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艺术应该是愿者上钩式的,如果为了赚钱,还是别弄这个...... 楼主是因为彼时和那位卖唱乞讨者一样都背了把吉他,觉得掉份了吧?
其实大可不必,人都有各自的生活和命运嘛,就算是乞讨,也不用鄙视吧? 可现实的情况是:人多舞台少 原帖由 jj_simon 于 2010-3-1 11:00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这个帖子告一段落吧……
愤青太多了!Grow up!
惠的帖子没什么问题,只是恨铁不成钢!年纪轻轻的就在街头唱“叔叔大爷们,给点吃的吧……”,确实不好,
明显的懒惰,安于现状。会弹一点吉他并不能说就是艺术, ...
你见过有人唱“叔叔大爷们,给点吃的吧……”吗?那是楼主的比喻。
她见到有人卖唱就感觉人家是在说“叔叔大爷们,给点吃的吧……” 很难说的问题 GC 喷子不少,坚定完毕... 原帖由 ch-2004 于 2010-2-28 19:13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你不能给它一个善终的话,最好在一开始就不要触碰它。”
-这话逻辑上就有问题,不知所云。LZ你觉得对一把极为便宜的普及型吉他来说,什么算是它的“善终”?请问你是如何对待你的第一把琴的?它现在在哪里? ...
仁者见仁,在我看来这是一个责任感和毅力的问题;也许在你的思维逻辑里,这确实不能称为具有逻辑性的话。
你为什么非要把“它”理解为一把极为便宜的普及型吉他,而不是一份对吉他和音乐的挚爱呢。 我晕,““叔叔大爷们,给点吃的吧......” 这你叫淫词浪调,。。。。。。
这是多无奈的一句话啊,但凡说这句话的人,都是万不得已,唉,楼主的思想我觉得有很大问题
在车厢里弹,这怎么叫侮辱吉他,非常不解,心态有问题 居然有人说人家愤青,我仔细看看,也没什么过激反社会的话啊
不能因为好不容易一个女子发帖就都得捧吧。。。。。。。。。。 也有弹得不错的 原帖由 kiang 于 2010-3-2 01:23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仁者见仁,在我看来这是一个责任感和毅力的问题;也许在你的思维逻辑里,这确实不能称为具有逻辑性的话。
你为什么非要把“它”理解为一把极为便宜的普及型吉他,而不是一份对吉他和音乐的挚爱呢。
“挚爱”啊?只允许你爱,不许别人爱对吧?尽管人家是个要饭的、并于万般无奈中拿这个爱换点生活费。
****这句话结构太复杂,估计你理解有困难。 我觉得这样靠吉他自食其力挺好的~
在地铁门口或是在地铁上弹吉他卖唱这事在国外挺常见的~
不要说他们是乞丐,乞丐是一件事不做还伸手问你要钱的人~
回复 43# Vivian小惠 的帖子
重要的是心中有舞台,在什么样的地方弹不重要,优酷上有个全球街头艺术家唱的stand by me,我就觉得很棒。不过楼主你想表达什么样的意思,我也明白…… 人家卖唱也是有付出劳动的,怎么能叫乞丐?我记得西单女孩也放个箱子收钱的吧?而且我个人不喜欢西单。之前听她唱许巍的星空,还觉得不错,可在一次她的专访中感觉她对所唱的歌的理解比较差。。。 原帖由 ch-2004 于 2010-3-2 11:33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挚爱”啊?只允许你爱,不许别人爱对吧?尽管人家是个要饭的、并于万般无奈中拿这个爱换点生活费。
****这句话结构太复杂,估计你理解有困难。
大哥,是谁理解有问题?
1、我说过只允许自己爱不允许别人爱吗?LZ对街头艺人和地铁卖唱是有区分的吧?
2、“尽管人家是个要饭的”这句话本身带有歧视。
3、“百般无奈”,这是你的想法还是他的,说不定他心里还乐滋滋的收钱呢?
