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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版主knkcool 和xuechenweiqu 非法删帖,及封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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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7 22:01: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吉他中国微信公众号
管理员:
       你好,我之前的论坛id叫“猪小三”04年注册的。和gc相识有一段时间了。感谢gc给广大琴友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可以和天南海北的琴友一起交流经验,探讨问题。这里仅代表我个人向广大的gc幕后工作人员表达我最诚挚的敬意~~~敬礼!

        这6年里我由一个学生成为教师。gc对我的帮助铭记于心。但和大部分琴友一样。在学习的过程中,大量的购入了很多其实自己根本不需要的设备。而gc给我们又提供了免费的二手交易平台,使得广大琴友可以自由的在上面交易自己的设备。方便的广大琴友。但同时,一些不道德的版主也使得gc这一音乐净土不再纯洁。他们非但视对他们有异议者为异己,时刻排挤。甚至充当某些不法商贩的保护伞。此等与贪官污吏,渎职之徒有何区别。在下深受其害。
  实例1,发稿之日起前日。在下发表一帖。乃是自前所出售的一把琴。因未果,故改装。后亦不喜欢。降价出售。(价格低的已经算离谱了)xuechenweiqu版主以交易频繁为由给在下定义为商贩。并转移在下帖子。在下不服,与其理论。但其不予理睬。并伙同版主knkcool 对在下打击报复。
实例2,在下实为一音乐教师。之前又把教学琴。但由于某些原因没有用了。发帖出售。版主knkcool 以其为仿琴为由,删了在下帖子(之前,亦有一琴友发帖投诉他,在下说了两句公道话。可能开罪于他)在下在帖子中声明了logo的问题。并没当真的骗人。还不行。于是在下用漆喷掉了logo。这总算支持版主工作了吧。但,还是被删帖。实是欺人太甚。声讨其做法,并解释在下原因。反遭其封id。站内消息他。愿意在论坛发讨论帖。让大家平公道。他懦弱了~~  并口口声声说找管理员。在下就是一教师,顶多算一贫下中农级别的发烧友。居然被人说成是贩子(其实贩子不可耻)太抬举在下了。而某些出售劣质琴的,却平安无事。这不能不让在下质疑他们是否仰仗自己有高于别人的话语权在充当某些人的保护伞。 可能还有很多琴友和在下有同样或类似的遭遇。有的忍气吞声了。有的不低头的,可能也和在下一样被灭掉了。但我不会像其他人那样失望的离开。所以我要向管理员申述。因为gc不是属于那些败类版主的。而是属于所有琴友的。
     这里恳求管理员明察秋毫,解封我的id,还我清白。在下感激涕零~~~~~
发表于 2010-10-27 22:25:15 | 显示全部楼层
吉他中国抖音
这个 KNKCOOL 已经解开了啊

他已经跟我说了昨晚

还没解开?


打击报复绝对没有的,你放心,我调查的。。
发表于 2010-10-28 08:18:30 | 显示全部楼层
GC视频号
你不是贩子是么?
那么请你看看你自己的记录
先在设备区发测评 然后开贴卖琴的 是你吧?
你买了一把琴 不喜欢 然后卖了
然后再买把一样的  再卖了是吧
我和另一位版主联合起来?你思维太丰富了
你有什么证据 或者说法 说我们两个是报复你呢?
再换一句说 我们报复你 对我们有什么好处?
我告诉你版主对待谁是公平的   
论坛说了贩子发商贩区  你发到2手吉他多次  我警告过 转移过
换再下一次 我一样会封了你
还有以后建议你不要张口闭口说 转移你是影响我的利益
哥们有正式的工作  勉强还能糊口  不至于和你一样
最后 对于你说你自己是个老师  我深表怀疑 也非常痛心  呵呵

[ 本帖最后由 xuechenweiqu 于 2010-10-28 08:28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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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08:30:29 | 显示全部楼层
买琴买鼓,就找魔菇
一些不道德的版主也使得gc这一音乐净土不再纯洁。他们非但视对他们有异议者为异己,时刻排挤。甚至充当某些不法商贩的保护伞。此等与贪官污吏,渎职之徒有何区别。在下深受其害。
  实例1,发稿之日起前日。在下发表一帖。乃是自前所出售的一把琴。因未果,故改装。后亦不喜欢。降价出售。(价格低的已经算离谱了)xuechenweiqu版主以交易频繁为由给在下定义为商贩。并转移在下帖子。在下不服,与其理论。但其不予理睬。并伙同版主knkcool 对在下打击报复

