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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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兵吉他

关于今日起开始整顿所有2手论坛 关于交易规范 经常贩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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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1 15:05:24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非常同意#121的意见,如果一个人随便就能注册几十个马甲,那论坛禁言、封号等等惩罚措施不就没有任何作用了么?
发表于 2010-8-11 15:2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指导也行啊。最起码也安全很多啊,在说GC里哪位版主对琴还没有点认识啊.普遍GC版主对认琴都是高手!!!!!下次买琴我拆开了把每个零件发大图让兵总给我分析指导.........
发表于 2010-8-11 15:37:16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原帖由 钥钥 于 2010-8-11 02:23 发表
其是这个事我早就有帖子了,希望小西等版主解决,结果小西在我PM后,像征性的处理了俩三个,说是请示了兵总后作出的。
我当时很失望,我以为兵总和贩子有利益关系,故叫小西给我这么忽衍的回答。
我当时想,GC完了 ...


难道版主就不许卖东西了吗?我卖点我自己的东西在买点别的换着使不行是吗?我是用马甲发的,为啥用版主号顶?是因为实在懒的一次一次切换,很麻烦的,我也没有必要以版主名义号来卖东西,大多卖的都是北京的,根本不存在欺骗或者别的问题,我东西多,卖的多点,不行吗,还有很多老贴那会根本也还没有说版主交易东西要用马甲的规定呢,我有一定的错误,这我不否认,但是我觉得就因为这个,多卖点东西。。这能是多大的罪过啊。。就被撤了。。还是挺不舒服的。。。况且做为效果器的版主,咱又不是大款,只买不卖不太可能,我要不是来回来去的折腾这些效果器,出了入,入了出,来回来去换着使用,我哪来的这些知识和经验去给人解答问题。。

[ 本帖最后由 PaulLV(Roki) 于 2010-8-11 16:06 编辑 ]
发表于 2010-8-11 15:38:06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再举报一个贩子ID QWEMNB, 两个帖子加起来有8把琴,今天还在不断顶帖,有明知故犯的嫌疑。请版主处理。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 ... 58122&extra=&page=1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thread.php?tid=1057029&highlight=

[ 本帖最后由 上帝养的狗 于 2010-8-11 15:39 编辑 ]
发表于 2010-8-11 15:4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支持中。
发表于 2010-8-11 16:43:11 | 显示全部楼层
标题规范化      


标题:出售什么东西      
进帖子里边的格式是   

# 物品名称、型号:YAMAHA DGX-500
# 物品性质:我自己用过的物品
# 新旧成色:九成新
# 我所在的城市:北京
# 联系方式:电话:13681400108
# 出售价格:1800 元
备注        要不弄的跟菜市场一样的。。。毫无体现出中国第一吉他论坛的情操。。。。吉他乐手的整体素质。。

[ 本帖最后由 烦恼的榨菜 于 2010-8-11 16:45 编辑 ]
发表于 2010-8-11 16: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二手论坛全面改革 绝对为个人二手服务!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063352-1-1.html
发表于 2010-8-11 18:1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承认我卖的音箱多了点,但是我的价格都便宜啊,而且都是真正二手的,还支持明盘支持中介,也不是110V的洋垃圾贩卖者,从来没黑过任何人

虽然不都是我个人的,有很多箱子那是学生不用的让我帮忙处理,还有的是乐队排练剩下的,他们没时间打理,我也不想多注册几个马甲去发

帖子,因为卖这些东西,已经有人举报我,我版主都做不成了,如果再不许我到二手版卖,那我以后只能到淘乐器去卖了

GC规则我是绝对遵守的,GC的处理 只要一碗水端平就行,我一点废话没有,我以前的帖子可以都清空了。


小兵老大说要封我,我觉得没必要吧,你可以把我帖子都删除了,我以后不违反规定就行了,就算有错那是在您没发这个帖子之前的错,以前版主不管理

错也不是我个人的错。

[ 本帖最后由 江心枯草 于 2010-8-11 18:22 编辑 ]
发表于 2010-8-11 19:4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刚才二手区第一页  ID白色爵士 居然就有6个帖子之多,太恐怖了,有图为证,似乎有贩子的嫌疑。这是无视管理?

