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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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小兵吉他

不得不重新开贴说的一些话:给那些常来的 遵守的和不遵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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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12 16:2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领命,开始严打
发表于 2010-8-12 16:3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贩子区叫 渠道二手设备区 怎么样?哈哈,好像还是怪了点。
发表于 2010-8-12 16:37:58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提个建议,改革里要求要有实物图,但没严格要求要放ID拍照,这点我希望版主再考虑下,应该要求必须要有实物ID卡,像版主说的拿张白纸写或是其它方式可以证明物品是本人的。所以版主最好考虑强制要求上实物ID卡!
发表于 2010-8-12 16:55:41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回小兵哥: 互相通融 互相理解 应该是我做到的!
至于贩子区 叫啥????还真不知道?呵呵 兵哥定夺吧!

建意1:对以后贴子中动不动就骂人,脏话满篇 乱喷的人 也要有处理 真的!
大部分其实还是很有素质的,就怎么一些个人动不动就胡说八道,随心所欲 影响吉它中国的品牌形象!

建意2:个人100%支持这项改革的,第一:净化了二手区  第二:可以真正带火淘乐区,这样就更加平衡
还是兵哥说了很精典的一句名言:聪明的商人可以把木梳卖给秃头的人,聪明的商人可以把鞋子卖给光脚的国度
聪明的商人 在 淘乐器一样卖出自己的乐器!很精典!

建意3:以后条件成熟时,倒不访来一个“诚信卖家区”将真正优秀的长期卖家 [ 贩子] 集中到一起!每个卖家都提供详细资料,建立信用心级评判,另开投诉区,这样提高了竟争 阻止了骗子 使买家真正受益!

建意4:昨天看了些新发的贴,也有些不妥之处,有些卖家并没有提供真正的名子和电话,名子最起码也带个姓,不写全名可以!电话号有一个是具然是:666666,我汗!真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以上所说都是个人观点,说的不到位的地放请指正修改 呵呵
发表于 2010-8-12 16:57:20 | 显示全部楼层
贩子叫职业卖家比较好
发表于 2010-8-12 16:5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我冒昧一个提议,品牌一个辩解帖子里说到了可以大家投票来筛出很小部分口碑较好的贩子来留下,大家都关注考察,我觉得这样能让大家确实更大点的机会淘到便宜琴。如果您设个纯贩子区,不一样有投机倒把在二手区低价买进去二道贩子区高价去卖吗。由此又考虑到了一点,是不是可以大家在卖自己的设备的时候注明自己设备的来源,如果有贩子在上面高价倒卖淘来的二手,经举报查实立即封号!个人建议,准备接砖!
发表于 2010-8-12 17: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那个6666666666的帖子您还记得么老马?
链接给我
发表于 2010-8-12 17:15:5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主要问题是贩子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牺牲其他普通卖家的利益。

马甲喷别人,马甲顶自己,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一个正直的贩子是受欢迎的,相信大家都认同这个观点。

我的建议就是,对于贩子利用马甲攻击/忽悠他人的,一旦举报经查实,永久封其ID不恢复。
如果还想在GC做生意,重头做起吧!这就是不正当竞争的代价!

真正的贩子是不稀罕马甲的,长期的信誉用钱买不来。
发表于 2010-8-12 17: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没这个必要,乐器的价值不体现在她经过几手买卖上!

我之前就在论坛收过一把木琴,3500收的,2个月后为了升级,3500出赠送护理套装,结果被一个贩子用马甲喷,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原帖由 julianchase 于 2010-8-12 16:59 发表
其实我冒昧一个提议,品牌一个辩解帖子里说到了可以大家投票来筛出很小部分口碑较好的贩子来留下,大家都关注考察,我觉得这样能让大家确实更大点的机会淘到便宜琴。如果您设个纯贩子区,不一样有投机倒把在二手区低 ...
发表于 2010-8-12 17: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10-8-12 16:23 发表
二手非个人区。。。。。这名字更怪

