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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遊客

替“鬼谷先生”发个申诉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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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1 19:55:06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支持tonghai的想法,连红色中国都在努力变人治为法治,有些事情是在战略阶层的,这个不是一般人能看得到的,绝个简单的例子,中国古代基本上每个王朝的终结都在后面几个昏君的手里,物以类聚,昏君手下是昏官,有几个胆大明官的谏一下,也多没有好下场,结果其他官员要莫明哲保身,要莫同流合污,结果,这个国家机器彻底完蛋了,结果,就被人家给推翻了,被人杀头了!为什么,人治的根本就是靠人,好人好治,烂人烂治。
法治就好一些,它是靠规章制度来办事的,换句话说,所谓的管理者不过是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只要规章制度在,谁来管理都差不多,这个不好吗?什么事情都有法可依,有据可查,而不是因为几个人的喜怒哀乐来决定解决方法。
犯了错,要有相应的处罚在,而不是靠个人的喜好!
要知道有些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这样的事情也会发生在你的头上,不要看别人的笑话,当心自己也是个笑话!
PS,这里虽然是个论坛和虚拟,但是有些人来说,他的现实物质正来源于此吧。
发表于 2009-6-21 20: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原帖由 slash_gl 于 2009-6-21 17:04 发表


我觉得你要是真的相帮GC分忧解难

你就出来做回管理者,让不成熟的管理者向你学习,这才是实而不华的做法

论坛的网友并不是像你说的都是理解力这么强,你的向导作用又起到了多少?

你的哪个向导是让帖子 ...



你还是认为,只有版主,在为论坛作贡献?



你认为,只有版主才能让人信服?



我说一句,你别生气,就是GC的老大,也没能力让帖子和谐!

那个贝司版的法丽达帖子,小兵吉他在152楼就劝告了,可是,帖子还是盖到了320楼!152楼以后,还是有人在对话郭德纲?贝司论坛是讨论郭德纲的?这不是莫大的讽刺么?

有人听老大话么?那,我算老几呢?



我关心GC论坛,是因为我始终认为论坛是培养摇滚后备军的摇篮!



你要是认为我在妨碍论坛的管理,我可以选择离开。离开GC,我没有任何损失,因为我没有从GC论坛得到过一分的利益!
发表于 2009-6-21 20:3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41# 修行者 的帖子

GC视频号
谢谢你对我的支持,你的话很有道理

不过呀,GC论坛不是封建王朝,放心啦
发表于 2009-6-21 20:35:29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原帖由 tonghai 于 2009-6-21 20:33 发表
谢谢你对我的支持,你的话很有道理

不过呀,GC论坛不是封建王朝,放心啦

晕,我没说这里是封建王朝,怎么一下子感觉水平就下来了呢??
发表于 2009-6-21 20:43: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5# 王梦飞王妃 的帖子

根据《吉他中国论坛斑竹管理手册》,你违规了!你最多只有锁帖的权限,如果你是超级斑竹的话:

关于跨版管理:每个版的斑竹基本管理在自己所管辖的论坛范围,如果发现其他版的问题,可以向该版斑竹举报,谢绝对其他版进行版务干涉。

关于超级斑竹跨版管理声明:
1、超级斑竹权限基本等同斑竹,具体参考斑竹手册;
2、超级斑竹可以跨版管理进行删除、锁定帖子只限制于各种违法帖子、政治帖子、严重人身攻击帖子
3、超级斑竹不得干扰其他版各自的版务,但可以提意见和建议,斑竹之间要多协作。
4、二手论坛和闲聊区为敏感区,特别强调非该版斑竹,谢绝管理,有问题请向该版版主举报会通知管理员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6-21 20:44:5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6-21 20:4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修行者 于 2009-6-21 20:35 发表

晕,我没说这里是封建王朝,怎么一下子感觉水平就下来了呢??



