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hawk 发表于 2007-11-24 01:29:18

关注“拿我去枪毙”事件的朋友,麻烦来看一下

这件事情劳烦了远在外地操劳的姜哥,也害得不少朋友耽误时间关注,我深感抱歉,本也不打算再为这事发言,息事宁人。

但是凡事都讲事实、讲依据,看到“拿我去枪毙”今天所发的颠倒黑白的言论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556922,我也忍不住出来说一次。

不做没意义的争吵,就摆出事实依据,大家看了自然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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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406244

这个帖子,我当初在第一时间为他加了精华和高亮。《Jackson金属第一琴从何说起》,从这样的标题就能看出这是怎样一个主观、偏激的帖子,但我还是给他加了,为什么?论坛上的争论太正常了,对我来说,凡是理性和我争论的朋友都值得欣赏。如果像他所说,我是“小心眼”、“一直找他麻烦”、“在jackson和ESP问题上打压他”的人,何必给这个我根本不赞同的帖子加精加亮?后来不止一位朋友批评我,说这种水平的帖子根本不该加,我还跟他们说,没事,枪毙也是热心人,鼓励一下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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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447588

然后这个帖子,《Jackson防假攻略》。看到帖子后我本想加精,因为有前车之鉴,加上我对jackson的了解比较有限,赶紧请教了其他版主。征询当时评测版所有版主意见后,大家一致认为不能加精,具体原因老梅大哥后来回帖说明了。可是他呢?一直认为是我故意不给他加,对他的观点有成见。难道他不想想,为什么所有版主做出同样的判断,难道他不想想,如果我真那么小心眼,前面那么偏激的帖子何必给他加?

此后他在回帖里说了很多煽动性很强的话,但这个帖子我从没回过一次。为什么?忍让!克制!当时几位超版跟我说,版主不要参与争吵,我做到了。如果我像他说的“跟条鼻涕冲一样的粘着他”,为什么不在当时就骂得他狗血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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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448998-1-3.html

再后这个帖子,《效果器教学第一篇<BOSS>》。尽管就在不久前有上一个帖子的不愉快,我还是打算在第一时间为他加精,毕竟辛苦写这么多不容易,是不是我人太好了?但是在我任版主的时候有一个习惯,就是每看到打算加精但没有说明“转载”的帖子,都从中随机截取几句发到百度上试试,结果搜到几篇帖子和他的雷同。况且那些帖子比他的更全面,他所发的只是截取其中一部分。因此我很善意地提醒他,请注明转载。

结果呢?结果他在回帖里破口大骂,什么“鸟人”之类的脏话满天飞。就凭他当时的所作所为,封他是完全合理的。但我没封,也专门打电话请其他版主不要为难他,甚至麻烦老梅大哥出面和解。为什么?就是不想把GC这个愉快的环境变得鸡飞狗跳乌烟瘴气。照顾到版面里的和气,我仅仅把帖子锁了,哪怕他再次发贴,并且再次骂我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449162 我也没有理会。我是对他太够意思了呢?还是我心太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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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他发了一个很过火的帖子,大意是说“ESP的诞生是怎么愚蠢地把jackson的琴头切掉一块”,充分发泄了他的偏激。再次需要说明的是,我不同意他的观点,但我尊重他的讨论自由。但是他又在后面回帖里话锋一转,借着帖子把我大骂一顿,发泄前两次的不满,我是不是该封他?但我还是没封!为什么?还是不想跟他计较,请教其他几位版主之后,我把帖子删了息事宁人。而且删帖的时候我发了条站务短信给他,内容是说“你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应该把精力用在帮助他人上,不要做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情。”我是不是对他太太太太太客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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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554715-1-1.html

最后这个帖子,他的回复大肆批判“金属第一琴”的观点,和他之前的帖子截然相反。我从争论问题的角度批评他的做法“不老实”,话有些重,但没有骂他,而且我很客气地使用“一位高人”的说法,并没点明是他。结果看看他说了些什么?