东京老马 ,评测区我也见到你帖子,一看也是懂吉他的,所以,大家能通融的互相通融,谁也没损失

贩子区 叫啥?哈


老大,我觉得叫 “个人二手区” 另一个就叫“专职二手区” ,不要怕细,越细越安定,各得其所!
发表于 2010-8-12 17:35:0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金属之子HIHI
真不记得了:举报这类事老马从不干,呵 理解---------

很多都格式严重不付!很好找!
名子留网名的,起外号的 都有 最起码说个姓 某XX 先生
所出售的商品数量 有的不写明 难道有很多?
电话不留 有的卖家可能是个人原因吧,有想法 理解 [可补充为短信联系]

格式化 标准化 一定要严格挚行 否则改革就没意义了!
发表于 2010-8-12 17:41:47 | 显示全部楼层
好的
发表于 2010-8-12 17:42:24 | 显示全部楼层
2手乐器交易区
N手乐器交易区

2和N真有那么重要吗?你没有发票和正规购入证明,我怎么知道你是2还是N ?
 楼主| 发表于 2010-8-12 17: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draculazhou 于 2010-8-12 17:15 发表
我觉得主要问题是贩子为了自己的利益,去牺牲其他普通卖家的利益。

马甲喷别人,马甲顶自己,这种情况屡见不鲜。

一个正直的贩子是受欢迎的,相信大家都认同这个观点。

我的建议就是,对于贩子利用马甲攻击 ...


这个很好

所以,表格 只是第1步改革

但版主没时间管理,毕竟兼职

所以:第2步:建立完善的举报 监督制度!



关于电话号码  66666666666  这种的 相信大家都聪明,连号码都不留的大多是不诚信,或者有难言之隐~
发表于 2010-8-12 17:49:18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电话号码  66666666666  这种的 相信大家都聪明,连号码都不留的大多是不诚信,或者有难言之隐~

兵哥正解,一句话就把问题解决了!
发表于 2010-8-12 17:5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本就没有必要去划分贩子 根本也就分不清楚的 何必费时费事!
发表于 2010-8-12 17:57: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56# 一串BOSS单块 的帖子

就不该制定刑法,因为坏人根本太多了,就抓不过来嘛
发表于 2010-8-12 18:0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不是贩子,问题是诚信,矛头指清楚
发表于 2010-8-12 18:21: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钥钥 于 2010-8-12 17:57 发表
就不该制定刑法,因为坏人根本太多了,就抓不过来嘛
哈哈,老兄你这句话回复的太精辟了,佩服佩服。某些贩子就是存在侥幸心理,具体是谁我就不指名道姓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8-12 18:5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上这家伙,到站务看看。最近在招版主,哈

另外,今晚决定改革,再熬一晚~
发表于 2010-8-12 19:17:1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10-8-12 18:54 发表
楼上这家伙,到站务看看。最近在招版主,哈

另外,今晚决定改革,再熬一晚~
本人何德何能,在GC资历又浅,平时喜欢在二手区检举假琴,攻击倒卖分子,得罪贩子无数,空有一腔热忱,却恐怕难以服人,版主这种职务恐怕是难以胜任。但是帮助各位版主加强监督,我认为自己还是可以尽一点微薄之力。

[ 本帖最后由 上帝养的狗 于 2010-8-12 19:29 编辑 ]
发表于 2010-8-12 19:40:31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专喷该喷的 于 2010-8-12 13:38 发表

只要东西好,不用怕明盘,不刀直接注明便可。如今很多在论坛上玩倒卖的都喜欢搞PM,原因是怕别人喷他倒卖挣钱

贩子信誉不信誉和先款没有直接关系,对于那些要求先款的卖家,我一如既往的鄙视


正解!!!
发表于 2010-8-12 21: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GC上有的贩子分两种,有一种特让人讨厌的贩子就是N个马甲,多琴多帖,满版都是他自己的帖子,