[ 本帖最后由 上帝养的狗 于 2010-8-11 20:03 编辑 ]
1.jpg
发表于 2010-8-11 23:2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不要一阵风的打击 要真正让贩子无处遁形
看完了  关于版主卖东西确实有些争议  还需要大家集思广益

改革就是进步 支持管理员
发表于 2010-8-11 23:56:01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贴应该置顶嘛··
发表于 2010-8-12 00:0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有奖励么.
发表于 2010-8-12 01: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059923-1-1.html 此人以往帖问题很大 请版主查实 不只是贩琴这么简单
发表于 2010-8-12 01:11:1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规范 打击贩子,建议以前所有的帖子重新规范开贴,现在这个情况还是乱糟糟的,刚才看了音箱区有个卖家做的很好,都规范了,吉他这里还是一个字乱!!!!
发表于 2010-8-12 02:55:28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斑竹常看看,有时候自己卖东西发一会就被贩子刷下去了,自己想买东西看来看去前几页就那些,很恶心。给几个ID斑竹自己调查吧,前5页总有一堆东西卖的。 ID:包子脸,马甲:黄耗子,fusiontop.三个应该是一个卖家,以LTD为主。ID:白色爵士,一刷就是一堆东西。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8-12 03:5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8-12 04:59:40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8-12 08:12:2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版主,对这些贩子就应该强硬点。
 楼主| 发表于 2010-8-12 08:41:4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不能天天在2手
也没时间去1个帖子1个帖子分辨,昨天管理了1天,我就按照谁的帖子多(因为个人转让不可能那么多东西) 做了基本移动
配合的就象征性的礼貌的回复了
还有振振有词的、狡辩的按我脾气早 封了
以上随便说说。

下面是新的改革构想
版主的力量毕竟是有限的
我想还是建立 完善的举报 监督制度,群众的眼睛是亮的

另外,对于经常从事2手的(有些确实是个人,但也是商业行为的),在论坛里口碑还算不错,可以为大家服务的,允许他们在2手买卖(但帖子不能频繁),作为回报他们必须起到表率作用以及监督作用

考虑中


欢迎大家建议!

最后说一句:我非常讨厌不服从管理的“贩子”!  在这里赚了这么多年,论坛管理1下,就大惊小叫! 只想自己赚钱,不为的大家整体服务! 严重鄙视! 这种贩子,以后要交服务器使用费!
发表于 2010-8-12 21:5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124# PaulLV(Roki) 的帖子

“难道版主就不许卖东西了吗?”这个,斑竹手册里写的很清楚。我看这次您复职,兵总有给你发了一份。您应该比我一个会员熟悉斑竹手册吧。

“我是用马甲发的,为啥用版主号顶?是因为实在懒的一次一次切换”看过蜘蛛侠吧,听过那句台词吧“权力越大,责任越大”怎么能为了方便就不顾影响呢。您是斑竹嘛,自然要严以律己,不然,谁听你管理?

“况且做为效果器的版主,咱又不是大款,只买不卖不太可能,我要不是来回来去的折腾这些效果器,出了入,入了出,来回来去换着使用,我哪来的这些知识和经验去给人解答问题。。”这个就有点牵强了吧,换种方式了解学校设备吧,倒来倒去不是长久之计,折腾折腾,您就老啦。

既然复职了,我估计兵总可能考虑到您对那个版熟悉,又只有这次问题。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呢。也对,都可以改变的。但,我还会关注保罗大人的,毕竟,权力的监督是不可缺位的嘛。若有得罪之处,还请海涵。
发表于 2010-8-12 22:59:54 | 显示全部楼层
表示灰常支持价格名盘,信息填空的做法,让我想到了电玩巴士的二手区
发表于 2010-8-12 23:0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早就该管管了。淘宝区还有发T恤。眼镜的卖呢。都快成菜市场了。支持整改。

现在二手区太乱了。
发表于 2010-8-12 23:05:12 | 显示全部楼层
作为一个职业“买家”(好像就没怎么卖过东西)以及牛货的关注者,对于二手区惊人的刷新速度是头疼已久了。。。。每天新出的哪有那么多东西。。。建议斑竹增加一个按钮可以直接看版内今日帖子的,这样我们不用老是从一堆老帖中寻找新帖,方便我们广大买家啊!!!另外也支持几位常出牛货的职业卖家,其实坛子里能造成点影响的也就是那么几位了,需要人民群众的支持呵呵!!
发表于 2010-8-13 00:31: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钥钥 于 2010-8-12 21:55 发表
“难道版主就不许卖东西了吗?”这个,斑竹手册里写的很清楚。我看这次您复职,兵总有给你发了一份。您应该比我一个会员熟悉斑竹手册吧。

“我是用马甲发的,为啥用版主号顶?是因为实在懒的一次一次切换”看过蜘 ...