请问你说话有根据么?我收了谁的好处?伙同knkcool版主?请拿出证据!
拿不出来 你这个id也对不起了
发表于 2010-10-28 09:51: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实例2,在下实为一音乐教师

如果有教师证帖下,如果是琴行那种音乐教师,其实也应该属于个人商贩。


难道个人商贩论坛卖不出去东西吗? 非要到2手个人论坛卖。

LZ欢迎与所投诉版主对质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8 09:55: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帖子一晚上时间一个背转移。一个背封~~不能认为是“伙同”?
论坛卖洋垃圾的有。卖大量劣质琴的也有。卖n多洋牛琴的更有。怎不见你们转移啊?
最后你拿我出售的说事·~~~你怎么不看看日期和内容啊~~~~?》
04年到现在一共几个?有的是比我多的~~而且,你看看帖子内容~~~有几个出的。大部分不都是反复发帖未果?有部分还是帮学生出的~~~您非给我扣帽子吗?如此乎此薄彼。在下怎能不怀疑是在充当某些人保护伞?
最后,暗示我这个id也要封?赶尽杀绝?不是仗着话语权是什么?还是我的猜测对了。刺到某些人痛处.要灭口?您说证据,我没有。但我说了我只是怀疑~~~~
就像你怀疑我不是老师一样。我说让你找证据。不然也封你id吗?没有。这就显而易见了~~~~

你们怀疑我的事情,我得自己找证据证明。而我怀疑的还得我自己找证据是吗? 关于我的职业,没必要向任何人解释太多.别张口贩子闭口贩子的.本来贩子不是贬义词。但就是再某些人嘴里变了味。又是一个背国人毁掉的词。其实我是不是贩子无所谓,我说了,贩子不是贬义词。但是,就是某些乱扣帽子的,而且限制自由的做法让我觉得很不平等。就一个交易帖子。说到天也没多大,在哪发都行。本来是无所谓的。但某些人非要扣一帽子。还限制不能在**地方发。符合规定也不行。因为,“我认为你不行”就是这样?还不如写个贩子也**不得入内呢?而且贩子的定义是模糊的,就是我认为你是,你就是? 最后,其实我已经对这次的事情失望了。真的,牵一发动全身啊。gc也是个小社会。这也是我在gc学到的。

[ 本帖最后由 猪小三马甲 于 2010-10-28 10:10 编辑 ]
发表于 2010-10-28 09:59:2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 猪小三马甲 的帖子

你的内心和你的语言一样
只能说你太小人了
自己是这种心理 所以才这么想别人
你还怀疑什么呢?说说让大家听听
帖子我是白天转移的 不是晚上
你怎么思维这么活跃呢?都能想到伙同了
别人卖什么 和你有关系么?你自己做好了?
比如你说卖洋垃圾 垃圾琴 劣质琴的  欢迎你举报  
吉他中国感谢你
发表于 2010-10-28 10:0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两个帖子一晚上时间一个背转移。一个背封~~不能认为是“伙同”?
答:那是不是所有版主同时管理就是伙同? 我也伙同?


论坛卖洋垃圾的有。卖大量劣质琴的也有。卖n多洋牛琴的更有。怎不见你们转移啊?
答:只要是商贩 琴行的,你可以举报,他们不转移,你告诉我

最后你拿我出售的说事·~~~你怎么不看看日期和内容啊~~~~?》
答:我是看了,是不少。但我刚才说了,如果你是琴行教琴的老师,也定义为商贩,因为教琴是一种乐器职业

04年到现在一共几个?有的是比我多的~~而且,你看看帖子内容~~~有几个出的。大部分不都是反复发帖未果?有部分还是帮学生出的~~~您非给我扣帽子吗?如此乎此薄彼。
答:你杀1个人和杀10个人法律判的是一样的,基本上

在下怎能不怀疑是在充当某些人保护伞?
答:欢迎提供某些人的ID,我来帮你处理,我做你的保护伞,只要你提交的是正确的

最后,暗示我这个id也要封?赶尽杀绝?不是仗着话语权是什么?还是我的猜测对了。刺到某些人痛处.要灭口?您说证据,我没有。但我说了我只是怀疑~~~~
答: 污蔑版主是可以封的。但最近新改革,只要不骂人,攻击,不违反规定是不能封的。  他刚才的语气的确不对,这里纠正。

就像你怀疑我不是老师一样。我说让你找证据。不然也封你id吗?没有。这就显而易见了~~~~
答:你说你是谁,你要拿出你的证明,而不是别人去给你证明。



还有,到2手看看最新版规,2手的投诉不是在这里,但这两天特殊,处理下。
你可以申诉,但版主同样也可以辩解。版主权利此时跟你一样,也是公平的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8 10:38:0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10-10-28 10:05 发表
两个帖子一晚上时间一个背转移。一个背封~~不能认为是“伙同”?
答:那是不是所有版主同时管理就是伙同? 我也伙同?