4、用挚爱换生活费,这句话我不认同;换我我会说:用自己“挚爱”的音乐和吉他作为手段和工具,在地铁人流量巨大的公共场所卖唱,不失为一种一本万利的“乞讨”的好方法,但它并不合法。
P.S.:在上海、北京都遇到过吉他卖唱者,我的看法是:
1、首先,地铁这么喧闹的场所,根本就不是展示音乐的好地点。
2、其次,他们唱歌停留的对象非常有目的性,一般都是情侣,等着男同胞慷慨解囊。
3、此时此刻,吉他对于他们来说,也许仅仅就是赚钱的工具。。。 御姐什么时候也去试试。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看法,站在不同的角度,每个人社会地位的不同,看事情的眼光也不一样,虽然我不认同LZ的看法,但是我无法否定,LZ的想法是很好的,一看就是对吉他非常喜爱的人,但是所在的社会地位,与论坛中部分朋友可能有所差距,所以没有必要否定什么,讨论是好的 争论是无用的. 楼主我一直很欣赏你! 原帖由 kiang 于 2010-3-2 13:50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大哥,是谁理解有问题?
1、我说过只允许自己爱不允许别人爱吗?LZ对街头艺人和地铁卖唱是有区分的吧?
2、“尽管人家是个要饭的”这句话本身带有歧视。
3、“百般无奈”,这是你的想法还是他的,说不定他心 ...
关于“自由”:
1、人家有弹琴的自由;
2、人家有要饭的自由;
3、人家有一边弹琴一边要饭的自由(如果你把我说的“要饭的”当成一种歧视,那是你的自由);
4、你有表达你的不满的自由;
5、你有看不起他们的自由;
6、我有因为你的傲慢与偏见看不起他们而看不起你、觉得你娘娘腔的自由;
7、我更有鄙视你以小人之心看世界的自由,尽管这个实际上确实小人不少;
8、最后,在北京这种大城市,为了市容,老百姓基本上缺少很多自由,包括在街头表演的自由(否则城管伺候)。
最最关键的是,LZ在传达一种当局最爱最爱的.........专制的心态“你最好滚蛋,因为我看不惯你”。
这种由上自下的奴性,侵蚀了我们的公民权利,无孔不入的侵蚀着我们活着最基本的精神诉求:自由! 楼主发贴的,,,,,,,,白痴情度降低了............
生活难啊,,,不要轻视那些卖唱的.....你还没见过其它更贱的行业,,,,,
你没看过把老婆当小姐挣钱的男人,,,,你没见过直门去别人家偷电脑的团伙,,,,你没见过用钱把农民士地收走的家伙...
这种挣钱的方式只是有点硬销,只不是过手上推销的不是其它新产品,而且自己的技巧,
还有就是一点!!不明白北京的地铁上竟然可认卖唱!!!!!!!!!!!!!!!!!!!!!!!!!!!!
如果我能在香港的地铁上这样卖唱....我就发财了!!!!!!!!!!!!!!!!! 贞操问题! 原帖由 ch-2004 于 2010-3-3 12:07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关于“自由”:
1、人家有弹琴的自由;
2、人家有要饭的自由;
3、人家有一边弹琴一边要饭的自由(如果你把我说的“要饭的”当成一种歧视,那是你的自由);
4、你有表达你的不满的自由;
5、你有看不 ...
首先,我要阐明的是,每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是不同的;论坛是大家交流、讨论问题的地方,我们讨论清就事论事。这里是吉他论坛,莫谈国事。
我只想针对地铁卖唱这种现象,表达表达不同看法。
既然你谈到自由,我也说说我对自由的看法。
先截取一些百度百科对自由的诠释(请不要说百度不够权威,如果你有时间找更权威的解释我愿意奉陪,咱们另开贴讨论)
“ 自由,对于人而言,是指:属于个人的一切不被任何人占有和控制。”
在心理学上,自由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做事。就是人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自己的行为。
从社会学说,自由是不要侵害别人的前提下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为。
从法律讲,自由就是不违法。
从意识形态来讲,自由分为感性的自由和理性的自由,理性的选择和感性的选择往往存在差异和冲突,因此可以说不存在绝对意义上的自由。
从一般意义上来讲,人们更看重感性意义上的自由,而感性的自由更容易和外部世界发生冲突。
而理性意义上的自由和对这种自由的尊重,是人类个体、群体,以至民族和国家走向文明和发展的必然的先决条件。
所谓自由,不应该想要寻求谁的施舍,即使被束缚,只要心不被压制,对于自己而言随时都可称之为自由。
接下来就事论事:
1、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自由,LZ发表自己的意见,你反对LZ意见发表的言论,以及我在此基础上发表自己看法都是自由的,没有对错之分。
2、你所指的自由有一大部分仅仅是感性的,心理学意义上的自由。你这里所谓的自由,是没有客观考虑行为对社会外部的影响,对他人的影响的。从社会角度和法律角度来说都不能称之为自由。
3、针对地铁吉他门事件,我的看法是:
第一,无论他是卖唱,还是乞讨,这都不能被视为自由的;虽然没有触犯法律,但是影响社会治安,城管是会来找制止你的,《北京市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管理办法》也是明确规定这种行为是要受到整治的。
第二,从社会角度来看,这种行为是建立在侵犯他人权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我可以视其为噪音,扰乱社会治安,要是有人告你了,你就可能被视为违法了。
4、还有一点,我真不想再说第二遍了,你的回帖里说道:LZ在传达一种当局最爱最爱的.........专制的心态“你最好滚蛋,因为我看不惯你”。 这到底是你把楼主的心思猜出来了,还是楼主告诉你的?
