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0-10-27 23:44:18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GC参考下ACTOYS交易版版规,应该是目前做的最好的之一了,有实名认证等,比GC现在严格多了,有利于规范市场
引一段:
(一)交易流程通用规则
1、ACTOYS只有认证用户方可进行交易行为。认证用户的交易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排队制度进行交易。
2、交易只允许在特定的交易区内进行,其他任何版区不得涉及交易,不得发布交易帖子。
3、排队制度的具体内容如下:
(1)对于出售物品有意购买者,需在论坛回帖明确表明购买意向(“要了”)。卖方应当按照回贴先后顺序来确定买家,不允许买卖双方不顾交易帖子的回复顺序通过QQ、E-MAIL等方式达成交易。
(2)第一个回贴表示“要了”的人,除非出现8小时内无法通过论坛短消息、qq、电话等方式与卖方联系或买卖双方均同意取消交易的情况,才可以取消交易,否则将按违约予以处罚;同样,如果卖方以任何借口在8小时内回避与买方的联系,也将视为违约。
卖方应当按照回贴确定购买的先后顺序来确定买家,在第一个回帖确定购买者主动放弃交易或在8小时内没有与卖方取得联系的情况下,卖方才能与第二位回帖确定购买者交易。回帖确定购买者除非发生卖方存在明显欺诈嫌疑或卖方同意取消交易的情况,否则以任何方式取消交易都将被视为违约。
(3)任何情况下,非论坛回贴方式的排队都是无效的,严禁卖方出现“以xx顺序为主,论坛顺序仅作参考”之类的言辞。
(4)只有在论坛回贴表示“要了”,才具备优先权。
附加条件的“要了”不立即构成有效交易。在卖方明确针对该条件在该出售帖子中做出促使交易成立的回复后方为有效(包括PM在内的其他任何形式的回复确认均不能作为发生纠纷时的判定证据)。但是,如果在此附条件的“要了”发出后,在卖方明确针对该条件做出促使交易成立的有效回复前,有用户随后无条件“要了”,则该无条件的“要了”有效,附条件的“要了”无效。[注:本条款自2010年3月18日起生效]
(5)编辑过的回贴中表示“要了”,无效。 但在编辑时间前未有人在以后回复中声明“要了”的,该编辑行为不影响回帖的有效性。
(6)出售贴在发帖48小时后不再受排队制度制约。卖方可采取其他交易方式出售,也可出售给任何人。但ACTOYS不处理因此类交易方式所发生的纠纷。
出售帖在发帖48小时后也可通过重新对原帖所出售的物品发帖出售来获得新的期间计算。
(7)用户在无条件喊“要了”后,不允许与卖方就邮费之外的问题进行讨价还价(卖方认可的情况除外),如出现讨价还价情况,卖方在有足够证据时可权单方终止交易。
4、在ACTOYS进行交易,双方应当尽量通过中间人或者交付宝进行交易。
1)如买方提出以中间人或支付宝方式交易,卖方无权拒绝。(中间人制度细则:
http://www.actoys.net/bbs/read.php?tid=9758)
凡卖方无正当理由拒绝买方提出的中间人或者支付宝方式交易的,买方有权单方决定终止交易。
2)如买方提出由卖方先行发送货物,卖方有权予以拒绝并取消交易。
关于限定地域的特别规定
5、卖方有权限定交易区域(如仅限北京地区交易,仅限上海地区交易等等),但这一限定交易并非优先权,如非该区域买方能联系所要求区域的朋友做中间人代为交易,按照排队制度获得的购买权同样有效,但必须在“要了”的回帖同时予以明确说明。仅回复“要了”却未同时注明可联系第三人代为交易的,该“要了”的效力不能对抗本地买家。但可以再次回复补充说明可找人代为交易,并以该补充的时间为喊要的时间。
1)设定地区限制的,应当在题目中注明。
2) 此种本地交易允许设置“本地自取优先”或者“本地面交优先”,该优先条件的含义解释为:如果本市买方(包含明确说明能够联系中间人者)能够自取(或面交),则在本交易中具有优先权,否则, 本地买方(或委托中间人的买方)在本交易中无特别优先权,仍按照排队制度确定先后顺序。
出售物品欲设置此条件者,在发帖时必须在主帖中明确说明自己所在城市,并明确详细地标明自取或面交的地域范围和时间范围,未做自取或面交的地域范围和时间范围说明或说明含糊者,如在交易中发生与取货方式有关的纠纷,默认按照无地域范围和时间范围限制处理。
关于优先权的特别规定
6、在出售贴中,允许卖家设置优先权,但仅限于“全要优先”,“同城优先(本地优先)”两种,不得出现“xx人优先”、“多要优先”的情况。
不得出现“同城全要优先”或者“全要同城优先”的组合式优先方式,对做如此设置的优先权,仅取排列在第一位的词语表示的优先权为有效(例如 “全要本地优先” 一词中,取“全要”为有效优先权,而后面的“本地”优先权失效)