东西也不明盘,信誉还很差,卖很多有问题的琴都不明说。

另外一种是遵守论坛规则,多琴一帖,价格明盘,信誉好真正给大家实惠的。

谁好谁坏…… 大家心里应该都有数
发表于 2010-8-12 21:09:3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的真好,牛B了,顶~~~
发表于 2010-8-12 21:26:09 | 显示全部楼层
改革的前夕,肯定是有阵痛的
但不经历这种阵痛,那么必将面对长久的疼痛。既然是根植了这么久的毒瘤,拔去他难免会带血带肉。


  GC这次改革,就像历史上的变法。纵观变法者,上溯书吴起商鞅,下至康梁维新,哪次不是阻力重重。都知道变法是为了富国强民,但为何阻力会那么大。因为,历史上的保守集团,阻止变法改革,往往是为了一己私利,或者说是一个利益群体的私利,而完全不顾黎明百姓,主要小圈子富足安乐,哪管它路有冻死骨。所以,历史上变法改革者,多不是身首异处,就是流放边疆。成功的改革,需要有足够对抗利益群体的力量与决心,以及坚定的群众基础。
  既然是老大兵总拉开了变法的序幕,也就是说是从GC的内部力量发出的改革之音,所以,抗利益群体的力量与决心,GC的老大是有的。既然兵总御驾亲征,那么,自然不存在利益链关系。这就保证了,无欲则刚。


  而坚定的群众基础,我相信GC是有的,特别是很多老ID,他们见过GC特别清明的时候,也对那种明朗有很深的情节。谁也不愿意看到一个乱糟糟的GC。
  很想告诉个位为贩子呐喊的朋友。你们说你们不是贩子,不是贩子马甲。行,我信。可更多的朋友信吗。你们自己信吗。你们反复说,不是贩子的问题,是诚信的问题,有说贩子也有造福坛子的。对,谁说过贩子都坏吗,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都是红头发绿眼睛的,危害一方的妖怪?没有人如此认为吧。从二手区赶各位走,是在为相比你们较为弱势的个人卖家保驾护航,也是为那些要找个人二手的买家提供方便。


  况且,兵总,HIHI,和各版主也在尽力协调,如何在保护个人卖家的同时,最大化的维护各位商贩们的利益。商贩们,在这种情况下,你们应作的是配合改革,参与变法,一起集思广益的吧蛋糕做大,实现双赢。而不是一味的阻挠,破坏,甚至是捣乱,诡辩。这样,只能害人又害己。


  我就不叫贩子了,叫你们商贩,这样更为中性点。你们在贩琴之余,可以多做贡献。比如品牌就有类似鉴定拾音器的帖子,裤子更是经常帮助鉴定EPIPHONG。佛曰:渡人便是渡己。你们贡献多了,大家都看在眼里,自然会给与相应的尊重,生意肯定也会更兴隆。裤子不是一边卖琴一边帮人讲解E的知识,已卖出了一群粉丝。而一味的死盯着贩琴的,也就只能是个二流商贩了。

  最后还要感谢兵总,估计这次累的要掉几斤肉。但,能还一方清明,我想,这次的改革是值得的。

[ 本帖最后由 钥钥 于 2010-8-12 21:27 编辑 ]
 楼主| 发表于 2010-8-12 21:3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商贩 好! 我决定了,新开的论坛叫 :个人商贩区!!!
发表于 2010-8-12 21:43:37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钥钥 于 2010-8-12 21:26 发表
改革的前夕,肯定是有阵痛的
但不经历这种阵痛,那么必将面对长久的疼痛。既然是根植了这么久的毒瘤,拔去他难免会带血带肉。


  GC这次改革,就像历史上的变法。纵观变法者,上溯书吴起商鞅,下至康梁维新,哪 ...
牛逼 。这哥们话说得太到位了。本人觉得像这样的朋友的确够资格当版主,尤其是像二手区这样错综复杂难于管理的版块。兵总不妨考虑一下。