他说了一堆“寄生虫”、“狗屎”之类的脏话,具体内容我不复述了。而且他句句针对我本人,与帖子里所讨论的问题根本扯不上关系。更严重者,他把我过去到现在的经历挖出来批斗一番,加上所谓的“朋友短信告诉他的小道消息”添油加醋。他说“忍耐是有限度的”,没错,忍耐是有限度的,所以这次我投诉他,不能再让他这样放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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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再来看看他所说的,“但是有人一直找我麻烦”、“面对向我挑衅这么长时间的人”、“我对此人已经忍让再三了”、“屎盆子给我硬扣是扣不上的”、“大家心里也是明镜一般的清楚”,这些话在事实依据面前是何等的苍白无力?

有理不在声高。关于这件事情我不再多说,他爱怎么闹腾就随便他吧。

多次劳烦姜哥和论坛里的朋友,耽误大家时间了,翠花在这向你们道歉!:D

[ 本帖最后由 cnhawk 于 2007-11-24 02:12 编辑 ]

jaychoupp 发表于 2007-11-24 01:48:39

^14 ^14 ^14

这个问题严重了……

死亡下沉 发表于 2007-11-24 01:53:36

打翻孔乙己 发表于 2007-11-24 02:24:21

论坛里总TM有这么一部分人,用那些道听途说+个人杜撰的“专业理论”,以极其偏执的“专业眼光”对设备的肤浅理解,再加上若干莫名其妙的“专业词汇” 拼凑几篇所谓的“评测”、“介绍”,来冒充专家,希望籍此来获得广泛的“认知”和“尊重”。

无奈,其个人专业知识之肤浅、评论用词之可笑令人发指!

我本无意参与此类争端, 可在这部分伪专家的“谆谆教导”之下,开始经常遇到有人用这些所谓的“专业理论”来错误的理解,偏执的评论。

更有某些版主不解风情,频频影响“专家树立威信”,怎么就那么不“懂事”呢,让人家心存不满,能不骂你么!

“专家”们也别生气,我来说一句 —— 孩子 别拿无知当个性!要获得尊重,脑子里得有料!别被虚荣心冲昏了头!

BTW 我承认我是“马甲”,无奈个人身份的原因实在不便以真实身份示人,免得给管理人员添乱。

[ 本帖最后由 打翻孔乙己 于 2007-11-24 02:30 编辑 ]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07-11-24 02:40:30

这个我会跟评测版几个斑竹沟通的

抱歉,所有事情都不清楚

但我知道:谁要在论坛里拉帮结派,自以为老子天下第1,损人为乐,二话不说:封

很简单:
这里人人平等

别老自以为是。

Possessed 发表于 2007-11-24 03:21:54

翠花是个好斑竹,枪毙也是个好同志,也在论坛做过很多贡献,不过就是偏激,十足jackson迷,大家还是和平解决问题吧。至于那位孔乙己朋友,可以的话你也当回“专家”试试,这么长时间了枪毙在研究jackson琴花的心血大家都是可以看到的,别人问jackson真假的时候,怎么不见那么有料的您出来露一手呢???

湛江杀人王 发表于 2007-11-24 08:41:32

不是很了解这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我支持翠花!!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07-11-24 09:03:08

原帖由 Possessed 于 2007-11-24 03:21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翠花是个好斑竹,枪毙也是个好同志,也在论坛做过很多贡献,不过就是偏激,十足jackson迷,大家还是和平解决问题吧。至于那位孔乙己朋友,可以的话你也当回“专家”试试,这么长时间了枪毙在研究jackson琴花的心 ...