呵呵,我再卖东西,再注册个号发就得了。。相互理解理解吧
发表于 2010-8-13 00:38:16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2手电吉他版里的个人商贩ID:
白色爵士 ,这个同一个人(草狸獭 ,fusiontop ,黄耗子,包子脸 ),麦多多 ,韩冬 ,midi1919 ,chet_atkins ,透明主唱,摩羯座 ………………
发表于 2010-8-13 02: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这几张贴子,我很惭愧!我真的有一些话想说!

首先,我向大家道歉!我知错能改!我会自觉行动,支持论坛整顿!!

再一个就是,我是商家,但我不是贩子~因为我不喜欢这个形容词~

第一:我卖的东西没有质量问题!都是正规渠道获得的!
第二:我卖的东西,相对普通个人卖家来说,价钱有优势!
第三:我卖的东西基本都是比较新的!
第四:我卖的大部分都是明价的,(有一小部分由于琴的价值比较高,所以没有明价)
第五:我卖东西从不坑人,不隐瞒琴的瑕疵!甚至把瑕疵放大化,以免交易出什么差错!
第六:我卖东西从来不要求先款!
第七:我只有一个ID,我也不需要其他ID马甲!帮我顶贴的人,基本都是买过我东西的!
第八:卖琴不是我的主要收入,我有自己的工作,在工作之余,我在国外倒一些琴,是想多玩一些高档设备,玩够了转个手还能赚点钱,养家糊口!!
第九:我卖的东西,都是在中国大陆以外的地方搞回来的,我不像有些人,在二手区低收高卖!

当然,我也有做得不对的地方:

第一:我经常在二手区发贴子出售设备!
第二:我卖的每一样东西都单独开一个贴子,严重浪费论坛资源!
第三:我经常顶自己的贴子!
第四:之前一直利用论坛满足自己需要,而很少到其他版块看看,也没能为论坛做点事!

我从现在开始,知错能改!我会自觉行动,支持论坛整顿!!

之所以我会站出来说话,不是因为我做贼心虚,怕被兵总处理,而是我觉得吉他中国给了我们这么多的机会,这么好的一个平台,我们必需要为吉他中国做点事!哪怕是芝麻绿豆的小事!
其实很早以前我就想到淘宝区发贴,但迫于那里人气问题,还有自己自私的心理作祟,所以最终没有实际行动起来,是我不对,我向全GC会员道歉!我认错,并且改正,我带头支持整顿,以后凡是我卖琴的贴子,我都会在相应的版块里发!


下面是我对整顿的一些建议:
一:大家出售东西也好,找人鉴定也好,求助也好,都应该把贴子发到相应的子版块区里!
二:无论个人,还是商家,出售的贴子,必需明价!注明产地!成色!实物照!还有琴的所在地!
三:卖家必需留有联系方式,最好是联系电话(不方便留电话之类的理由我觉得有点牵强)
四:关于一些喷子,还有马甲,我觉得需要严惩!一个ID就够了,明人不做亏心事,有必要用那么多的马甲吗?

最后,我强调一下贩子这个词!