恩,没说就好

就当我也没说

哈~~~
 楼主| 发表于 2009-6-21 20:48:49 | 显示全部楼层
鬼谷先生:


一、我并没有在民谣版进行人身攻击,我唯一一次人身攻击是在闲聊版针对噬魂者,其他的言论我承认有的挺刺人,但还没有上升到人身攻击的侮辱性高度。或者王梦飞王妃认为我多次进行人身攻击,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请给出证据,否则我可以认为,他一在越权处理,二在捏造事实。另外,当时的禁言照样是永久性的。

二、被封前我曾在帖子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838184-1-1.html里有过对王梦飞王妃的不利言论:“民谣版另一个卖假琴的王梦飞王妃版主”,目前那店子依然开着,假琴依然卖着:http://store.taobao.com/shop/vie ... ac284e.htm?ssid=r11,我说的是事实,他也承认以前将这个链接弄在签名里了,这个链接我发在了贝小芬那个帖子的5楼,作为对无声雨滴的回复。我认为,本着“避嫌”原则,王梦飞王妃不应该对我进行处理。

三、封我之前并没有任何斑竹以任何形式对我作出过任何警告。

综上,王梦飞王妃违反论坛规定四次,加上处理没有给出任何明示,完全符合“阴悄悄的在暗处点鼠标”特征,其行为显然是“执法犯法”,请求调查处理。

实施“禁止访问”和“删除闲聊帖子”那个斑竹,本人继续申诉。
发表于 2009-6-21 21: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6-21 21:12:53 | 显示全部楼层
鄙视,强烈鄙视,如果你说他是蛆虫满嘴喷粪还不是人身攻击不是侮辱的话,那么请你告诉我什么才叫侮辱!!!!!!!!!!!!!!!
发表于 2009-6-21 21:24: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鬼谷貌似整天都在喷人?没见过他别的贴~
发表于 2009-6-21 21:34: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slash_gl 于 2009-6-21 20:44 发表


别别别,您别走,好家伙,我罪过大了

我只是觉得您当斑竹更合适管理,不当斑竹效果确实不太明显,我真是这么觉得的

有时候效果也真的适得其反




谢谢你看重我

所谓的“适得其反”,还是理念上差距的存在吧,我想。

比如,我看出了王梦飞王妃版主的管理错误,可他还是没发觉自己有错。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6-21 21:47:31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6-21 21:57: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yh0720 于 2009-6-21 21:47 发表
我发现你们真的太坏了  自己被封了 就非要拉个垫背的   
上次蓝色深沉 版主 封了一个喷子   结果人家说他违规 给取消了版主  
这次你们又要弄到王版主  真的太坏了  
自己错了就承认错误  明确自己来gc干嘛的  
...


蓝色都道歉了,不知道你还拿这件事出来企图说明什么,这个例子在此处有何意义?
发表于 2009-6-21 22:39: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了,既然王版解释了,那么这个事情也就清楚了。
现在我代表闲聊版主,对此事作以下总结和处理:
1:鬼谷先生永久禁止访问更正为禁言3天,以示警告。希望先生今后采取更易让朋友们接受的言论方式,以求达到论坛和睦的目的。
2:以噬魂者为例,请各位会员注意发帖质量,以免引起他人误解和反感。珍惜ID,珍惜论坛资源。
3:继续警告和反对发表唆使性言论、攻击版主、论坛的行为。这里就不点名了,请好自为之。
4:请各位版主同仁继续加强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版规、版主操作规定,在其他板块进行管理的时候与当版版主取得沟通,达成共识,谨慎操作。
5:大爱乃胸襟博大是也,大成乃海纳百川是也。所谓“我不一定赞同你的观点,但是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勿以个人喜好来衡量他人对错,勿以个人喜好来进行板块管理。会员多自重,版主多引导。

请管理员将此帖锁定,谢谢。
发表于 2009-6-22 11:41:08 | 显示全部楼层
悲哀啊。现在版主做点什么都不行了,封你,你不自己找原因?试问下,有几个人觉得你不应该封?自己考虑去吧。

[ 本帖最后由 摇滚小西 于 2009-6-22 11:43 编辑 ]
发表于 2009-6-22 11:44: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鬼谷先生

谢谢sighlee,我坚持观点:
我的义务没尽好,我认罚,我的权利被践踏,我上诉。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矛盾的根源在于权力、权利、义务三者之间的平衡,望管理员明查。
发表于 2009-6-22 12: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最近忙死,TONGHAI 请PM给我处理意见吧,委托给你,看你执法~~~
发表于 2009-6-22 13:45: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鬼谷者 于 2009-6-22 11:44 发表
谢谢sighlee,我坚持观点:
我的义务没尽好,我认罚,我的权利被践踏,我上诉。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矛盾的根源在于权力、权利、义务三者之间的平衡,望管理员明查。

