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行者 发表于 2009-6-21 19:55:06

支持tonghai的想法,连红色中国都在努力变人治为法治,有些事情是在战略阶层的,这个不是一般人能看得到的,绝个简单的例子,中国古代基本上每个王朝的终结都在后面几个昏君的手里,物以类聚,昏君手下是昏官,有几个胆大明官的谏一下,也多没有好下场,结果其他官员要莫明哲保身,要莫同流合污,结果,这个国家机器彻底完蛋了,结果,就被人家给推翻了,被人杀头了!为什么,人治的根本就是靠人,好人好治,烂人烂治。
法治就好一些,它是靠规章制度来办事的,换句话说,所谓的管理者不过是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只要规章制度在,谁来管理都差不多,这个不好吗?什么事情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而不是因为几个人的喜怒哀乐来决定解决方法。
犯了错,要有相应的处罚在,而不是靠个人的喜好!
要知道有些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这样的事情也会发生在你的头上,不要看别人的笑话,当心自己也是个笑话!
PS,这里虽然是个论坛和虚拟,但是有些人来说,他的现实物质正来源于此吧。

tonghai 发表于 2009-6-21 20:20:54

原帖由 slash_gl 于 2009-6-21 17:04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觉得你要是真的相帮GC分忧解难

你就出来做回管理者,让不成熟的管理者向你学习,这才是实而不华的做法

论坛的网友并不是像你说的都是理解力这么强,你的向导作用又起到了多少?

你的哪个向导是让帖子 ...


你还是认为,只有版主,在为论坛作贡献?



你认为,只有版主才能让人信服?



我说一句,你别生气,就是GC的老大,也没能力让帖子和谐!

那个贝司版的法丽达帖子,小兵吉他在152楼就劝告了,可是,帖子还是盖到了320楼!152楼以后,还是有人在对话郭德纲?贝司论坛是讨论郭德纲的?这不是莫大的讽刺么?

有人听老大话么?那,我算老几呢?



我关心GC论坛,是因为我始终认为论坛是培养摇滚后备军的摇篮!



你要是认为我在妨碍论坛的管理,我可以选择离开。离开GC,我没有任何损失,因为我没有从GC论坛得到过一分的利益!

tonghai 发表于 2009-6-21 20:33:27

回复 41# 修行者 的帖子

谢谢你对我的支持,你的话很有道理

不过呀,GC论坛不是封建王朝,放心啦

修行者 发表于 2009-6-21 20:35:29

原帖由 tonghai 于 2009-6-21 20:33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你对我的支持,你的话很有道理

不过呀,GC论坛不是封建王朝,放心啦
晕,我没说这里是封建王朝,怎么一下子感觉水平就下来了呢??

tonghai 发表于 2009-6-21 20:43:22

回复 35# 王梦飞王妃 的帖子

根据《吉他中国论坛斑竹管理手册》,你违规了!你最多只有锁帖的权限,如果你是超级斑竹的话:

关于跨版管理:每个版的斑竹基本管理在自己所管辖的论坛范围,如果发现其他版的问题,可以向该版斑竹举报,谢绝对其他版进行版务干涉。

关于超级斑竹跨版管理声明:
1、超级斑竹权限基本等同斑竹,具体参考斑竹手册;
2、超级斑竹可以跨版管理进行删除、锁定帖子只限制于各种违法帖子、政治帖子、严重人身攻击帖子
3、超级斑竹不得干扰其他版各自的版务,但可以提意见和建议,斑竹之间要多协作。
4、二手论坛和闲聊区为敏感区,特别强调非该版斑竹,谢绝管理,有问题请向该版版主举报会通知管理员

slash_gl 发表于 2009-6-21 20:44:53

tonghai 发表于 2009-6-21 20:45:21

原帖由 修行者 于 2009-6-21 20:35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晕,我没说这里是封建王朝,怎么一下子感觉水平就下来了呢??


恩,没说就好

就当我也没说

哈~~~

遊客 发表于 2009-6-21 20:48:49

鬼谷先生:


一、我并没有在民谣版进行人身攻击,我唯一一次人身攻击是在闲聊版针对噬魂者,其他的言论我承认有的挺刺人,但还没有上升到人身攻击的侮辱性高度。或者王梦飞王妃认为我多次进行人身攻击,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请给出证据,否则我可以认为,他一在越权处理,二在捏造事实。另外,当时的禁言照样是永久性的。

