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他之神
UID77292
好友
回帖0
主题
精华
积分34477
阅读权限255
注册时间2004-3-9
最后登录1970-1-1
在线时间 小时
|
发表于 2012-12-5 08:59:1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事儿要谈定,要尊重各人的选择:
1、教琴的,课时费想收多少就收多少——但人家愿意不原意交,是人家的事,咱强求不得。
2、学琴的,想自学就自学,想找老师就找老师,想找课时费高的就找高的,想找低的就找低的。——但不能强求老师少收你的钱。
3、想自学达到大师的水平(或者准专业的水准),这是自学者的权利,别人没权讽刺挖苦,是否能达到也是人家自个的事儿。
4、据说刘诗昆曾回答记者喜欢什么样的学生:有钱没天份的收,有天份没钱的也可以收,但最喜欢的还是既有钱又有天份的(大意如此)。当然,碰到家庭困难但却特别喜欢吉他的,收还是不收,少收还是正常收,这是教者本人的权利。
[ 本帖最后由 by_qianchen 于 2012-12-5 09:04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