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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tonghai

对论坛的老大,提一些不够成熟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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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7-8 20:3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顶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09-7-9 02:15:23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原帖由 开心001 于 2009-7-8 14:14 发表


我用马甲咋的了?你牛比你别用马甲啊,把你的没有说大号拉出来啊,不是说了永别GC不来论坛了么?要不要我把你的永别帖子找出来?

牛逼啥?


我说贬低我的版主,不是指你,虽然和你一样,使用马甲。

我声明一下,我这个号,可是主号。那个“没有说”,我已经不用了。我现在,没有马甲。

我牛就牛在,用一个号说话,你敢不敢呢?

“为爱,选择放弃”,我解释一下,是男生和女生思维模式的差异。男生会因为爱不屈不挠,勇往直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而女生没有斗志,会认为,如果不能给对方幸福,不如选择放手。

有一种爱叫做放手,为爱放弃天长地久......
 楼主| 发表于 2009-7-9 02:25:42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原帖由 开心001 于 2009-7-8 14:18 发表


你咋就知道我不是老大?你知道我是谁的马甲?你可以查IP?

别在这里得瑟,牛逼你去揭你领导的短,去老总告你部门领导什么什么地方不合适,不按规章做啥的。

或者实在有时间没事做你就揭你老公或者你男朋友 ...


我不用查,就知道你是版主

真正的老大,不会炫耀自己

只要有你这样的版主存在,就需要像我这样的会员来监督你

论坛藏龙卧虎,都被你这样的版主给赶走了

我离开论坛的话,我是一条真正的龙

现在,我在忍辱负重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7-9 10:05:35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7-9 10:16:29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是在单位里专门做管理的吧  分析很牛!
发表于 2009-7-9 10:5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应该是个年轻人,有理想有热情有抱负,还有点爱较真儿,现在的人们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像楼主这样的人不多啦。
发表于 2009-7-9 12:2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tonghai 于 2009-7-9 02:25 发表


我不用查,就知道你是版主

真正的老大,不会炫耀自己

只要有你这样的版主存在,就需要像我这样的会员来监督你

论坛藏龙卧虎,都被你这样的版主给赶走了

我离开论坛的话,我是一条真正的龙

现在, ...


姐姐说的好!支持!!
发表于 2009-7-9 16:03: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做老大好多年
发表于 2009-7-9 17:14:38 | 显示全部楼层
哇咔咔,成熟地小兵
发表于 2009-7-10 19:0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挺楼主!!!!!论坛第二次高潮要被楼主带起!
发表于 2009-7-11 19:25:2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应该比较向往原始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那里是真的没有利益关系存在,可这里是吉他中国论坛,比如说开吉他中国上海第二分店的NEOVIVA111版主,他就是要做论坛版主,你能怎么着。
所以这里必然是人治,由管理员权衡即可,这也是中国几千年的传统,韩非子那法治可不是在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在要求用“法”代替儒家“仁”、道家“无为”来实现统治,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正是实现你那些建议的前提,可与利益有关的事情,从古到今、从内到外、从上到下,那都始终是个谜,韩非子没办法,孔子没办法,老子没办法,可谓绝症,无药可治。

[ 本帖最后由 鬼谷先生 于 2009-7-11 19:41 编辑 ]
发表于 2009-7-11 21:56:15 | 显示全部楼层
拜托,没有“吉他中国上海第二分店“ 这1说。我都不知道呢。。。。。

 楼主| 发表于 2009-7-11 22: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支持我的网友。

鬼谷先生,我非常敬佩你,说实话,我对历史毫无研究,老子,孔子,庄子,韩非子,我都不认识,可我知道,他们是伟大的思想家。

本论坛,确实是一个相对专业的小社会,这个不能否认的。

可论坛的管理权,必须在版主的手里,人治是必须的。我提的建议,目的也是为人治服务的。

我只是希望,人治的水平高一点,能起到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

至于存在弊端,是很自然的,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达到高度完美啊。可我们不会因为存在不完美而放弃对完美的追求。

要想达到真正的完美,只有靠生活的提炼,上升到艺术的高度,这就是各种各样形式艺术的魅力,音乐,绘画,诗歌,舞蹈等等

可以说,没有一个艺术家,不追求完美呢

我虽然不是艺术家,可愿意为摇滚音乐艺术,尽一份小小的力量。

我的真诚,相信能感动论坛的老大。鬼谷先生,任何努力,即使一下子看不见结果,也不能说“无药可治”

人类发展的历史,进步是绝对的趋势

至于版主的任免,老大自有道理
发表于 2009-7-11 22: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7-11 23:37: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在其位不谋其政。
 楼主| 发表于 2009-7-11 23:4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站在普通会员的立场,给论坛提建议,是真正的“在其位,谋其政”,会员有提建议的权利

论坛号称“家园”,有谁看见过一个幸福的家庭,成员之间有恶毒人身攻击?
发表于 2009-7-12 07:37:53 | 显示全部楼层
哪你换位思考下。你站在斑竹会员位置上考虑一下。。。
发表于 2009-7-12 08:48:30 | 显示全部楼层
哈,挺上面能理性讨论问题的所有楼民!

Rule of Law,尊重公权力,尊重制度精神,才能彰显对大多数人的公平正义;
可惜现今,社会形态和公民意识皆不是,称得上严格的Rule by law, 都是万幸了;
所以,楼主的理想要成为现实,遥遥……
发表于 2009-7-12 09:57:05 | 显示全部楼层
NEOVIVA111的事就这么算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7-12 10:2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摇滚小西 于 2009-7-12 07:37 发表
哪你换位思考下。你站在斑竹会员位置上考虑一下。。。



换位思考?你以为你是天生当管理的人?你喜欢说别人吃饱了撑的,你怎么不敢说玩摇滚的人,才是吃饱了撑的?把自己的音乐,硬要灌输到别人脑袋里?