二、被封前我曾在帖子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838184-1-1.html里有过对王梦飞王妃的不利言论:“民谣版另一个卖假琴的王梦飞王妃版主”,目前那店子依然开着,假琴依然卖着:http://store.taobao.com/shop/view_shop-94bff4aab1091cc68be54d21f3ac284e.htm?ssid=r11,我说的是事实,他也承认以前将这个链接弄在签名里了,这个链接我发在了贝小芬那个帖子的5楼,作为对无声雨滴的回复。我认为,本着“避嫌”原则,王梦飞王妃不应该对我进行处理。

三、封我之前并没有任何斑竹以任何形式对我作出过任何警告。

综上,王梦飞王妃违反论坛规定四次,加上处理没有给出任何明示,完全符合“阴悄悄的在暗处点鼠标”特征,其行为显然是“执法犯法”,请求调查处理。

实施“禁止访问”和“删除闲聊帖子”那个斑竹,本人继续申诉。

无产阶级工人 发表于 2009-6-21 21:09:43

zyx1990a 发表于 2009-6-21 21:12:53

鄙视,强烈鄙视,如果你说他是蛆虫满嘴喷粪还不是人身攻击不是侮辱的话,那么请你告诉我什么才叫侮辱!!!!!!!!!!!!!!!

03697192 发表于 2009-6-21 21:24:33

这鬼谷貌似整天都在喷人?没见过他别的贴~

tonghai 发表于 2009-6-21 21:34:23

原帖由 slash_gl 于 2009-6-21 20:44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别别别,您别走,好家伙,我罪过大了

我只是觉得您当斑竹更合适管理,不当斑竹效果确实不太明显,我真是这么觉得的

有时候效果也真的适得其反



谢谢你看重我

所谓的“适得其反”,还是理念上差距的存在吧,我想。

比如,我看出了王梦飞王妃版主的管理错误,可他还是没发觉自己有错。

lyh0720 发表于 2009-6-21 21:47:31

专喷该喷的 发表于 2009-6-21 21:57:26

原帖由 lyh0720 于 2009-6-21 21:47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我发现你们真的太坏了自己被封了 就非要拉个垫背的   
上次蓝色深沉 版主 封了一个喷子   结果人家说他违规 给取消了版主
这次你们又要弄到王版主真的太坏了
自己错了就承认错误明确自己来gc干嘛的
...

蓝色都道歉了,不知道你还拿这件事出来企图说明什么,这个例子在此处有何意义?

sighlee 发表于 2009-6-21 22:39:55

好了,既然王版解释了,那么这个事情也就清楚了。
现在我代表闲聊版主,对此事作以下总结和处理:
1:鬼谷先生永久禁止访问更正为禁言3天,以示警告。希望先生今后采取更易让朋友们接受的言论方式,以求达到论坛和睦的目的。
2:以噬魂者为例,请各位会员注意发帖质量,以免引起他人误解和反感。珍惜ID,珍惜论坛资源。
3:继续警告和反对发表唆使性言论、攻击版主、论坛的行为。这里就不点名了,请好自为之。
4:请各位版主同仁继续加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版规、版主操作规定,在其他板块进行管理的时候与当版版主取得沟通,达成共识,谨慎操作。
5:大爱乃胸襟博大是也,大成乃海纳百川是也。所谓“我不一定赞同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勿以个人喜好来衡量他人对错,勿以个人喜好来进行板块管理。会员多自重,版主多引导。

请管理员将此帖锁定,谢谢。

摇滚小西 发表于 2009-6-22 11:41:08

悲哀啊。现在版主做点什么都不行了,封你,你不自己找原因?试问下,有几个人觉得你不应该封?自己考虑去吧。

[ 本帖最后由 摇滚小西 于 2009-6-22 11:43 编辑 ]

鬼谷者 发表于 2009-6-22 11:44:47

我是鬼谷先生

谢谢sighlee,我坚持观点:
我的义务没尽好,我认罚,我的权利被践踏,我上诉。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矛盾的根源在于权力、权利、义务三者之间的平衡,望管理员明查。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09-6-22 12:19:50

最近忙死,TONGHAI 请PM给我处理意见吧,委托给你,看你执法~~~

魔教东方不败 发表于 2009-6-22 13:45:31

原帖由 鬼谷者 于 2009-6-22 11:44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sighlee,我坚持观点:
我的义务没尽好,我认罚,我的权利被践踏,我上诉。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矛盾的根源在于权力、权利、义务三者之间的平衡,望管理员明查。
你的什么义务什么权利啊哥们,你说这些话的时候顾及别人的感受了么?当你莫名其妙满口脏话喷别人时,他的权利谁来维护?你想过了么?
一个人生活中工作中的烦恼郁闷和对社会的不满,请你一理智,正确的方式去解决和对待,
请你不要以这种方式来宣泄自己的情绪!
好自为之吧,以后少喷人就行了,喷别人我不管,别喷我!