[ 本帖最后由 上帝养的狗 于 2010-8-12 21:45 编辑 ]
发表于 2010-8-12 21:54:14 | 显示全部楼层
真**给力 大湿了
发表于 2010-8-12 22: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7# 上帝养的狗 的帖子

我肯定不能胜任,我在线的时间不多,按斑竹手册无作为的规定,当了的话,估计半个月就解甲归田了。也就偶尔起个民间监督的作用。
发表于 2010-8-12 22:06:08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我特别胜任

这号 我以后就不做买卖了

专门做鉴定 和 管理

从我手里过的琴太多了 一眼就能看出来 谁是大修过 谁换过漆 谁是假的

都说用人 要不拘一格

我觉得 我特别适合这个职务~!
发表于 2010-8-12 22: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黄精肾斗士 于 2010-8-12 22:06 发表
我觉得我特别胜任

这号 我以后就不做买卖了

专门做鉴定 和 管理

从我手里过的琴太多了 一眼就能看出来 谁是大修过 谁换过漆 谁是假的

都说用人 要不拘一格

我觉得 我特别适合这个职务~!
黄精兄不妨去站务毛遂自荐,因为最近也在招人。
发表于 2010-8-12 22:1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行 我要成功转型 从商界到政界~!
发表于 2010-8-12 22: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楼上,想当年~~~鲁迅也有这个过程!。。。。
发表于 2010-8-12 22:14:0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明,可以去申请试试嘛,就像你说的,“从我手里过的琴太多了 一眼就能看出来 谁是大修过 谁换过漆 谁是假的”,而且应该知道各种商贩的心态。
  还有,能一天都泡在坛里。
  但建议你先把黄精ID的签名改了嘛,我看的好难受。
发表于 2010-8-12 22:16:49 | 显示全部楼层
黄精兄的乐器知识确实相当牛掰的。
发表于 2010-8-12 22:17:54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我要感谢那么多人都引用我的那段话
其实,可能是我没表达清楚吧,我所谓的贩子,其实就是那一类倒卖琴的   记得从我注册GC开始就流行那样说了  专职倒买倒卖一类之人称之为贩子

二手区其实要整顿的东西太多了,贩子是一大    其次还有专职喷子,鸽子,记者,教育家....一系列被GC朋友们赋予特定人的爱称的那一类人,够得忙了

斑竹辛苦了!!!  

肾斗士都不卖琴了!!!!!!!!!!!

关注中!!!

我觉得肾斗士可以做二手版内的专职鉴定!!

对有置疑声的帖子给点中肯的评论
发表于 2010-8-12 22:19:09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有一个建议。
所谓的贩子之所以烦人,主要还是占用论坛资源过多,他们成天泡在坛子里,有时候一个页面上有好几条都是一个人的帖子。不如立个规矩,以后一个ID如果同时卖多把琴,只准开一个帖子,哪怕开到一万楼都没关系,谁愿意买自己去帖子里慢慢翻。这个楼里的设备全卖完后申请封帖,之后方可以开新帖。这样可以减少很多浪费。如果他用马甲,一者不方便,二者可以查IP地址,三者如接到举报连主ID一块封,估计很少人愿意冒这个险了。
发表于 2010-8-12 22:1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钥钥 于 2010-8-12 22:14 发表
小明,可以去申请试试嘛,就像你说的,“从我手里过的琴太多了 一眼就能看出来 谁是大修过 谁换过漆 谁是假的”,而且应该知道各种商贩的心态。
  还有,能一天都泡在坛里。
  但建议你先把黄精ID的签名改了嘛,我 ...




同上!!
发表于 2010-8-12 22:25:12 | 显示全部楼层
刚看了很多坛子里的反馈帖子
支持半民主投票选择留守贩子
半民主!!  不能全民主   全民主会有感情色彩,印象加分...马甲...
发表于 2010-8-12 23: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guitarschina.com/view ... e%3D1&frombbs=1

朋友们 我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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