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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拿我去枪毙”事件的朋友,麻烦来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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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1-24 01:29: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这件事情劳烦了远在外地操劳的姜哥,也害得不少朋友耽误时间关注,我深感抱歉,本也不打算再为这事发言,息事宁人。

但是凡事都讲事实、讲依据,看到“拿我去枪毙”今天所发的颠倒黑白的言论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556922,我也忍不住出来说一次。

不做没意义的争吵,就摆出事实依据,大家看了自然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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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406244

这个帖子,我当初在第一时间为他加了精华和高亮。《Jackson金属第一琴从何说起》,从这样的标题就能看出这是怎样一个主观、偏激的帖子,但我还是给他加了,为什么?论坛上的争论太正常了,对我来说,凡是理性和我争论的朋友都值得欣赏。如果像他所说,我是“小心眼”、“一直找他麻烦”、“在jackson和ESP问题上打压他”的人,何必给这个我根本不赞同的帖子加精加亮?后来不止一位朋友批评我,说这种水平的帖子根本不该加,我还跟他们说,没事,枪毙也是热心人,鼓励一下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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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447588

然后这个帖子,《Jackson防假攻略》。看到帖子后我本想加精,因为有前车之鉴,加上我对jackson的了解比较有限,赶紧请教了其他版主。征询当时评测版所有版主意见后,大家一致认为不能加精,具体原因老梅大哥后来回帖说明了。可是他呢?一直认为是我故意不给他加,对他的观点有成见。难道他不想想,为什么所有版主做出同样的判断,难道他不想想,如果我真那么小心眼,前面那么偏激的帖子何必给他加?

此后他在回帖里说了很多煽动性很强的话,但这个帖子我从没回过一次。为什么?忍让!克制!当时几位超版跟我说,版主不要参与争吵,我做到了。如果我像他说的“跟条鼻涕冲一样的粘着他”,为什么不在当时就骂得他狗血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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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448998-1-3.html

再后这个帖子,《效果器教学第一篇<BOSS>》。尽管就在不久前有上一个帖子的不愉快,我还是打算在第一时间为他加精,毕竟辛苦写这么多不容易,是不是我人太好了?但是在我任版主的时候有一个习惯,就是每看到打算加精但没有说明“转载”的帖子,都从中随机截取几句发到百度上试试,结果搜到几篇帖子和他的雷同。况且那些帖子比他的更全面,他所发的只是截取其中一部分。因此我很善意地提醒他,请注明转载。

结果呢?结果他在回帖里破口大骂,什么“鸟人”之类的脏话满天飞。就凭他当时的所作所为,封他是完全合理的。但我没封,也专门打电话请其他版主不要为难他,甚至麻烦老梅大哥出面和解。为什么?就是不想把GC这个愉快的环境变得鸡飞狗跳乌烟瘴气。照顾到版面里的和气,我仅仅把帖子锁了,哪怕他再次发贴,并且再次骂我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449162 我也没有理会。我是对他太够意思了呢?还是我心太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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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他发了一个很过火的帖子,大意是说“ESP的诞生是怎么愚蠢地把jackson的琴头切掉一块”,充分发泄了他的偏激。再次需要说明的是,我不同意他的观点,但我尊重他的讨论自由。但是他又在后面回帖里话锋一转,借着帖子把我大骂一顿,发泄前两次的不满,我是不是该封他?但我还是没封!为什么?还是不想跟他计较,请教其他几位版主之后,我把帖子删了息事宁人。而且删帖的时候我发了条站务短信给他,内容是说“你有一定的技术水平,应该把精力用在帮助他人上,不要做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情。”我是不是对他太太太太太客气了?

---------------------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554715-1-1.html

最后这个帖子,他的回复大肆批判“金属第一琴”的观点,和他之前的帖子截然相反。我从争论问题的角度批评他的做法“不老实”,话有些重,但没有骂他,而且我很客气地使用“一位高人”的说法,并没点明是他。结果看看他说了些什么?

他说了一堆“寄生虫”、“狗屎”之类的脏话,具体内容我不复述了。而且他句句针对我本人,与帖子里所讨论的问题根本扯不上关系。更严重者,他把我过去到现在的经历挖出来批斗一番,加上所谓的“朋友短信告诉他的小道消息”添油加醋。他说“忍耐是有限度的”,没错,忍耐是有限度的,所以这次我投诉他,不能再让他这样放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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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再来看看他所说的,“但是有人一直找我麻烦”、“面对向我挑衅这么长时间的人”、“我对此人已经忍让再三了”、“屎盆子给我硬扣是扣不上的”、“大家心里也是明镜一般的清楚”,这些话在事实依据面前是何等的苍白无力?