无产阶级工人 发表于 2009-6-22 19:33:25

原帖由 鬼谷者 于 2009-6-22 11:44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谢谢sighlee,我坚持观点:
我的义务没尽好,我认罚,我的权利被践踏,我上诉。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矛盾的根源在于权力、权利、义务三者之间的平衡,望管理员明查。
本人平生最敬重的人有2种   1个是农民1个是工人和劳动者

最鄙视某些 在那说这不对说那不对的人 自己没什么贡献上来就说要怎么怎么的人自以为有多大贡献 在那又这权利那权利的要这您明白什么情况下才有权利么????   当您把您的义务做好了您才有权利说别的什么的   不要学习国内某些学者坐在那说东说西的 自己义务都没尽好瞎说的人!!!

tonghai 发表于 2009-6-22 22:26:30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09-6-22 12:19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最近忙死,TONGHAI 请PM给我处理意见吧,委托给你,看你执法~~~ 0



我的ID是“tonghai ”!你真是懒惰,大小写都不肯翻一下!

恩,我不是版主,你不能委托给我!

我不执法,我给你提建议:

根据GC论坛《斑竹管理手册》,版主没有禁言的权限,只有超级版主有禁言的权限:


超级斑竹工作职责:
除行使以上的“斑竹职责”外,还将行使以下权利:
1、 对论坛各版的活动监测,对于自己擅长的版块要协助管理;
2、 最主要功能锁定用户,对于斑竹或其他会员反映的严重违法论坛规定的用户进行锁定,对于更严重的可以考虑锁定IP(首先确认他用的不是代理)。另外锁定用户请务必给该用户发个解释(FLG的除外)
3、 向管理员及时反映论坛出现的各种问题。
4、 对于人气差的论坛进行审查,并参与活跃论坛,想出对策。


看见了?务必给用户发个解释!



对于版主的处理也有规定:

惩罚即免去斑竹职务,包括以下情况:
1、 参与论坛攻击、漫骂等影响不好的帖子的争论,而不是疏导!
2、 发表攻击本论坛和本论坛会员、斑竹的帖子!
3、 不遵守会员基本规范的
4、 制造谣言、歪曲事实的,不维护整体网站形象的。
5、 工作不负责,只追求虚名,不干实际工作的
6、 会员多人反映表现不佳的


所以说,对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的版主,应该让他停职反省,对认识到自己错误的版主,应该恢复职务。当然,“停职反省”,是我个人的建议,并不是版规,你可以不采纳,不用听我的建议。

在这里,我同时要为蓝色深沉版主说一句,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应该恢复其职务。


小兵吉他 发表于 2009-6-22 23:39:23

fa是死的
REN 是活的

我还是没KAN明白你说啥

lyh0720 发表于 2009-6-22 23:39:25

专喷该喷的 发表于 2009-6-23 06:25:58

千金现在还玩车吗

孤傲一笑 发表于 2009-6-23 11:20:55

小兵说的对,人是活的,规矩是死的,

lyh0720 发表于 2009-6-23 12:03:33

专喷该喷的 发表于 2009-6-23 12:13:59

原帖由 lyh0720 于 2009-6-23 12:03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报告我又发现鬼谷先生的小号在民谣区有损人的迹象哈哈不过这次没骂人

57楼也是他小号呢,你怎么不举报一下?哥也有小号,要不您也查查?
在我天真浪漫的中学时期,班上最遭人讨厌的就是打小报告小屁孩,人的心眼果然大小不一样!

[ 本帖最后由 专喷该喷的 于 2009-6-23 12:18 编辑 ]

lyh0720 发表于 2009-6-23 12:32:17

鬼谷者 发表于 2009-6-23 13:44:45

人是活的?
那就更没理由封我了,我所喷的皆为事实,许多人都在这一关倒下了,他们拒绝接受不好的评价,尽管那是事实。
趋炎附势、你吹我捧,儒家思想片面强调产生的歪曲结果,披上不懂装懂的外衣,在这里大行其道。

恩,明白了,吉他中国,以人为本,有的会员骂了人,没事,有的会员喷了人,封杀;有的斑竹违规了,没事,有的斑竹过失了,撤消。
酌情是可以体现人情味,可是酌情最容易出事。

忽然看见吉他中国每一个页面下边都写了句话: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可是宪法第二章明文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与现实生活中一样,在这里也仅仅注重义务的履行,基本权利却时常被践踏。
我只能理解为那句话只是在要求会员。

我撤诉,我认罚,这里并非最后那片人人向往的净土。

声音地带 发表于 2009-6-23 15:02:28

在这里我们爱憎分明,和平共处,相扶相济,

因为我们都热爱音乐,我们都向往自由和博爱。。。

请问什么是音乐?