。
在“同城(本地)优先”条件下,如果非该区域买方能联系所要求区域的朋友做中间人代为取货,按照排队制度获得的购买权同样有效,但必须在“要了”的回帖同时予以明确说明。仅回复“要了”却未同时注明可联系第三人代为交易的,该“要了”的效力不能对抗本地买家。 但可以再次回复补充说明可找人代为交易。并以该补充的时间为喊要的时间。
“ 同城(本地)优先”允许设置“同城(本地)自取优先”或“同城(本地)面交优先”。对此特殊条件的规定与上述第5条相关内容相同。
允许用户设置有生效先后顺序的“优先条件”。即用户可以设定第一种优先条件,同时声明,如该优先条件得不到满足,适用第二种优先条件。 未明确说明两种以上优先权的先后顺序的,以排列顺序为生效顺序。
1)同城,系指与所卖物品所在地相同的城市及其相关辖区。
2)优先权必须由卖方在发帖的同时予以说明。
3)不同种类(组)的物品在同一帖子中出售的,允许由卖方设定所有物品“全要优先”或者同类(组)物品“全要优先”。
4)优先权的有效时间在发帖同时由卖方公开设定注明,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如不注明则默认为12小时。用户设定两项有先后生效顺序的优先权的,第一优先权的默认有效时间为12小时,12小时后无满足第一优先权的回复的,则第二优先权生效,时间同样为默认12小时。 5)优先权有效期间内最先符合优先条件的确定购买者具有交易优先权;优先权期间已过后,按照正常排队制度确定优先权。
允许委托符合“同城(本地)优先”的第三人代为交易,但必须在“要了”的回帖同时予以明确说明。
6)标注了优先权条件的帖子,卖方在优先权有效期内不得与任何单独要下其中一件或多件(不是全部)物品的用户交易。
7)在优先权有效期内,如卖方与不符合优先条件的用户确定交易但未发货(包括已经收到对方款项),该交易ACTOYS视为无效,卖方应当与最先符合优先权条件的用户完成交易,享有优先权的用户有权要求卖方继续该交易或发起投诉;
如卖方在优先权有效期间未满时已经与不符合优先权条件的用户完成了交易(即已发货),享有优先权的用户有权选择如下方式解决:a.取消交易,发起投诉(如卖方能够提供出发货单则将认定卖方违规而非欺诈,如卖方提供不出发货单据将视为卖方有意不出售货物将予以严惩);b.取消交易,不追究卖方责任;c.继续要下除已经出售的物品外的其他标的物,在此情况下当事方均不构成违规。
8)在同城优先的情况下,允许买方通过与卖方同城的中间人代为交易,但买方必须在7日内完成交易。超过7日未完成交易的,视为交易取消。
7、双方交易时,对于运输问题要提前议定(如是否进行保价、出现问题是否承担责任等),发生问题后以事前达成的运输协议为准,判定责任承担。
8、论坛交易建议使用支付宝,如卖家在销售时明确要求通过非支付宝方式予以先款,买家有权中止交易。
9、交易成功后,收货人如有疑问,应在收到商品开始三日内联系卖方。过期无效(特殊原因例外,如:出差,长时期不在家由家人接收,人在国外等,但要提供相关证明);引发交易纠纷,需在收到商品后七日内投诉,过期无效。
10、严禁采取收取预付款的方式进行销售(即预定),此规则适用于论坛任何级别用户及任何有交易功能的版区。
11、论坛特许商家版区内的特许商家出售商品,不受排队制度限制,也不受排队制度保护。
12、允许用户对商品价格进行自由评论,但评论中禁止出现 嘲讽、挖苦、谩骂等言辞。
(二)交易物品发布制度
1、只有认证用户可以发布交易信息(请阅读免费认证办法),且不得发布链接到其他网站的交易信息。
2、出售、交换物品必须明码标价。
3、在ACTOYS发帖出售的物品,不得同时在其他网站、论坛发帖出售,否则将取消卖家认证资格。
4、卖家发贴后,当有人已经跟贴后禁止再编辑主贴(以论坛时间显示为准)。
如果要变更出售物品或者附加赠品(不包括对所出售物品进行的补充描述),要先在原帖中跟帖宣布此贴做废并用论坛短消息联系版主或管理员,对原帖予以锁定或者删除,并另开新贴,但是如果已经有人在原帖中无条件喊要,被喊要的商品将不能在新贴重新发布。
允许卖方在没有任何人喊“要”的情况下,自行接受私下交易。但此后卖方必须回帖声明商品已出售,否则一旦原帖中有人喊“要”,则该私下交易无效;
卖家未在原帖中跟帖说明作废,又就同一物品或者包含同一物品开新帖出售的,如有用户在原帖发布48小时内在原帖中喊“要”,由原帖中的交易成立,新帖中的出售行为无效。
5、未经许可,严禁任何人组织团购(确需组织团购,须先报请管理员审批)
6、认证用户不得替任何非认证用户进行交易,代为交易行为一旦发现将对代交易人予以禁言处罚。
[ 本帖最后由 youxiji 于 2010-10-27 23:49 编辑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