论坛卖洋垃圾的有。卖大量劣质琴的也有。卖n多洋牛琴的更有。怎不见你们转移啊?
答:只 ...

哥们,您说这话还算占点理。我提一嘴我工作的原因是因为想让大家知道我是专业干这个的。并不是要把自己提升到某个高度。现在有很多禽兽教师**学生的。所以那个只是一个职称。而且,行政教师是没有教师证的。得等转到专业课教师,国家编制的时候才统一弄。同时管理是否是伙同看怎么说。对吗?人嘴两层皮。“水浒传”中很多冤案不也是百姓受了某些欺压。上述州,府,县据不受理。也可以说是不伙同。论坛新改版后。出的东西我敢说全都是按照规定来的。版主管理正确的,即使之前有些小摩擦。我也是尽可能的支持工作。(不是从版主,是从gc)。提供某些隐藏贩子的id,咱不干
那事,就像小时候上学。老师让揭发某些同学一样。没必要。那不是大丈夫所为。而且投诉,咱也是光明正大的。您还说骂人才封id?别人还骂我呢。没见谁id被封。您从当弱者保护伞。这话听着提气。甭管当不当,冲您这话。不错~~!!而且我在二手办公室也发过。还是被删了。说让我来这投诉的。

[ 本帖最后由 猪小三马甲 于 2010-10-28 10:39 编辑 ]
发表于 2010-10-28 10:52: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就是典型那种 说某人,然后自己绝不看自己的人了

自己看规定吧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100905-1-3.html


你所投诉的问题都已经解答,而让你提供的证据又全没有,还扯到大丈夫
合着你很伟大了

那支持斑竹的判断与管理。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8 10:55:5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xuechenweiqu 于 2010-10-28 09:59 发表
你的内心和你的语言一样
只能说你太小人了
自己是这种心理 所以才这么想别人
你还怀疑什么呢?说说让大家听听
帖子我是白天转移的 不是晚上
你怎么思维这么活跃呢?都能想到伙同了
别人卖什么 和你有关系么?你 ...

这话要是我发的,估计我id就被封了。但是现在谁封这个id我看看~~!!!而且,明眼人都看得出。字里行间对某些人的包庇。我没说他们出琴和我有关系。什么关系都没有。但是人家能做的事情我不能做。还义正言辞的制裁我。这就说不过去了。我最开始没想把事情变大。只是解释下,并表达事件处理欠妥当的想法。伙不伙同,在在下看来你们都是gc版主。隶属gc没错吧。在你们没解释之前,我这么认为不可以?您要指灯说没有,哥们信你跟你道歉。还单发帖子道歉。但您恶语相向了。都是爷们。都有脾气。而且,版主代表的不是个人而是gc。所以,希望您在处理事件的方法,方式,语言上斟酌下。而且,我所说的理由。在各位没解释之前。全发生在在下身上。我之前的理解应该是合理的。不是吗?您这也纠正,那也解释。那我这个帖子就成“诬告”了。杀一个人和十个人是没区别。都是背人命了。但你要杀十万人就有区别了。你是英雄。最次也是枭雄~~~古已有定论。再有,既然没区别,为什么还分出2手板块和个人商贩板块。就弄一个不就结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8 12: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10-10-28 10:52 发表
你就是典型那种 说某人,然后自己绝不看自己的人了

自己看规定吧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100905-1-3.html


你所投诉的问题都已经解答,而让你提供的证据又全没有,还扯到大丈夫
合着你很伟大了 ...