摇滚小西 发表于 2009-6-23 15:03:40

有时间回来看看GC和谐天地,慢走。

无产阶级工人 发表于 2009-6-23 17:50:40

原帖由 鬼谷者 于 2009-6-23 13:44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人是活的?
那就更没理由封我了,我所喷的皆为事实,许多人都在这一关倒下了,他们拒绝接受不好的评价,尽管那是事实。
趋炎附势、你吹我捧,儒家思想片面强调产生的歪曲结果,披上不懂装懂的外衣,在这里大行其道 ...

我真想说一句   去   你   x的                      看本圣经你就以为你是上帝  看了个寺就以为你是李白啊   老撤没有用的这是吉他爱好者的净土 学习的园地不是你这样的天堂            

tonghai 发表于 2009-6-23 23:49:26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09-6-22 23:39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fa是死的
REN 是活的

我还是没KAN明白你说啥

相信你比谁都明白

《斑竹管理手册》是你订的

可是,不是所有的斑竹都在按照《斑竹管理手册》办事,我可以肯定地说,不是所有的斑竹都看过你的《斑竹管理手册》!

所谓的“活”,是有限度的

相信你明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

tonghai 发表于 2009-6-24 00:02:03

好吧,我再解释一遍:

根据GC论坛《斑竹管理手册》,只有超级版主有“禁言”、“禁止访问”的操作权限。

版主和会员,发现有违规现象,要报告超级版主,由超级版主决定处理与否。

王梦飞王妃版主不是超级版主,他禁言鬼谷先生,显然越权了。

另外,有规定,锁定用户请务必给用户发个解释。“务必”就是必须的意思。王梦飞王妃版主也没有做,属第二个错误了。

但是,在手册中,对处罚版主撤消版主职务有6条规定,显然,管理错误不在撤职之列。所以,我只能建议“停职反省”。这也是我为什么认为对蓝色深沉版主处理不公的原因,因为至少蓝色深沉版主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tonghai 发表于 2009-6-24 00:21:33

说心里话,在我看来,鬼谷先生和不完美生活,这两个ID,更适合当版主,因为至少他们懂得一些基本原则。

tonghai 发表于 2009-6-24 00:33:52

我得解释一下,为什么说他们懂得基本原则:

不完美生活发的帖子“谁敢删我得帖子?”,是因为他知道他的帖子没有违规,所以用这样的语气,事实也证明他的帖子没有违规,只是ID的原因,才受到攻击。不完美生活一开始礼貌地回复,所以说他更懂得基本原则。

鬼谷先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始终没有否认,这也是说明他懂得基本原则。

摇滚小西 发表于 2009-6-24 08:01:09

你就别在这里瞎掺合了,真把自己当成“角儿”了?

魔教东方不败 发表于 2009-6-24 11:52:02

TONGHAI ,你谁啊?你是斑竹,还是超级斑竹还是管理员啊?怎么处理都没你的事儿,你真有才就去当斑竹吧? 觉得这个论坛管理方面你看着不爽~可以绕道,不要来捣乱了,胡搅蛮缠了~~
关于人是活的,我认为,人家鬼谷子喷的人太多,惹的论坛上很多人反感了~~这已经很严重的影响其他会员了~~必须要严格对待~
关于王版这样的,算是偶尔没有遵照规定处理问题~~没必要的揪住不放,人家斑竹也是和普通会员一样的~~大家都是热爱GC,论坛积极热情的的互相交流,~~如果他老这样干,不用你们说,肯定有人处理他~~

魔教东方不败 发表于 2009-6-24 11:56:14

人家法院在审判案子的时候也不是绝对的按死规矩来,人家也是按照实际情况来斟酌,商量来确定最后的结果~~规定就是那样,死的,而实际情况确实很错综复杂的,~~

专喷该喷的 发表于 2009-6-24 15:46:08

原帖由 魔教东方不败 于 2009-6-24 11:52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TONGHAI ,你谁啊?你是斑竹,还是超级斑竹还是管理员啊?怎么处理都没你的事儿,你真有才就去当斑竹吧? 觉得这个论坛管理方面你看着不爽~可以绕道,不要来捣乱了,胡搅蛮缠了~~
关于人是活的,我认为,人家 ...

是tonghai,别老把人家大小写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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