其实总的来说,有买卖的地方,就有贩子!这是一种生活,也可以是一份赚钱养家的工作!就好比,你上街买衣服,卖衣服的去批发衣服的市场进货,这叫贩子!市场里卖菜的大婶,去农民那里收购,在市场里卖,这叫贩子!二手房地产商,低买高卖,这叫贩子!无论走到哪里,有买卖的地方,都有贩子,为什么我们不管他们叫“贩子”?我觉得好的贩子,不该管他们叫贩子,我个人不喜欢这个词!应该叫商家!当然,我觉得买卖能做到,对得起自己良心,也对得起别人~才有资格称为“商家”
论坛有些人口口声声反对“贩子”,鄙视“贩子”,其实是很不明智的~问心,试问谁不想在工作之余,卖点琴,不仅赚了玩,还能赚钱养家糊口?养一个家容易吗?谁不想给老婆,儿子好的生活环境?只是这些人他没有这个能力,也没有这个渠道而已!世界上有好人,也有坏人,不能一竹篙,打一船人!不过论坛的一些“贩子”,的确有他们做得不好的地方!包括我自己,这里给了我们这么好的环境,这么好的条件,而且是免费的一分钱没收,我们必需遵守这里的规则!

最后希望大家都能行动起来,大家也别光说不练,包括我自己!

[ 本帖最后由 midi1919 于 2010-8-13 02:57 编辑 ]
发表于 2010-8-13 11:13:23 | 显示全部楼层
保护下个人挺好的
发表于 2010-8-13 11:17: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10-8-11 08:18 发表
大概总结的意见和建议如下:
支持明盘政策

强烈支持明盘!!还有就是要卖的东西必须有实物图!!!

建议凡是二手区价格不明盘的贴子全部删了!

牌子\型号\成色\价格\所在地 这样的格式写出来一目了然 、
...



太支持了!
从我来GC那天起就一直这么卖东西!
 楼主| 发表于 2010-8-13 11:30:4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pear 于 2010-8-13 00:38 发表
举报2手电吉他版里的个人商贩ID:
白色爵士 ,这个同一个人(草狸獭 ,fusiontop ,黄耗子,包子脸 ),麦多多 ,韩冬 ,midi1919 ,chet_atkins ,透明主唱,摩羯座 ………………



大家已经公认的属于“商贩” 的以前的能移动的就移动,今后如果还在2手发帖, 版主今后直接执行封


所有的2手版块固定帖子,详细版规,全部整理完毕。

下一步:增加版主~

然后退休~
发表于 2010-8-13 12:31:08 | 显示全部楼层
几日不来,不想GC动静大啊
发表于 2010-8-13 13: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ID:包子脸  马甲:黄耗子, FUSIONTOP          斑竹查明转出去!
发表于 2010-8-14 14:54: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8-14 20: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支持,gc已经被一群贩子整的乌烟瘴气了,强烈支持整顿!
这是广大琴友的gc,而不是贩子的GC!
发表于 2010-8-14 20:46:01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家伙,大动静啊,支持明盘,支持上图!
发表于 2010-8-14 21: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内某大型论坛在其二手版块与GC管理方法不同之处如下:

1帖子默认为按照发布时间排序,且不可更改为按回复时间排序。这样做的好处是顶贴现象将极大减少。因为帖子的位置不会因为你的顶贴而产生变化,所以相对帖子内留下的信息都比较有用。

2明确规定所有买卖必须标明品牌、种类、新旧程度、地点和联系方式,且必须上图,尤其狠抓的是价格必须明盘。这样省去了很多的帖内询问和论坛PM,占据资源的情况有不少改善,且买家对物品情况一目了然,方便群众更减轻论坛负担。

本来早就想说的,但考虑可能GC有自己的打算,就没吱声。既然小兵现在提出想整顿二手,我就把这些埋藏许久的建议提出来,希望以后的二手能够更加规范和方便。这些管理方法确实收到了相当不错的效果,只是相对GC如此兴盛的人气,可能管理们会要辛苦很多。所以希望各位管理根据GC的实际情况酌情采纳。我想,怎么地也得采纳个一两个吧。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8:54:35 | 显示全部楼层
1帖子默认为按照发布时间排序
这个考虑过,但有的人会变相发新帖,有政策就是有对策。
经过这几天观察,相对比以前好些

2明确规定所有买卖必须标明品牌、种类、新旧程度、地点和联系方式,且必须上图
已经初步实施,慢慢规范


今天才看到
 楼主| 发表于 2010-8-19 08:55:2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0-9-1 22:46:40 | 显示全部楼层
沉了,顶上。。。。

姜总最近是辛苦了!

还有,我发现你跟我老大性格、语气、用词颇为相似啊!!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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