有理不在声高。关于这件事情我不再多说,他爱怎么闹腾就随便他吧。

多次劳烦姜哥和论坛里的朋友,耽误大家时间了,翠花在这向你们道歉!:D

[ 本帖最后由 cnhawk 于 2007-11-24 02:12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24 01:48:39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14 ^14 ^14

这个问题严重了……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11-24 01:53:3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11-24 02:24:21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论坛里总TM有这么一部分人,用那些道听途说+个人杜撰的“专业理论”,以极其偏执的“专业眼光”对设备的肤浅理解,再加上若干莫名其妙的“专业词汇” 拼凑几篇所谓的“评测”、“介绍”,来冒充专家,希望籍此来获得广泛的“认知”和“尊重”。

无奈,其个人专业知识之肤浅、评论用词之可笑令人发指!

我本无意参与此类争端, 可在这部分伪专家的“谆谆教导”之下,开始经常遇到有人用这些所谓的“专业理论”来错误的理解,偏执的评论。

更有某些版主不解风情,频频影响“专家树立威信”,怎么就那么不“懂事”呢,让人家心存不满,能不骂你么!

“专家”们也别生气,我来说一句 —— 孩子 别拿无知当个性!要获得尊重,脑子里得有料!别被虚荣心冲昏了头!

BTW 我承认我是“马甲”,无奈个人身份的原因实在不便以真实身份示人,免得给管理人员添乱。

[ 本帖最后由 打翻孔乙己 于 2007-11-24 02:30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24 02:4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我会跟评测版几个斑竹沟通的

抱歉,所有事情都不清楚

但我知道:谁要在论坛里拉帮结派,自以为老子天下第1,损人为乐,二话不说:封

很简单:
这里人人平等

别老自以为是。
发表于 2007-11-24 03:21:54 | 显示全部楼层
翠花是个好斑竹,枪毙也是个好同志,也在论坛做过很多贡献,不过就是偏激,十足jackson迷,大家还是和平解决问题吧。至于那位孔乙己朋友,可以的话你也当回“专家”试试,这么长时间了枪毙在研究jackson琴花的心血大家都是可以看到的,别人问jackson真假的时候,怎么不见那么有料的您出来露一手呢???
发表于 2007-11-24 08:41: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很了解这事情的来龙去脉``````但是我支持翠花!!
发表于 2007-11-24 09:0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ossessed 于 2007-11-24 03:21 发表
翠花是个好斑竹,枪毙也是个好同志,也在论坛做过很多贡献,不过就是偏激,十足jackson迷,大家还是和平解决问题吧。至于那位孔乙己朋友,可以的话你也当回“专家”试试,这么长时间了枪毙在研究jackson琴花的心 ...



你说的很有道理

大家在论坛都有自己的个性

但是,论坛毕竟是公共场合,偏激的行为 容易助长论坛的坏风气

他的帖子我也见过(以前的一些好评论),但是,没有任何资本是可以上来攻击人的。

或许,攻击的人很多,但恰巧我看到他攻击了

而且,我说了封1周,让他反省。我就不希望再罗嗦此事。

如果继续跟我罗嗦,那我从来不会解


如果没错的人,是没必要那么罗嗦的,我这么认为
发表于 2007-11-24 09: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件事虽然不知道具体,人已经封了!
  我相信翠花人品! 顶翠花
发表于 2007-11-24 12:16:28 | 显示全部楼层
谁先找的谁.大家已经很清楚了.
引那么多干什么?有点实质性的东西没有.
我伪专家的证据在哪里.
我主动攻击你的证据在哪里.
可是你主动攻击我的证据随处可见.
关于你加我精华一事我声明感谢你没有?
你不爽我的根儿在哪儿?
别去找理由了.就是我对Jackson的狂热.
我贬低ESP你就攻击我?
你贬低Jackson我攻击你没有?
论坛没有限制偏激.狂热言论的条例.
我的偏激和狂热没针对任何人.
我不想去翻什么引用什么.
而且我公开声明过没有.不和你交流.
退避三舍.是不是我说的?
现在话都不让我说了.随你怎么说.可惜你拿不出我先攻击你的证据.
确实很苍白.
不让我说话是吧?
没关系.大家心里有杆秤.无须去引用什么.
仅这一次.谁找的麻烦.大家心知肚明.
我闹腾.你这么挤兑我我能不能不闹腾?
换个人你这样挤兑别人试试.
那些自以理智什么见长的达人们.自己掂量一下.
谁这样拐弯抹角的成天跟你找茬.你恐怕早就爆发了.
我敢说一句.但凡有你徐某人出现的帖子我一定不看.
即便有回复.绝不会跟你沾边儿.
因为我说过.退避三舍.
可是你徐某人是捕风捉影的找我枪毙的每个字眼.
我没说错吧?
我不认识谁.我没给谁谁打过电话.
我也不用谁帮我.
我的责任.我负得起.
我先骂你.把我剐了我都没二话.
可是我一再客气的情况下.你还招我.
我凭什么跟你客气.
你要拿得出我伪专家.给人胡做鉴定.帮倒忙的证据.
我没说的.可是有没有?
谁主观?谁主观的给别人扣上一顶又一顶的帽子.
我给你扣过没有.
我错我敢认.你错你敢不敢认?
你不敢!因为你没那勇气!
从最早到今天.你引这引那.强词夺理的说你怎么怎么对.
想说明你自己半点错都没有.就是想说明全是我枪毙一人之罪.
这就怪了事儿了.惹事儿的反倒是好人.
真是一大怪事.就象某人去挑着谁打架.打不过了.倒跑去报警.
说都是人家的错.都怪人家不该出门让你看见.
以前.你攻击我.哪次不是我主动退避的.
你还忍让?
包括此次.明摆着的事.到头来还是我枪毙之错.
我笑了.真的.
惹出事来.还来义正严词.
不让人佩服都不行啊.