你说的很有道理

大家在论坛都有自己的个性

但是,论坛毕竟是公共场合,偏激的行为 容易助长论坛的坏风气

他的帖子我也见过(以前的一些好评论),但是,没有任何资本是可以上来攻击人的。

或许,攻击的人很多,但恰巧我看到他攻击了

而且,我说了封1周,让他反省。我就不希望再罗嗦此事。

如果继续跟我罗嗦,那我从来不会解


如果没错的人,是没必要那么罗嗦的,我这么认为

BREMEN 发表于 2007-11-24 09:09:12

这件事虽然不知道具体,人已经封了!
我相信翠花人品! 顶翠花

十字勋章 发表于 2007-11-24 12:16:28

谁先找的谁.大家已经很清楚了.
引那么多干什么?有点实质性的东西没有.
我伪专家的证据在哪里.
我主动攻击你的证据在哪里.
可是你主动攻击我的证据随处可见.
关于你加我精华一事我声明感谢你没有?
你不爽我的根儿在哪儿?
别去找理由了.就是我对Jackson的狂热.
我贬低ESP你就攻击我?
你贬低Jackson我攻击你没有?
论坛没有限制偏激.狂热言论的条例.
我的偏激和狂热没针对任何人.
我不想去翻什么引用什么.
而且我公开声明过没有.不和你交流.
退避三舍.是不是我说的?
现在话都不让我说了.随你怎么说.可惜你拿不出我先攻击你的证据.
确实很苍白.
不让我说话是吧?
没关系.大家心里有杆秤.无须去引用什么.
仅这一次.谁找的麻烦.大家心知肚明.
我闹腾.你这么挤兑我我能不能不闹腾?
换个人你这样挤兑别人试试.
那些自以理智什么见长的达人们.自己掂量一下.
谁这样拐弯抹角的成天跟你找茬.你恐怕早就爆发了.
我敢说一句.但凡有你徐某人出现的帖子我一定不看.
即便有回复.绝不会跟你沾边儿.
因为我说过.退避三舍.
可是你徐某人是捕风捉影的找我枪毙的每个字眼.
我没说错吧?
我不认识谁.我没给谁谁打过电话.
我也不用谁帮我.
我的责任.我负得起.
我先骂你.把我剐了我都没二话.
可是我一再客气的情况下.你还招我.
我凭什么跟你客气.
你要拿得出我伪专家.给人胡做鉴定.帮倒忙的证据.
我没说的.可是有没有?
谁主观?谁主观的给别人扣上一顶又一顶的帽子.
我给你扣过没有.
我错我敢认.你错你敢不敢认?
你不敢!因为你没那勇气!
从最早到今天.你引这引那.强词夺理的说你怎么怎么对.
想说明你自己半点错都没有.就是想说明全是我枪毙一人之罪.
这就怪了事儿了.惹事儿的反倒是好人.
真是一大怪事.就象某人去挑着谁打架.打不过了.倒跑去报警.
说都是人家的错.都怪人家不该出门让你看见.
以前.你攻击我.哪次不是我主动退避的.
你还忍让?
包括此次.明摆着的事.到头来还是我枪毙之错.
我笑了.真的.
惹出事来.还来义正严词.
不让人佩服都不行啊.

引用西门烧烤的一句话:一个枪毙倒下去.千万个枪毙站起来.

[ 本帖最后由 十字勋章 于 2007-11-24 12:18 编辑 ]

cnhawk 发表于 2007-11-24 13:14:51

原帖由 十字勋章 于 2007-11-24 12:16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你不爽我的根儿在哪儿?
别去找理由了.就是我对Jackson的狂热.
我贬低ESP你就攻击我?
你贬低Jackson我攻击你没有?

可惜你拿不出我先攻击你的证据.
确实很苍白.
我闹腾.你这么挤兑我我能不能不闹腾?
换个人你这样挤兑别人试试.

真是一大怪事.就象某人去挑着谁打架.打不过了.倒跑去报警.
说都是人家的错.都怪人家不该出门让你看见.

包括此次.明摆着的事.到头来还是我枪毙之错.
我笑了.真的.
惹出事来.还来义正严词.
不让人佩服都不行啊.

