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许多眼下的年轻人把舞厅里播放的强劲的迪士高音乐都称之为摇滚乐,那些具体应该算是电子舞曲,属于另外一个范畴的音乐了,其文化价值有待时间检验。
DJ是对电台主持人的通称,后来在舞厅现场把持现场音乐节奏,控制现场气氛的人也称之为DJ,这类DJ做出的音乐在现场利用一些电子设备、合成器和打碟机等混合成为一种节奏鲜明同时带有黑人音乐特色的电子舞曲等音乐,并有时伴有说唱在里面。
所谓HI歌,是利用一些较为流行的主流商业歌曲改变其歌曲节拍速度,并在每个节拍位置和重音伴有强劲的鼓点,通篇如此,也有些原创的hi歌,也就是早期的迪士高,有些说唱成分,但是也以重拍节奏为主,带有简单的旋律,以求达到刺激人听觉神经的效果。也就是我之前说的可以称之为电子舞曲。
摇滚乐起源于50年代的黑人音乐,早期摇滚乐在美国一些电台播放的黑人音乐,因为带有一些性的暗喻,所以当时的主持人隐讳的其为摇摆音乐“rock & roll”(让床摇摆的效果),后来延续至今,称之为摇滚音乐,摇滚音乐发展到今天已经具备非常完善的音乐体系和理论,并且随着诸多摇滚乐手和音乐家的努力,将其最早从猫王,披头士等单一吸收黑人布鲁斯、爵士音乐元素演绎的摇滚、舞曲乐风,发展到今天数百种风格加以诠释,各种风格吸收多种音乐元素,在六七年代更是赋予摇滚乐某种精神象征和文化内涵,如摇滚乐队关注的人性,政治等问题,参与反战**和一些公益活动,赋予其和平与爱等等的主题,更是风靡全球,得到广大青年的喜爱和追捧。到现在的主要摇滚音乐具备代表性的如朋克、重金属、布鲁斯等等已经广为人知,在欧美一些著名的音乐学院也已经开设专门的摇滚乐课程甚至重金属课程,摇滚乐已经成为音乐王国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了。
以上是我自己对这三个问题的理解,有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指正,也希望对你和对大多数混淆这三样音乐的朋友有所帮助。
摇滚乐的特点是他的真实性和直接性.往往都是讲些大实话.不象流行歌曲.整天爱来爱去的那么不现实.通常愤怒和狂放的感觉比较多.乐队的创作.乐手的技巧.帅气的外表和一头潇洒的长发等等就是摇滚的表面了`如今的摇滚乐也非常多样化`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明白的.
DJ无非就是"咚咚咚"个没完嘛.几句歌词.几个简单的和声连接,主要是以舞曲的形势出现的.说到欣赏价值我只能说我很难理解为什么有人喜欢听这种简单无聊的东西.想编你自己都可以编DJ`要是说舞厅里开个什么聚会大家一起跳跳舞热闹一下我觉得倒不足为怪.搞摇滚乐的人首先为自己手头上的乐器就要付出很多很多.再加上做词.做曲都要经过很久的学习和训练等等等...(包括朋克风格的乐队).因为我绝对尊重这种音乐形势.
[ 本帖最后由 命运匹克 于 2011-7-23 20:03 编辑 ] |
|