看了您的id兵哥是吧,超级版主是吧。您的做法我理解。应该维护版主在群众中的威信。您写的帖子我也看了。很好。支持。但是说某人之前我也看了我自己了。做的还不错。喷logo就是证明。大丈夫东北方言称“爷们”没什么伟大不伟大的。都应该这样。就和拾金不昧一样。但现在拾金不昧为什么上报纸,就是因为很多人做不到。和伟大不伟大不挨着。您要是有心就在百忙之中抽点时间去2手论坛看一眼。我说得情况比比皆是。不用我距离都。最后,xuechenweiqin版主,说我冤枉他。我都不用他找证据证明。只要他敢对灯说没伙同。我就信他。我向他道歉,公开发帖道歉,让他蒙受不白之冤。这次投诉就没他事。但,他是否也该就他言语不当之处向我公开道歉呢?
    误会不可怕,兵哥你说了版主和谁都没仇,同样在下和版主也没仇。出现误会了,在下解释了。制裁不变。至今我id还被封。而版主有不当之处。很高高在上的解释。甚至一句纠正就草草了事。对我的制裁还不变。这是否也有些欠妥呢?
发表于 2010-10-28 12:45:01 | 显示全部楼层
1、已经确认:你是老师(琴行那种),而且经常从事乐器交易,属于 “个人商贩”

2、版主投诉,没有真凭实据,不予处理

最新版规:
【2010】GC 二手区最新管理规定 在此交易必读!!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100905-1-3.html


关于你的被封ID,只有你确认你和你马甲不再到个人2手区发帖交易,即可立即解开。
今后请去个人商贩区

处理完毕
发表于 2010-10-28 12:5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终于领教了 这个人 如此喋喋不休 却没一个真凭实据
信口开河

你这样还好意思说自己是老师。。。。。

我终于明白版主为什么那么痛苦,他们给我截屏 给你解释的短信 比这些文字还多

你有这时间好好教学,干点啥不好!!



人啊!!!呵呵
发表于 2010-10-28 13:43:17 | 显示全部楼层
屡劝不改,提醒警告都有了,解释的也够详细。还要上升到人身攻击。。至于你说你在人家投诉贴里帮人说话得罪我,抱歉啊,我到现在连什么事哪个贴都不知道。剩下我就发发图吧,其他的不说了。公道自在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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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14: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单看上贴!个人认为小三言词过激!我想明眼人都知道是谁“人身攻克”了,非抱解决问题的心态!版主已多次解释了!而且说到“合伙”比较搞笑!版主要处理一件事还要合伙?

这事其实只要抱着虑心的态度可以得到适合的解决!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8 16: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10-10-28 12:51 发表
我终于领教了 这个人 如此喋喋不休 却没一个真凭实据
信口开河

你这样还好意思说自己是老师。。。。。

我终于明白版主为什么那么痛苦,他们给我截屏 给你解释的短信 比这些文字还多

你有这时间好好教学,干 ...

怎么说话呢?这叫欺负人懂吗?我也明白了~~~真的。要证据。好证据中提到的各位都别记恨我。该找谁找谁去~~~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100035-1-4.html这个不算反复发帖。我的就算?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100378-1-4.html这个不算贩子我算?
http://bbs.guitarschina.com/forum-100-11.html这不算倒买倒卖?
为什么这样的比比皆是的都可以绿灯。偏偏瞄上我?就因为我跟你们自不量力的提了反对意见?
反正管理员都说我错了。我也无话可说了。虽然很不服气。但没有办法。各位。我知道了。~~~我现在诚挚的向各位道歉。请求解封~~~~。毕竟那个号有的时候。很多人都没在gc呢。成吗?求各位了~~~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10-10-28 17:5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10-10-28 17:59:08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100378-1-4.html
这个还真不算贩子,我都羡慕人家那么多好琴~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100035-1-4.html
这个请斑竹鉴定


你吧,攻击人家的短消息都给你公开了,还不认错。认错了还好像是被逼的

你说你的这两个例子都成立吗?


你要墨迹,我们陪你墨迹~ 呵呵

欢迎继续举报
发表于 2010-10-28 18:31:30 | 显示全部楼层
KNK还好好讲道理,不像某某版的版主,过敏,偏激,且闲的没事。但这是个人修养问题,只能怪他自己欠修行。2手版的版主基本都是踏实肯干的,但凡干正事的版主,我都绝对支持!
发表于 2010-10-28 19:19:49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OUYOUAN 于 2010-10-28 18:31 发表
KNK还好好讲道理,不像某某版的版主,过敏,偏激,且闲的没事。但这是个人修养问题,只能怪他自己欠修行。2手版的版主基本都是踏实肯干的,但凡干正事的版主,我都绝对支持!