你的什么义务什么权利啊哥们,你说这些话的时候顾及别人的感受了么?当你莫名其妙满口脏话喷别人时,他的权利谁来维护?你想过了么?
一个人生活中工作中的烦恼郁闷和对社会的不满,请你一理智,正确的方式去解决和对待,
请你不要以这种方式来宣泄自己的情绪!
好自为之吧,以后少喷人就行了,喷别人我不管,别喷我!
发表于 2009-6-22 19:33: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鬼谷者 于 2009-6-22 11:44 发表
谢谢sighlee,我坚持观点:
我的义务没尽好,我认罚,我的权利被践踏,我上诉。
不以规矩,无以成方圆,矛盾的根源在于权力、权利、义务三者之间的平衡,望管理员明查。

本人平生最敬重的人有2种   1个是农民  1个是工人和劳动者

最鄙视某些 在那说这不对说那不对的人 自己没什么贡献  上来就说要怎么怎么的人  自以为有多大贡献 在那又这权利  那权利的要这  您明白  什么情况下才有权利么????   当您把您的义务做好了  您才有权利说别的什么的   不要学习国内某些学者  坐在那说东说西的 自己义务都没尽好瞎说的人!!!
发表于 2009-6-22 22:26:3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09-6-22 12:19 发表
最近忙死,TONGHAI 请PM给我处理意见吧,委托给你,看你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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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ID是“  tonghai ”!  你真是懒惰,大小写都不肯翻一下!

恩,我不是版主,你不能委托给我!

我不执法,我给你提建议:

根据GC论坛《斑竹管理手册》,版主没有禁言的权限,只有超级版主有禁言的权限:


超级斑竹工作职责:
除行使以上的“斑竹职责”外,还将行使以下权利:
1、 对论坛各版的活动监测,对于自己擅长的版块要协助管理;
2、 最主要功能锁定用户,对于斑竹或其他会员反映的严重违法论坛规定的用户进行锁定,对于更严重的可以考虑锁定IP(首先确认他用的不是代理)。另外锁定用户请务必给该用户发个解释(FLG的除外)
3、 向管理员及时反映论坛出现的各种问题。
4、 对于人气差的论坛进行审查,并参与活跃论坛,想出对策。



看见了?务必给用户发个解释!



对于版主的处理也有规定:

惩罚即免去斑竹职务,包括以下情况:
1、 参与论坛攻击、漫骂等影响不好的帖子的争论,而不是疏导!
2、 发表攻击本论坛和本论坛会员、斑竹的帖子!
3、 不遵守会员基本规范的
4、 制造谣言、歪曲事实的,不维护整体网站形象的。
5、 工作不负责,只追求虚名,不干实际工作的
6、 会员多人反映表现不佳的



所以说,对没有认识到自己错误的版主,应该让他停职反省,对认识到自己错误的版主,应该恢复职务。当然,“停职反省”,是我个人的建议,并不是版规,你可以不采纳,不用听我的建议。

在这里,我同时要为蓝色深沉版主说一句,他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应该恢复其职务。


发表于 2009-6-22 23:39:23 | 显示全部楼层
fa是死的
REN 是活的

我还是没KAN明白你说啥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6-22 23:39:2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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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06:2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千金现在还玩车吗
发表于 2009-6-23 11:2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兵说的对,人是活的,规矩是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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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12:03: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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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12: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lyh0720 于 2009-6-23 12:03 发表
报告  我又发现鬼谷先生的小号  在民谣区有损人的迹象  哈哈  不过这次没骂人


57楼也是他小号呢,你怎么不举报一下?哥也有小号,要不您也查查?
在我天真浪漫的中学时期,班上最遭人讨厌的就是打小报告小屁孩,人的心眼果然大小不一样!

[ 本帖最后由 专喷该喷的 于 2009-6-23 12:1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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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12:32:1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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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6-23 13:44: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是活的?
那就更没理由封我了,我所喷的皆为事实,许多人都在这一关倒下了,他们拒绝接受不好的评价,尽管那是事实。
趋炎附势、你吹我捧,儒家思想片面强调产生的歪曲结果,披上不懂装懂的外衣,在这里大行其道。

恩,明白了,吉他中国,以人为本,有的会员骂了人,没事,有的会员喷了人,封杀;有的斑竹违规了,没事,有的斑竹过失了,撤消。
酌情是可以体现人情味,可是酌情最容易出事。

忽然看见吉他中国每一个页面下边都写了句话: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可是宪法第二章明文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与现实生活中一样,在这里也仅仅注重义务的履行,基本权利却时常被践踏。
我只能理解为那句话只是在要求会员。