引用西门烧烤的一句话:一个枪毙倒下去.千万个枪毙站起来.

[ 本帖最后由 十字勋章 于 2007-11-24 12:18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4 13:14:5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十字勋章 于 2007-11-24 12:16 发表
你不爽我的根儿在哪儿?
别去找理由了.就是我对Jackson的狂热.
我贬低ESP你就攻击我?
你贬低Jackson我攻击你没有?

可惜你拿不出我先攻击你的证据.
确实很苍白.
我闹腾.你这么挤兑我我能不能不闹腾?
换个人你这样挤兑别人试试.

真是一大怪事.就象某人去挑着谁打架.打不过了.倒跑去报警.
说都是人家的错.都怪人家不该出门让你看见.

包括此次.明摆着的事.到头来还是我枪毙之错.
我笑了.真的.
惹出事来.还来义正严词.
不让人佩服都不行啊.


的确是明摆着的事,事实都摆在面前,这位同志还要睁着眼睛说假话,难道不觉得不好意思?

好吧,既然他要闹腾个没完,我就再用事实说话。

-----------------------------

这位同志反复强调我用品牌成见攻击他。差不多谁都有自己的品牌喜好,没错,但我从未说过任何针对jackson很难听的话,尽管没什么兴趣,也尽量避免过分主观,所有帖子尽管来搜。但是他呢,几乎每遇到一次ESP就嘲讽、贬低一次,这也就算了,言论自由嘛。但是这说明两个问题,其一,是他自己有强烈的品牌成见,容不得别人一点不同意见,并且把他这种逻辑强加于我,非要说我也有和他相同的成见;其二,ESP和JACKSON本来就是容易引起争论的话题,事情的本质不在这里,却非要说这是我不爽他的“根儿”,引发论坛上各自爱好者的矛盾,居心何在?

再说明白一点,JACKSON的帖子被我加精华的不在少数,ESP的帖子我不给加精的也很多。况且,论坛上喜欢JACKSON的朋友这么多,说话偏激的也不只枪毙一个,为什么我和他们都可以和气讨论,偏偏来对付你?所以说,强调品牌成见这种说法,是根本站不住脚的。自我膨胀,自相矛盾,没加到精华就激动得要命,说很多义愤填膺的话,又说“为了弟兄们无所谓”的话,这是我不爽他的根儿。把自己的主观想象和品牌成见强加于他人身上,提出“**军团”这种小团体观念,这是我不爽他的根儿。动辄骂人,甚至在事实面前还能颠倒黑白地辩解,这是我不爽他的根儿。

-----------------------------

“可惜你拿不出我先攻击你的证据.”“我闹腾.你这么挤兑我我能不能不闹腾?”
前面的事实依据都摆在面前,谁闹腾,怎么闹腾起来的,认字的朋友都能看懂,怎么这位同志看不懂呢?还是不敢看?

-----------------------------

“某人去挑着谁打架.打不过了.倒跑去报警”,这话在逻辑上和事实上都不成立。前面所有事实已经证明是这位同志多次闹腾,所以谁挑起事情的答案非常明了。事实还证明我保持了足够的忍让和克制,在他几次帖子里公然攻击我,都没有回帖和他对骂,所以“打架”也不存在。另外,我当时任版主,凭之前那些依据封他是合情合理的事,我都没封,如果真是“打不过了去报警”,我当初当警察的时候早就把他枪毙了。

-----------------------------

真的想不明白,为什么有人站在事实面前还能振振有辞地说假话呢?都怪我又忍不住了,再摆出事实给大家看,见谅!

[ 本帖最后由 cnhawk 于 2007-11-24 13:44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24 13:45:05 | 显示全部楼层
做为管你员,我想说一句,就是,都别吵了,今天天气不错。去外面玩会儿去吧。
发表于 2007-11-24 14:09:0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 管你员 的帖子

你的加菲猫头像呢?