另外,你说我娘娘腔也好,以小人之心看世界也好,无所谓,那是你的自由,关我鸟事;我就事论事,我也不想滥用**来攻击他人。
接下来你爱怎么说怎么说,回这贴我已经觉得自己是蛋痛了。
[ 本帖最后由 kiang 于 2010-3-3 15:41 编辑 ] 怎么这个帖子还有人啊,这本来就是个很无聊的帖子,楼主看起来喜欢吉他, 但是文化程度有点儿低,
头脑比较简单,你们就不要互相争论了,有什么好吵的 原帖由 11476 于 2010-3-3 12:26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还有就是一点!!不明白北京的地铁上竟然可认卖唱!!!!!!!!!!!!!!!!!!!!!!!!!!!!
如果我能在香港的地铁上这样卖唱....我就发财了!!!!!!!!!!!!!!!!!
北京地铁也不让卖唱,广播里整天说着“让我们共同抵制乞讨、卖艺等行为”
我感觉这点上还是一些别的国家做的好,不过中国人太多了,地铁那么挤,跟国情的确有一定关系。
[ 本帖最后由 anjxue 于 2010-3-3 18:01 编辑 ] 原帖由 kiang 于 2010-3-3 15:38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images/common/back.gif
首先,我要阐明的是,每个人的人生观、价值观是不同的;论坛是大家交流、讨论问题的地方,我们讨论清就事论事。这里是吉他论坛,莫谈国事。
我只想针对地铁卖唱这种现象,表达表达不同看法。
既然你谈到自 ...
你最好不要一副外交部新闻发言人的CCAV口吻。
1、对于自由的理解,你最好还是不要百度的好,因为百度是个充满了忌讳词语的被阉割被河蟹了的怪胎;
2、作为一个普通民众,你最好慎用“整治”这类词,难怪你很难理解什么叫做公民权利。北京的城管以前对街头摆摊设点的小贩也曾经“整治”过,而且是狠狠的整治过,在这个过程当中,曾经出了几起很有名的命案,几个老百姓和几个城管就此见了上帝,从去年开始城管在这方面的狠劲儿明显下降,你想过这是为什么么?当然,街头弹弹唱唱的一般不至于闹出人命。在你热衷于“整治”别人的时候,送你一个很CAODAN的词儿,叫做与时俱进,希望你的“整治”观也能与时俱进。!因为现在很多的民众权利与表达,放在**时期就不仅仅是“整治”这么简单了,丢了小命儿也是常有的事儿。哈哈 坐着弹是搞表演的站着弹就是要饭的 你发誓永远别站着弹琴
笑话真是笑话 LZ人家弹得只要比你好你就没有权利嘲笑人家
都是喜欢音乐的还分个站着坐着
Tommy 经常站着边走边弹 你去鄙视他老人家吧! 一派胡言,您老人家根本不配玩吉他
潜水很久了,今天也忍不住说两句
您老人家发帖回帖都是啥? 只会捣浆糊 哎~~~~~大家别争了,我就是那地铁中男,我我我。。。。。。。 好久没有打酱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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