我撤诉,我认罚,这里并非最后那片人人向往的净土。
发表于 2009-6-23 15:02:2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我们爱憎分明,和平共处,相扶相济,

因为我们都热爱音乐,我们都向往自由和博爱。。。

请问什么是音乐?
发表于 2009-6-23 15: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间回来看看GC和谐天地,慢走。
发表于 2009-6-23 17:50: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鬼谷者 于 2009-6-23 13:44 发表
人是活的?
那就更没理由封我了,我所喷的皆为事实,许多人都在这一关倒下了,他们拒绝接受不好的评价,尽管那是事实。
趋炎附势、你吹我捧,儒家思想片面强调产生的歪曲结果,披上不懂装懂的外衣,在这里大行其道 ...


我真想说一句   去   你     x  的                      看本圣经你就以为你是上帝  看了个寺就以为你是李白啊     老撤没有用的  这是吉他爱好者的净土 学习的园地  不是你这样的天堂            
发表于 2009-6-23 23:49:2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09-6-22 23:39 发表
fa是死的
REN 是活的

我还是没KAN明白你说啥


相信你比谁都明白

《斑竹管理手册》是你订的

可是,不是所有的斑竹都在按照《斑竹管理手册》办事,我可以肯定地说,不是所有的斑竹都看过你的《斑竹管理手册》!

所谓的“活”,是有限度的

相信你明白“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
发表于 2009-6-24 00:02:03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吧,我再解释一遍:

根据GC论坛《斑竹管理手册》,只有超级版主有“禁言”、“禁止访问”的操作权限。

版主和会员,发现有违规现象,要报告超级版主,由超级版主决定处理与否。

王梦飞王妃版主不是超级版主,他禁言鬼谷先生,显然越权了。

另外,有规定,锁定用户请务必给用户发个解释。“务必”就是必须的意思。王梦飞王妃版主也没有做,属第二个错误了。

但是,在手册中,对处罚版主撤消版主职务有6条规定,显然,管理错误不在撤职之列。所以,我只能建议“停职反省”。这也是我为什么认为对蓝色深沉版主处理不公的原因,因为至少蓝色深沉版主承认了自己的错误。
发表于 2009-6-24 00:21:33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心里话,在我看来,鬼谷先生和不完美生活,这两个ID,更适合当版主,因为至少他们懂得一些基本原则。
发表于 2009-6-24 00:33:5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得解释一下,为什么说他们懂得基本原则:

不完美生活发的帖子“谁敢删我得帖子?”,是因为他知道他的帖子没有违规,所以用这样的语气,事实也证明他的帖子没有违规,只是ID的原因,才受到攻击。不完美生活一开始礼貌地回复,所以说他更懂得基本原则。

鬼谷先生对自己的错误行为始终没有否认,这也是说明他懂得基本原则。
发表于 2009-6-24 08: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就别在这里瞎掺合了,真把自己当成“角儿”了?
发表于 2009-6-24 11:52:02 | 显示全部楼层
TONGHAI ,你谁啊?你是斑竹,还是超级斑竹还是管理员啊?怎么处理都没你的事儿,你真有才就去当斑竹吧? 觉得这个论坛管理方面你看着不爽~可以绕道,不要来捣乱了,胡搅蛮缠了~~
关于人是活的,我认为,人家鬼谷子喷的人太多,惹的论坛上很多人反感了~~这已经很严重的影响其他会员了~~必须要严格对待~
关于王版这样的,算是偶尔没有遵照规定处理问题~~没必要的揪住不放,人家斑竹也是和普通会员一样的~~大家都是热爱GC,论坛积极热情的的互相交流,~~如果他老这样干,不用你们说,肯定有人处理他~~
发表于 2009-6-24 11:56:1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法院在审判案子的时候也不是绝对的按死规矩来,人家也是按照实际情况来斟酌,商量来确定最后的结果~~规定就是那样,死的,而实际情况确实很错综复杂的,~~
发表于 2009-6-24 15:46:0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魔教东方不败 于 2009-6-24 11:52 发表
TONGHAI ,你谁啊?你是斑竹,还是超级斑竹还是管理员啊?怎么处理都没你的事儿,你真有才就去当斑竹吧? 觉得这个论坛管理方面你看着不爽~可以绕道,不要来捣乱了,胡搅蛮缠了~~
关于人是活的,我认为,人家 ...


是tonghai,别老把人家大小写弄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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