你应该请加菲猫出来,让大家开心一下啊!

说不定,加菲猫,会让各位心平气和呢?
发表于 2007-11-24 15:20:40 | 显示全部楼层
^9 ^9 ^9  哈哈 , 管你员 还敢露面啊
发表于 2007-11-24 18:0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回到北京,和评测斑竹调查了下情况

基本人都没问题,就是都是特别强(JIANG),而且卯上了



从我个人在论坛接触,枪毙是有很大个性,但人没什么问题。

翠花更不用说了,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偏袒斑竹(包括曾经的),我相信我选的斑竹的能力与做事的态度,我信任他们。


在这最后说1句,处理结果:

1、枪毙1周后解开

2、以后翠花、枪毙谁也不许回对方的帖子,否则,就握手做个朋友;  如果做不了朋友,那就不要在一个帖子下出现,包括马甲。

最后,希望双方和解,多个朋友总比多个敌人好。


另外,什么西们烧烤说:1个倒下了,千万个起来了? 把这句话找到,我立即封他,清空他^9

我真诚的欢迎 封1个ID,换来千万个注册用户:)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7-11-24 22:5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7-11-25 00:17: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07-11-24 18:01 发表
刚才回到北京,和评测斑竹调查了下情况

基本人都没问题,就是都是特别强(JIANG),而且卯上了



从我个人在论坛接触,枪毙是有很大个性,但人没什么问题。

翠花更不用说了,不管别人怎么说我偏袒斑 ...

冲兵总这番话.我认了!!!!
来贵阳的话.言语一声.我请你!!!!茅台!!!!
也发展下南方市场!
顺便再次声明:
翠花朋友.我仍称呼你一声朋友.
咱们话不投机.今后不绞和.
但是你要有需要帮助.但凡找上我枪毙.我没二话.
一码归一码.
你比我小.
我工作很忙.经常出差.
我实在不想.也没精力再争什么东西了.
到此结束吧.
既然你刚毕业.
我也祝福你今后顺利.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吧.

[ 本帖最后由 十字勋章 于 2007-11-25 00:19 编辑 ]
发表于 2007-11-25 08:12:51 | 显示全部楼层
:Q :Q :Q
发表于 2007-11-25 09:49:34 | 显示全部楼层
^7 ^7     和为贵!
 楼主| 发表于 2007-11-25 14:2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十字勋章 于 2007-11-25 00:17 发表
翠花朋友.我仍称呼你一声朋友.
咱们话不投机.今后不绞和.
但是你要有需要帮助.但凡找上我枪毙.我没二话.
一码归一码.
你比我小.
我工作很忙.经常出差.
我实在不想.也没精力再争什么东西了.
到此结束吧.
既然你刚毕业.
我也祝福你今后顺利.走好自己的人生道路吧.


最初认识你也是不打不相识,现在还是不打不相识,呵呵

工作都很忙,很多事情咱们都不会争了,当作过去吧

祝以后一切顺利,欢迎有空来玩^7
发表于 2007-11-25 21:42:18 | 显示全部楼层
^7 ^7 ^7
发表于 2007-11-25 22:07:0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在这的都是喜欢吉他的

既然双方都让步了,握个手

拿我去枪毙  解开了,还有其马甲
发表于 2007-11-26 08:3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来晚了翠花!
发表于 2007-11-26 14: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论坛上有些斑竹,就是大势.不问轻重.动动就封人家的ID.人家有的GC建站不久的老朋友,也照删不误.,有的人家不定有什么别的用意或企图.你删贴也就了事.也用不着封人家ID.唉弄的像中国DX似的.唉,还是怀念咱以前的老班长!!!!!^9 ^9 ^9 ^19
发表于 2007-11-26 16:24:26 | 显示全部楼层
^7 论坛还是要靠大家的,大家做好,论坛会更好.
发表于 2007-11-26 17: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枪毙  翠花   握手吧!  开点!

要不我吃了翠花的酸菜,偷走枪毙的子弹!
发表于 2007-11-26 17:17: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吧^7
我最爱吃的就是酸菜.谢谢^7
^7
^7
发表于 2007-11-26 17: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7
^7
^7
大家都来握握
发表于 2007-11-27 01:40:47 | 显示全部楼层
恩,这个结果好,团结就是力量:) 等俺来把JACKSON回家和俺的ESP好好团结合作^18 都是好琴
发表于 2007-11-27 10:56: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拿我去枪毙 于 2007-11-26 17:22 发表
^7
^7
^7
大家都来握握

看来你是怕我了哈哈哈

小心我偷你子弹!

大家都是一家人!
发表于 2007-11-27 12:00:57 | 显示全部楼层
^13 ^13 圆满
发表于 2007-11-28 14:2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大师范院校吉他之神出鬼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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