版主,是为会员服务的意识,你有么?首先,要尊重别人,你有么?你最大的能力,是把别人赶走,这算能耐么?别人走了,是因为不屑与你论理,因为你和他们不是一个等级。

你真的没有管理能力,虽然你人品非常优秀,可是,管理,还必须让人服气。

我在这里,是在帮老大培训版主呢,希望能提高像你这样的版主的能力,可惜,我没这个能力。

问题,还是在老大的身上,始终没有认识到,管理能力,是需要培养滴!

训斥别人,贬低别人,都很容易,可要让人服气,真的需要学习!
发表于 2009-7-12 10:28: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很黄很暴力 于 2009-7-12 08:48 发表
哈,挺上面能理性讨论问题的所有楼民!

Rule of Law,尊重公权力,尊重制度精神,才能彰显对大多数人的公平正义;
可惜现今,社会形态和公民意识皆不是,称得上严格的Rule by law, 都是万幸了;
所以,楼主的理 ...


最近你也喝多了?~
 楼主| 发表于 2009-7-12 10:37:5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摇滚小西 于 2009-7-12 07:37 发表
哪你换位思考下。你站在斑竹会员位置上考虑一下。。。



换位思考?你以为你是天生当管理的人?你喜欢说别人吃饱了撑的,你怎么不敢说玩摇滚的人,才是吃饱了撑的?把自己的音乐,硬要灌输到别人脑袋里?

版主,是为会员服务的意识,你有么?首先,要尊重别人,你有么?你最大的能力,是把别人赶走,这算能耐么?别人走了,是因为不屑与你论理,因为你和他们不是一个等级。

你真的没有管理能力,虽然你人品非常优秀,可是,管理,还必须让人服气。

我在这里,是在帮老大培训版主呢,希望能提高像你这样的版主的能力,可惜,我没这个能力。

问题,还是在老大的身上,始终没有认识到,管理能力,是需要培养滴!

训斥别人,贬低别人,都很容易,可要让人服气,真的需要学习!
 楼主| 发表于 2009-7-12 10:45:23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坛的老大,小兵吉他,我上GC,顶着巨大的压力

不是来自论坛,而是来自我的背后

我想,我的观点也表达的够详细的了,再说下去,我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了。

我感谢思念的秋天网友,是他的投诉帖子,让我回到GC。

对那些骂我的网友,我 要让你们明白,像我这样的人,请我来GC,其实很不容易。

对GC ,我选择放弃。

这次,不是爱GC。
发表于 2009-7-12 10:49:59 | 显示全部楼层
[em29]
发表于 2009-7-12 11: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是说句话吧


我前面已经说了,过些日子解决

却怎么感觉滔滔不绝却就是看不明白我的字呢?

另外,不是斑竹的怎么知道,论坛后台管理经常给斑竹群发管理短信呢?

呵呵

说,谁都容易

做,呵呵
发表于 2009-7-12 18:08:59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不容易回来了,妈的硬给赶走了,这个论坛爷们太多,着实惹不起。
发表于 2009-7-12 19:00:3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怎么不说女人需要哄捏?


记住: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都说了,问题过些日子解决,还在滔滔不绝。。。。。


站务都快成闲聊了~




你也知道,有人竟然说某人是GC的女管家,我的女朋友了,都出这谣言了。。。。

所以啊,平静其实,挺好


有些时候,话只需要说1句就OK了~

我废话了这么多。。。
发表于 2009-7-12 19:3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你的,又没不让你说,你管别人怎么说你,你都可以滔滔不绝,你还不让别人绵绵不断啊,是吧,有的时候要淡然,尤其在你愤然的情况下,哎,小丫头就是天真了点,但着实是个好人,等老兵结他吹起改革春风的时候,再给你招魂,回来吧~回来哟~
发表于 2009-7-12 19:49:48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09-7-13 22:34:05 | 显示全部楼层
理智的男人不和女人讲道理~
发表于 2009-7-13 23: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女人都爱说

言多必失

看看,这人又失踪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09-7-17 00: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狂懒 于 2009-7-12 18:08 发表
好不容易回来了,妈的硬给赶走了,这个论坛爷们太多,着实惹不起。



昨天,登陆GC的tonghai  ,不是我呢,是“不!”,他居然知道tonghai 的密码。



按理说,这事他不说,我根本不知道,可是,他明白自己做错事了,向我道歉。



什么叫“爷们”?这就是!真正的爷们,敢做敢当。



那些敢骂我的“爷们”,他们,只是自以为是罢了。



说实话,论坛禁止不了人身攻击,责任在论坛的老大,所以,我把欠账记在老大头上!



狂懒,你很正气,又有才气,可你平时说话也不是很注意,所以,你别生气,你也不是好管理,你只是一个优秀会员而已。



论坛是公开交流思想的平台,所谓的管理,就要公平公正公开。



狂懒,我其实没有自己的思想,我的这些理念来自GC论坛的管理规则,现在成了我的“理想”?我真的感到奇怪。



狂懒,得感谢“不!”登陆了GC,作为弥补,他同意我回复。



我说明一下,今后,你也不要再叫我的魂了。GC今后,和我无关了。



我平静了......
发表于 2009-7-17 07:40:24 | 显示全部楼层
书生百无一用!权利才是硬道理!
发表于 2009-7-17 11:26:0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2# tonghai 的帖子

你走吧,哥接过你的担子,继续革命,哥知道,其实你寂寞。
发表于 2009-7-17 14:39:51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给我正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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