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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晚上在外边玩,自己弹会儿吉他,有两三个一块经过的有男有女看见让我唱歌,还指名要唱周杰伦的歌,我说:“不会唱歌!”他们不放弃,还继续坚持要我唱,说就当练习之类的,我说“这是古典,不是民谣,不唱歌。”
后来就继续弹我的吉他,他们一伙儿就走了。
忽然想想,我怎么以前就没这么理直气壮?觉得自己不唱歌好象给吉他丢了脸了似的?觉得自己很没面子似的?你没给我钱我凭什么要给你唱,而且你让我唱什么就唱什么?你就算给我钱,我不喜欢唱的以为我就唱了,我就要你的钱了?
是的,我的兴趣或行为怎么会以你的意志或金钱为转移呢?
终于发现,其实坚持可以比妥协或逢迎更让人感觉到快乐与满足啊,但是坚持往往会不那么容易;当然,也许是自己的确唱不好的缘故吧,但这并不重要,我有自己喜欢的东西并坚持去做就足够了,谁也不需要全部,也不可能让所有的人都感到快乐与满足。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打的去吧;弹自己的吉他,让别人唱歌去吧;发自己的帖,让别人评论去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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