的确是明摆着的事,事实都摆在面前,这位同志还要睁着眼睛说假话,难道不觉得不好意思?

好吧,既然他要闹腾个没完,我就再用事实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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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同志反复强调我用品牌成见攻击他。差不多谁都有自己的品牌喜好,没错,但我从未说过任何针对jackson很难听的话,尽管没什么兴趣,也尽量避免过分主观,所有帖子尽管来搜。但是他呢,几乎每遇到一次ESP就嘲讽、贬低一次,这也就算了,言论自由嘛。但是这说明两个问题,其一,是他自己有强烈的品牌成见,容不得别人一点不同意见,并且把他这种逻辑强加于我,非要说我也有和他相同的成见;其二,ESP和JACKSON本来就是容易引起争论的话题,事情的本质不在这里,却非要说这是我不爽他的“根儿”,引发论坛上各自爱好者的矛盾,居心何在?

再说明白一点,JACKSON的帖子被我加精华的不在少数,ESP的帖子我不给加精的也很多。况且,论坛上喜欢JACKSON的朋友这么多,说话偏激的也不只枪毙一个,为什么我和他们都可以和气讨论,偏偏来对付你?所以说,强调品牌成见这种说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自我膨胀,自相矛盾,没加到精华就激动得要命,说很多义愤填膺的话,又说“为了弟兄们无所谓”的话,这是我不爽他的根儿。把自己的主观想象和品牌成见强加于他人身上,提出“**军团”这种小团体观念,这是我不爽他的根儿。动辄骂人,甚至在事实面前还能颠倒黑白地辩解,这是我不爽他的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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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你拿不出我先攻击你的证据.”“我闹腾.你这么挤兑我我能不能不闹腾?”
前面的事实依据都摆在面前,谁闹腾,怎么闹腾起来的,认字的朋友都能看懂,怎么这位同志看不懂呢?还是不敢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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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人去挑着谁打架.打不过了.倒跑去报警”,这话在逻辑上和事实上都不成立。前面所有事实已经证明是这位同志多次闹腾,所以谁挑起事情的答案非常明了。事实还证明我保持了足够的忍让和克制,在他几次帖子里公然攻击我,都没有回帖和他对骂,所以“打架”也不存在。另外,我当时任版主,凭之前那些依据封他是合情合理的事,我都没封,如果真是“打不过了去报警”,我当初当警察的时候早就把他枪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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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站在事实面前还能振振有辞地说假话呢?都怪我又忍不住了,再摆出事实给大家看,见谅!

[ 本帖最后由 cnhawk 于 2007-11-24 13:44 编辑 ]

管你员 发表于 2007-11-24 13:45:05

做为管你员,我想说一句,就是,都别吵了,今天天气不错。去外面玩会儿去吧。

meiyoushuo 发表于 2007-11-24 14:09:05

回复 #12 管你员 的帖子

你的加菲猫头像呢?

你应该请加菲猫出来,让大家开心一下啊!

说不定,加菲猫,会让各位心平气和呢?

jackpallon 发表于 2007-11-24 15:20:40

^9 ^9 ^9哈哈 , 管你员 还敢露面啊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07-11-24 18:01:20

刚才回到北京,和评测斑竹调查了下情况

基本人都没问题,就是都是特别强(JIANG),而且卯上了



从我个人在论坛接触,枪毙是有很大个性,但人没什么问题。

翠花更不用说了,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偏袒斑竹(包括曾经的),我相信我选的斑竹的能力与做事的态度,我信任他们。


在这最后说1句,处理结果:

1、枪毙1周后解开

2、以后翠花、枪毙谁也不许回对方的帖子,否则,就握手做个朋友;如果做不了朋友,那就不要在一个帖子下出现,包括马甲。

最后,希望双方和解,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好。


另外,什么西们烧烤说:1个倒下了,千万个起来了? 把这句话找到,我立即封他,清空他^9

我真诚的欢迎 封1个ID,换来千万个注册用户:)

