实当时也是一时失控,还好没有造成更严重的后果,实属万幸!(要当时有刀子,我会毫不犹豫的砍他脑袋,现在想起来真后怕啊)
还有他现在呆在宿舍里,老板还跟他算工资呢,误工费。
哥们以后少惹事了,平平安安的多好啊,你把人打了你也好不了,别人把你打了更不划算。
发表于 2009-12-9 01:30:34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不定你们能檫出爱的火花
发表于 2009-12-17 09:46: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不定你们能檫出爱的火花
发表于 2009-12-17 10:13:06 | 显示全部楼层
LS兩位太邪惡了~~~
害得小魔突然萌了~~~
:):):)
发表于 2009-12-17 11: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哥们你应该是正当防卫吧,找个懂法的咨询一下
发表于 2009-12-18 10:34:52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还是没有说出来,你们为什么会打架,事出总得有因吧。
发表于 2009-12-18 10:41:54 | 显示全部楼层
上班的时候有没有留下你的身份证复印件给单位 ???如果没留就直接闪人 留了的话就先坚持一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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