欢迎举报不干正事的~~~

看看,有人投诉,有人说好~~~
发表于 2010-10-28 19:5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OUYOUAN 于 2010-10-28 18:31 发表
KNK还好好讲道理,不像某某版的版主,过敏,偏激,且闲的没事。但这是个人修养问题,只能怪他自己欠修行。2手版的版主基本都是踏实肯干的,但凡干正事的版主,我都绝对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8 21:4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10-10-28 17:59 发表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100378-1-4.html
这个还真不算贩子,我都羡慕人家那么多好琴~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100035-1-4.html
这个请斑竹鉴定


你吧,攻击人家的短消息都给你公 ...

我不举证据,你说我造谣。我举证据。(我一共举了3个您才说俩。)您这不算那不算的。还说我墨迹。我反复申述。隔谁谁不急眼?我那叫攻击吗?我有理由。只是你们不听。说我人身攻击。封id活该。人家人身攻击我呢。还活该。认错了,说好像是被逼的。还真不是。我是无奈了,还想要原来的号。错我也认了。您还想怎么着?我现在和您商量,求您,我说得是求您受累把我原来的号解封。您同意吗?
发表于 2010-10-28 21:42:2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在GC上的身分就是LZ避之不及的贩子。一般我遇见版主之类和一般坛友的纠纷,基本不是带着劣根性围观,就是带着那一丁点可怜的良心站在弱势的一方。且时常敢怒不敢言看着那些马屁精,酸掉我一嘴牙。        但2手版的几个版主我还真觉得不错,KNK我留意过,几次被投诉都比较无辜,事做少了要被骂,管严了要被投诉,里外不是人。揪在2手游荡的贩子本来是我们守法商贩的要求,版主只是在案章办事,也是维护我们合法贩子的正常利益(贩子也有正常利益,和其他坛友一样),即使抓错了,也可以改正,平反的。何况的确很多晃悠被逮的死活不承认。像2手音箱版和电琴版的lyh0720 也很尽职,特点是经常干点义务防骗帖什么的,说话也是最有人情味的,活动量比较大,比如才调到电琴那块时正值GC整顿2手是,他竟然能一个一个的关整改前不合规范老帖,这么事无巨细,我真怀疑他性别填的是真的,只是长的壮了点。
 还有2手区的达子乐园,当时也干过一个一个挨个翻帖子然后提醒明盘。且移违规帖超多,只是这个人比较低调,行事也比较宽容,是个容易被忽视的版主。还有就是冷秋嘛,一个木琴板就他一个人和违规的周旋。
 其他很多版我不常去,就不好反馈什么了。闲聊版就不提了,我除了才注册是发了个帖测试附件的上传外,基本提醒自己不要去,比如那个版发生什么纠纷,我就双手插裤兜,看笑话,在诅咒下马屁精没有小JJ。
  在2手的贩子投诉版主无非是说XX东西真是自己自用的,实际但凡你这个商贩的ID在2手区卖东西就会给管理带来难度。商贩的ID在2手区出现最好是揭露骗子,假琴,喷比较2的卖家,总之不该在那卖东西。你真有自用的,用个一般的马甲吧,只要是正常2手的,没人说你,更没谁封你。不要说你挂着知名商贩的ID在2手大卖东西版主要做工作,就是其它坛友也要看不过去,何况,你新的东西拿到2手区去被刀的没底,你不觉得糟践啊。
  当然后面很多话不是针对LZ的,毕竟LZ不是我们贩子的编制嘛。
发表于 2010-10-28 21:4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4# 猪小三马甲 的帖子

你要知道我以前还没当贩子时说的多么正常的一句话就被当做攻击给永久封了,废除密码,你就明白KNK是多好的人了。
发表于 2010-10-28 22:0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OUYOUAN 于 2010-10-28 21:42 发表
  我在GC上的身分就是LZ避之不及的贩子。一般我遇见版主之类和一般坛友的纠纷,基本不是带着劣根性围观,就是带着那一丁点可怜的良心站在弱势的一方。且时常敢怒不敢言看着那些马屁精,酸掉我一嘴牙。       ...