死亡下沉 发表于 2007-11-24 22:50:28

十字勋章 发表于 2007-11-25 00:17:30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07-11-24 18:01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刚才回到北京,和评测斑竹调查了下情况

基本人都没问题,就是都是特别强(JIANG),而且卯上了



从我个人在论坛接触,枪毙是有很大个性,但人没什么问题。

翠花更不用说了,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偏袒斑 ...
冲兵总这番话.我认了!!!!
来贵阳的话.言语一声.我请你!!!!茅台!!!!
也发展下南方市场!
顺便再次声明:
翠花朋友.我仍称呼你一声朋友.
咱们话不投机.今后不绞和.
但是你要有需要帮助.但凡找上我枪毙.我没二话.
一码归一码.
你比我小.
我工作很忙.经常出差.
我实在不想.也没精力再争什么东西了.
到此结束吧.
既然你刚毕业.
我也祝福你今后顺利.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吧.

[ 本帖最后由 十字勋章 于 2007-11-25 00:19 编辑 ]

jackpallon 发表于 2007-11-25 08:12:51

:Q :Q :Q

BREMEN 发表于 2007-11-25 09:49:34

^7 ^7   和为贵!

cnhawk 发表于 2007-11-25 14:28:05

原帖由 十字勋章 于 2007-11-25 00:17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翠花朋友.我仍称呼你一声朋友.
咱们话不投机.今后不绞和.
但是你要有需要帮助.但凡找上我枪毙.我没二话.
一码归一码.
你比我小.
我工作很忙.经常出差.
我实在不想.也没精力再争什么东西了.
到此结束吧.
既然你刚毕业.
我也祝福你今后顺利.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吧.

最初认识你也是不打不相识,现在还是不打不相识,呵呵

工作都很忙,很多事情咱们都不会争了,当作过去吧

祝以后一切顺利,欢迎有空来玩^7

jaychoupp 发表于 2007-11-25 21:42:18

^7 ^7 ^7

管理员 发表于 2007-11-25 22:07:00

相信在这的都是喜欢吉他的

既然双方都让步了,握个手

拿我去枪毙解开了,还有其马甲

line6xtlive 发表于 2007-11-26 08:30:47

我来晚了翠花!

菲菲 发表于 2007-11-26 14:00:30

现在论坛上有些斑竹,就是大势.不问轻重.动动就封人家的ID.人家有的GC建站不久的老朋友,也照删不误.,有的人家不定有什么别的用意或企图.你删贴也就了事.也用不着封人家ID.唉弄的像中国DX似的.唉,还是怀念咱以前的老班长!!!!!^9 ^9 ^9 ^19

摇滚小西 发表于 2007-11-26 16:24:26

^7 论坛还是要靠大家的,大家做好,论坛会更好.

line6xtlive 发表于 2007-11-26 17:00:52

枪毙翠花   握手吧!开点!

要不我吃了翠花的酸菜,偷走枪毙的子弹!

圣徒撒旦 发表于 2007-11-26 17:17:57

来吧^7
我最爱吃的就是酸菜.谢谢^7
^7
^7

拿我去枪毙 发表于 2007-11-26 17:22:40

^7
^7
^7
大家都来握握

RebBeach 发表于 2007-11-27 01:40:47

恩,这个结果好,团结就是力量:) 等俺来把JACKSON回家和俺的ESP好好团结合作^18 都是好琴

line6xtlive 发表于 2007-11-27 10:56:37

原帖由 拿我去枪毙 于 2007-11-26 17:22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7
^7
^7
大家都来握握
看来你是怕我了哈哈哈

小心我偷你子弹!

大家都是一家人!

pain 发表于 2007-11-27 12:00:57

^13 ^13 圆满

菲菲 发表于 2007-11-28 14:22:34

吉他大师范院校吉他之神出鬼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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