可以加精华了: 在2手的贩子投诉版主无非是说XX东西真是自己自用的,实际但凡你这个商贩的ID在2手区卖东西就会给管理带来难度。商贩的ID在2手区出现最好是揭露骗子,假琴,喷比较2的卖家,总之不该在那卖东西。
发表于 2010-10-28 22:0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OUYOUAN 于 2010-10-28 21:45 发表
你要知道我以前还没当贩子时说的多么正常的一句话就被当做攻击给永久封了,废除密码,你就明白KNK是多好的人了。


废除密码?那只有我能做的~ 可以申诉~
发表于 2010-10-28 22:0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猪小三马甲 于 2010-10-28 21:42 发表

我不举证据,你说我造谣。我举证据。(我一共举了3个您才说俩。)您这不算那不算的。还说我墨迹。我反复申述。隔谁谁不急眼?我那叫攻击吗?我有理由。只是你们不听。说我人身攻击。封id活该。人家人身攻击我呢。还 ...


陪你玩,你自己看看你举报的第3个是什么?难道你要举报整个板块?~~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100035-1-4.html这个不算反复发帖。我的就算? (这个我已经确认了:不是)
http://bbs.guitarschina.com/thread-1100378-1-4.html这个不算贩子我算?  这个最多是马甲,允许马甲,,帖子里哪1点显示出他是贩子了?
http://bbs.guitarschina.com/forum-100-11.html这不算倒买倒卖?   这个你太伟大了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8 22:06:00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YOUYOUAN 于 2010-10-28 21:45 发表
你要知道我以前还没当贩子时说的多么正常的一句话就被当做攻击给永久封了,废除密码,你就明白KNK是多好的人了。

说实话。我还真想当一贩子(贩子我一直认为不是贬义)~~~真的。但是没有渠道啊。我也挺愿意靠乐器赚钱的。而不是靠教乐器。但我确实挺怨的。人家出点东西都赚钱。我是干陪。还被人说成赚钱的贩子。实在是心理不平衡。但还是没脸,总喜欢买点小东西玩(大的也买不起)。现在我基本是工作养着爱好。但是没办法。喜欢.我出的东西,有些是我的。有些是学生的。还有些是身边朋友的。(因为我的号年份长)你们可以看看。都不是什么顶级设备。有很多都是发帖子后。无人问津。最后送哥们换酒了。我向往商贩的日子,甚至一直梦想着有天自己开个琴行。全是自己喜欢的。但我讨厌人家冤枉我。但这回我知道怎么回事了。谢谢哥们提点。我还是太幼稚。真的。
各位版主,我错了。从今天起,我就是贩子。谁说我不是贩子我都和谁急。版主们最好给我也来个头衔。你们是超级版主。给我也来个“超级商贩”什么的。我谢你们。真的。也感谢各位给我上了生动的一课~~~~非常感谢~~!!!
发表于 2010-10-28 22: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http://bbs.guitarschina.com/forum-100-11.html 这个地址连接的不是具体的帖子。自己好好确认下再跳。整的好象全世界跟你过不去似的。
发表于 2010-10-28 22:11:4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短消息 攻击 版主这是事实吧?~ 你怎么避而不谈呢~

你不是贩子 , 那怎么定义贩子呢。那是不是我卖的东西都没有利润或者不盈利,你就可以到任何超级市场摆摊去呢?


想让我上课?我学费高着呢,你多少钱一节~~~
 楼主| 发表于 2010-10-28 22:1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小兵吉他 于 2010-10-28 22:11 发表
那短消息 攻击 版主这是事实吧?~ 你怎么避而不谈呢~

你不是贩子 , 那怎么定义贩子呢。那是不是我卖的东西都没有利润或者不盈利,你就可以到任何超级市场摆摊去呢?


想让我上课?我学费高着呢,你多少钱一节 ...

哥们,我都认错了。你还想怎么着?我攻击人家,人家还攻击我呢。包括您也没少攻击啊~~~我现在就是想要回我原来的号~~~论坛你们家开的。我知道。我也诚挚的道歉了。您这夹枪带棒连说带损的的。我现在也认了。您现在给我一句话,我那id您是解封是不解封?您给我一痛快话成吗?
发表于 2010-10-28 22:36:18 | 显示全部楼层
原帖由 猪小三马甲 于 2010-10-28 22:19 发表

哥们,我都认错了。你还想怎么着?我攻击人家,人家还攻击我呢。包括您也没少攻击啊~~~我现在就是想要回我原来的号~~~论坛你们家开的。我知道。我也诚挚的道歉了。您这夹枪带棒连说带损的的。我现在也认了。您现在 ...
你攻击我,但我可没攻击过你吧,至于你被其他人攻击了那可以举报。你说人家攻击你,你不爽就把气发我身上。难道说人家犯法你非但不阻止,也要犯法吗?

[ 本帖最后由 knkcool 于 2010-10-28 22:3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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